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语音室的建设和利用,确保语音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更好地为全校教学和管理服务,特制定我校语音室的使用与安全管理条例:
一、语音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主管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水、防盗、防事故隐患等安全措施和落实情况。
二、凡因安全责任人的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者追究其责任并视事故的轻重作处理直至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验室的各种安全器材具应有专人保管,实验室各级责任人必须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并掌握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现火灾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阻止火势蔓延并向消防队报警(火灾报警电话:119)。
四、易燃、易爆、腐蚀品必须应严格按技术要求集中管理,若因工作需要带入室内时,必须事先做好防患措施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五、每次课前应对各种型号的语音学习系统,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达不到要求不得开课。
六、加强水电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插头、插座是否完好,严禁私拉电线,增加容量。做到人离电断、水闭,关锁好门窗。
七、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使用电烙铁等,电热仪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八、非本室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若需到实验室参观、学习等,现场均须有本实验室工作人员。
九、如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及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外国语学院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