7月1日下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开松院长,陈龙飞副院长,政治部王如铁主任,唐静副主任,研究室陈忠主任一行莅临我院,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与我院签订了教育培训合作框架协议。院党委蔡明辉书记,刘仁山院长,高利红副院长,徐银华副院长,麻昌华副院长,党委高碧峰副书记出席了本次签字仪式。仪式由蔡明辉书记主持。
蔡明辉书记对张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之后双方各自介绍了出席签字仪式的人员。
张开松院长在致辞中表示,值此中国共产党90华诞之际,他为能与我院签订此协议感到高兴。他认为我院具有深厚的法学文化底蕴,拥有一大批优秀的专家学者,培养出了大量杰出的人才,拥有很强的实力。中院近年也取得了很多成果,但目前还面临许多难题,需要通过合作来解决。双方可以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强强联合。他真心希望双方可以多沟通,多交流,促进各自发展,实现双赢。
刘院长从法学院的发展历史入手,就目前法学院的现状向张院长一行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他指出,目前我院发展速度快,拥有优秀的教学团队和较大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规模,同时还是全国首家开办西部试点班的学校,有自己的办学特色,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但如今法学就业形势严峻,在校培养的学生,是否已具有服务社会的能力,还有待实践的检验。同时年轻老师也应该参与到法律实务中,以提高科研能力。因此,与中院的合作就非常的必要,这将有利于人才的培养。
最后,张开松院长和刘仁山院长分别代表衡阳中院与我院,签订了教育培训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