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化、后发优势、知识产权保护等因素均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国家的现实基础,它们之间也存在着“相辅相成”、“相反相成”的复杂关系。本文以后发优势与全球化的发展为基础,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方向。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所面临的局面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环境,无论变革速度还是广度、深度都堪称复杂、急剧,正是“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从大的宏观发展环境而言,我们面临着全球化、知识经济的挑战与机遇,面临着发展的极大不平衡性,有些地方依然处于自然经济,有的地方则可基本跻身于“中等发达”层次。从历史和整体看,我国当然属于后发国家,这种后发的地位当然是一种不好的现象,但正所谓“祸兮福之所倚”,后发的滞后性也能给中国带来某些“后发优势”。虽然属于“后发”之列,我国的制造业,尤其在某些高技术领域里的工业水平还是具备很强的实力。因此,中国的经济必然大量的运用当代新产业技术。这样,中国就面临着外在的(来自于国外)和内在的(国内相关企业等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
他们同时发生,交织着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共同影响。尽管全球化、后发优势、知识产权分列于不同的学科领域,这种事实上的相互关系促使我们思考它们之间的“因变”究竟如何,我们该如何应对。
一、后发优势与知识产权的关联
经过格申克龙、M·列维、索罗、南亮进、伯利兹、克鲁格曼等等一系列经济学家、社会学家长期的持续研究之后,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后发优势”理论,并经受了德国、日本、韩国经济现象的检验。
简而言之,后发优势可概括为如下五个方面:
一曰“成本低廉”,后发国家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低廉,故而劳动密集型等产品极具价格竞争优势,也易于吸引资本投入;
二曰“学习引进”,后发国家可以借鉴先行者的发展模式,吸取经验,殷鉴教训。可以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从而节省科研费用、降低技术开发的风险、提高管理水平;
三曰“模仿创新”,在技术上,后发国家可以在引进的基础上研究、采用最先进、适用的技术,把握时代脉搏,紧跟市场需求,在更高的起点上发展,从而后来居上;在制度上,后发国家可以根据它国之经验、教训,结合自身的条件,创造出适应本国的发展模式和制度。
四曰“快速增长”,市场经济发展自有其内在规律,如报酬递减、结构转变、规模扩张①等等皆可使后发国家能够获得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追赶先行者,并最终产生超越的可能。
五曰“奋发图强”,生活富裕和国家强盛是现实中人们的共同向往。后发国家反观自身的落后,自然产生发展的强烈愿望、压力和奋发图强的动力。
作为经济学的范畴,“后发优势”在概念上与“知识产权”并没有什么联系。但作为现实问题,二者却紧紧地纠缠在一起。后发优势中“学习引进”及“模仿创新”这两个方面均与知识产权制度有着紧密的关联。
1、技术引进的知识产权限制
后发国家可以引进国际上较为先进的技术,从而节省科研费用、降低技术开发的风险、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实现技术、经济跳跃式发展。这是后 发优势的重要内容。典型者如日本,从20世纪50年代起制定了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以实现工业现代化的方针。20世纪50年代,日本平均每年引进技术233项;60年代,平均每年引进1090项;70年代前5年,平均每年引进2091项。卓有成效的技术引进,带来的是经济的飞速发展。[1]然而,当今情势已不能与德国、日本、韩国等经济起飞之时相比。今天,技术的引进需要支付更巨大的代价,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引进的先进适用技术基本上都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技术引进基本上只会面临着两种法律选择:许可抑或侵权。现在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技术转移的重要考量要素,如果没有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会导致后发国家大规模的技术引进难以为继。在给予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件下,支付了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之后,后发国家所制造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成本显然会上升,从而威胁到后发国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拥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法宝”——产品或服务的低价格。我国DVD产品出口被征收专利费之后,许多DVD企业转产或倒闭即是证明。②
可见,知识产权是我们在谋划与实施“引进学习”这一后发优势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2、模仿创新与知识产权
引进技术顶多构成亦步亦趋的“跟随”,并不能促成后发国家技术的跳跃发展。所以,必须在消化所引进技术的基础之上“照猫画虎”。技术引进是对后发优势的发挥,同时也为发挥“模仿创新”优势奠定了基础。
模仿创新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创新行为。③它从三个方面产生了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第一,从模仿创新的对象/技术来源角度看,模仿创新既要吸收与继承率先创新的技术成果,又要利用并进一步发展率先者所开辟的市场。率先创新者为保护自己的技术与市场,必然要求知识产权保护,向模仿创新行为者主张权利。这势必为提高模仿创新的各种成本。第二,从模仿创新的成果角度看,与“学习引进”相比,模仿创新之所以能够成为更高层次的后发优势,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会产生创新成果(新技术及其市场应用)。这些创新成果必然也会要求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第三,模仿创新所产生的新技术往往是以在先的创新技术为基础的,通常也会产生受到在先知识产权的制约。技术的终极作用只有在实施中才能发挥出来,而实施我们通过模仿创新产生的新技术,就难以摆脱在先知识产权限制的问题。“从属专利”就是一个典型体现。
二、全球化对相关后发优势的影响
