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载于《法学评论》2024年第4期,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详情请参考原文。
本文作者徐小奔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院副教授、数字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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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奔. 技术中立视角下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的著作权合理使用 [J]. 法学评论, 2024, 42 (04): 86-99.
摘要:技术中立是科技革命以来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在因复制技术、传播技术、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引发的利益冲突中发挥着协调与平衡作用,并暗含技术发展优先的价值倾向。结合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三步检验法”,因为人工智能模型在技术系统中属于底层技术资源、技术效果具有普惠性,所以模型训练过程中对海量作品的使用具有著作权法上的目的正当性。此种使用既也不会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并且在其他著作权保护机制的配合下也不会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从利益平衡的角度来看,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在数字作品上设置技术措施来限制自动抓取,以及参考避风港规则为人工智能技术开发者设置合理注意义务来防止人工智能模型被滥用并给著作权人造成不合理损害,最终形成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著作权保护与利用秩序。
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技术中立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影响
(一)技术中立与著作权法规范目的
(二)技术中立在著作权法中的引入
(三)互联网时代著作权利益平衡机制的发展
(四)数字时代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目的拓展
三、人工智能模型训练著作权合理使用标准的检验
(一)促进人工智能技术进步符合著作权法的规范目的
(二)模型训练对作品的使用机制不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
(三)模型训练的治理成本与著作权人的合理容忍义务
四、人工智能模型训练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利益平衡
(一)技术措施保护对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二)人工智能技术开发者侵权风险规避的注意义务
五、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