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管理
外国语学院调频广播电台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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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调频广播电台的正常使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调频广播电台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调频广播电台只用作学校外语教学使用,不得将调频广播电台用于与此无关的任何活动。严把内容关,必须导向正确,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如有违背,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条 调频广播电台使用者必须保证调频广播电台房间内的清洁和卫生,不得将食物、饮料等带入室内。
第三条 爱护调频广播电台设备,不准在室内乱画乱写,不得随意将室内的物品、设备带出。
第四条 设备使用完后,使用单位必须做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切断空调、照明、设备等电源,保证调频广播电台的安全。
第五条 调频广播电台使用者要做好相关使用情况的记录,如设备出现异常要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六条 调频广播电台房门钥匙、遥控器等要安排专人保管。
第七条 外国语学院语言实验中心负责调频广播电台的管理。
第八条 调频广播电台频率:84.7Mhz、87.6Mhz;
第九条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语言实验中心。
语言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