后发优势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对后发优势的各种讨论不应离开所处的时代环境。因此,在我们今天讨论后发优势对中国的意义是,就必须将其置于一个宏大的叙事背景——“全球化”之下。
自20世纪80年代中晚期以来,全球化已成为普遍使用的名词,并演变成为一个涵盖极广的概念,涉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诸如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文化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知识全球化等等。经济全球化是全球化的发端,又是全球化问题的基础。因此,本文所涉及的,也只是经济全球化问题。
何谓经济全球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④“里斯本小组”解释到:“经济全球化涉及的是今天世界体系的众多国家和社会之间各种联系的多样性。它描述的是这样一个过程,在这个世界部分地区所发生的事件,所做出的决策和行动,可以对于遥远的世界其他地区的个人和团体产生意义巨大的后果。”[2]阿兰·鲁格曼则把经济全球化定义为:“跨国公司跨越国界从事对外直接投资和建立商业网络来创造价值的活动。”[3]
这些表述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经济全球化的内涵。基于此,我们认为,经济全球化至少包含三个层次/要点: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资本的国际流动;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的联系加强;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甚至融合。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前文阐释的后发优势显然会受到全球化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
全球化使资本国际流动面临的技术性障碍和制度障碍大为减少,资本流动规模扩大和流动速度提高,给后发国家带来了更充分的经济发展所需资金。
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更加有利于发挥后发国家在自然资源、劳动力成本低廉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推动其经济迅速起飞。此外,后发国家还可以利用发达国家的产业向全球梯度转移的机会,加快自己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尽快完成工业化的进程。
经济全球化使技术的传播扩散比以前更快,因而后发国家更容易通过引进、学习和模仿来改进已有技术,发达国家的技术溢出效应日益突出。此外,全球化竞争缩短了技术生命周期,是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更快地转化为后发国家的成本优势,技术转移的压力增大,可以加速使用外国先进技术,延长技术成熟期,促成技术优势的发挥。[4]这些都是全球化对于后发优势的进一步强化。但是,全球化对于我国后发优势的负面影响也是明显的。
全球化使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更加便捷,那也就意味着资本从我国流向更低成本国家的可能性加强,依我们目前对外资的依赖程度,它对于我国产业发展的影响值得我们警醒。
虽然全球化更加突出了后发国家低成本的优势,但同时也推动了后发国家的劳动力等成本不断“与国际接轨”,会缩短低成本优势的存续时间。
虽然全球化加上技术发展使得技术生命周期缩短,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加速向后发国家转移,使后发国家“学习引进”的优势更能发挥出来,但是,正是由于生命周期缩短,技术转移加速,也使得后发国家技术学习的速度必须大幅提高,即引进、模仿创新的速度必须超过技术更新、转移的速度,否则将很难摆脱“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恶性循环,难以形成超越。后发优势也难以体现出来。
此外,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也是经济知识化的时代。知识经济是以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知识产品的成本随产品的增加而大幅度下降,知识越使用,产生的价值越大,边际收益不是递减而是递增。发达国家智力资源丰富,发展知识经济的基础雄厚,拥有知识经济中规模扩张、收益递增的优势,可以大大减弱工业经济中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不利影响;相反,发展中国家虽然仍然具有工业经济中的规模扩张优势,发展知识经济也是边际收益递增,但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没有发达国家拥有的更为优越的条件,基本上处于劣势地位,不具有规模扩张的优势。后发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因此而进一步拉大。[5]
三、适应全球化及后发优势发展趋势的知识产权制度安排
就经济而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障、促进我国经济的竞争力提升,使我国经济发展具备投资能吸引、产品服务有竞争力、发展能持续的条件。具体到本文所探讨的领域,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应当符合这样几个基本的原则:有利于我国融入全球化进程,并且能在全球化进程中维护、发展我国利益;有利于促进我国后发优势的发挥;着眼长远,有利于培育新的国家竞争优势,从而构成对后发优势的接续。在这些原则之下,知识产权制度要针对不同的后发优势以及全球化影响作出响应。
1、知识产权制度如何应对我国后发优势的削弱
依靠低廉的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吸引投资所获取的竞争优势只是一种低层次的后发优势。随着劳动力成本的提升,以及周边国家如越南、孟加拉等国的更低成本劳动力优势的竞争,我们现有的这种低层次后发优势必将逐步丧失。这种趋势正在显现。例如自2003年始持续很长时间的广东“民工荒”现象;再如,世界银行2006年12月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一个新的趋势正在出现:劳动密集型产业正在从中国向孟加拉等国转移。[6]这种问题在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追赶过程中都曾不同程度地出现过。[7]
再则,高科技产品越来越占据国际贸易的主流,而高科技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从事操作性生产的劳动力成本在产品成本构成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低,甚至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即使是传统的工业产品,其中附加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科技投入的成本同样是劳动力成本大为弱化。在这些类型的产品竞争中,后发国家的“成本低廉”优势被极度削弱。
因此,“成本低廉”并不是一个可以依靠的形成持续性优势的因素。
与这种情形具有相同命运的还有“快速增长”的后发优势。我国已经经历了20多年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这本身就是后发优势的一种体现)。但随着我国经济中资本的日渐充足,基于资本报酬递减规律,这些资本的收益率会逐步下降,其中相当部分的国际资本必然会流动到其它国家以获取更高的收益;随着我国经济产业结构的逐步合理、完善,大规模的结构转变在继续经历一个高峰期以后必然会走低,其所带来的经济增长也会呈走低的态势;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经济总量的快速膨胀,在达到“临界点”以后,其所带来的持续性高增长将难以为继。
虽然我们由于认识能力和客观条件的限制,首先(也很好地)利用了这些低层次后发优势,但为长远发展计,我们必须在这些后发优势尚未丧失之前,超前构造更高层次的后发优势。如何构造?显然需要大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依靠高素质的劳动者(技术工人)积聚、支撑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走先发国家的“老路”,着力于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把科技投资作为战略性投资,将智力因素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并使之逐步成为主要生产要素。中共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将我国建设成“创新型国家”的目标[8]正是基于前述严峻挑战之下的战略应对。
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从事技术创新,将智力因素作为重要生产要素是需要有足够的制度保障的,知识产权制度以其在创新激励、利益分配、公平竞争中的作用,决定了必然成为必不可少的、极重要的保障制度。创新型社会的建设过程就是知识产权重要性加强的过程。因此,后发优势层次的更迭以致后发优势的逐步丧失,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产生的影响就是持续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此外,随着我国经济要素成本的升高、科技、经济的发展,我国对外资的利用重点已经不是填补资本不足缺口,而是要努力实现外商投资从简单的加工、装配和低水平生产制造层次进一步向研究开发、高端设计、现代流通等新领域拓展,推动我国成为世界高附加值产品的制造基地之一。[9]知识产权应当如何支持这一外资利用的战略性转变?显然,研究开发、高端设计、高附加值加工制造的投资者首先就会关心研究、设计、制造成果能否得到足够的知识产权保护从而获得足够的收益。对此,除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外,没有第二条道路可供选择。
但何谓“加强”,我们认为,至少要满足三项标准:立法上能达到国际上统一的规则(国际条约是主要体现)、对产业界较为普遍反映的保护要求能在立法、司法中得到回应。
基于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立法、执法状况,知识产权在未来愈加重要的地位,可以推断,与后发优势逐步削弱的趋势相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趋势只能是加强(“强保护”)而非削弱(“弱保护”)(当然,“强”“弱”是相对的)。这也成为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的基本背景和坚守方向之一。
2、技术引进、模仿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困境”
在本文第一部分已分析,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技术转移的重要考量要素,如果没有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会导致后发国家大规模的技术引进难以为继。可见,后发优势中“引进学习”优势的发挥势必会导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以维持技术引进的持续性),舍此而无它途。而在给予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件下,支付了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之后,后发国家所制造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成本会上升,从而威胁到后发国家“成本低廉”市场竞争优势。此时,知识产权的存在则导致了在后发优势中产生“困境”:或者削弱“成本低廉”优势,或者抑制“引进学习”优势。
不论从保证技术来源还是保护技术创新成果而言,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模仿创新都是必需的;但知识产权保护的存在又会使模仿创新的各种成本提升。在这里,“困境”又一次出现:知识产权会鼓励模仿创新并对模仿创新提供必需的法律保障;知识产权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模仿创新。
对于后发优势中的知识产权“困境”我们应如何看待?
首先,必须看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学习、引进技术进而模仿创新还会是我国主要的后发优势内容。为了解决学习引进的技术来源和模仿创新的成果保护问题,我们只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
此外,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尽管知识产权对于模仿创新有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很难达到“阻碍”的程度。事实上,知识产权对于率先创新的保护不是也不可能是完全的。在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下,不仅存在着大量的率先创新技术方面的利益溢出(如知识产权并不保护率先者创新的经验教训不被借用。率先创新会使跟进者节约大量的探索成本;知识产权也不能阻止模仿创新有进入率先创新开辟的新市场),而且更存在大量的非技术性溢出(如即使是合法“公平”的知识产权许可,被许可方所获得的收益一般情况下要大于许可使用费支出;专利文献等作为的技术资料,能为社会提供重要的技术参考),这些都为模仿创新提供了丰富的资源。[10]
其次,我们还必须对于另外一个问题给予足够的关注,即防止权利滥用。由于我国多数企业技术水平低下,不掌握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甚至根本没有任何知识产权,导致在技术引进时面对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基本上丧失讨价还价的余地,对方的“要价”自然会非常高。DVD专利费就很能说明问题。这是我国多数企业会面临的局面,因此它决不是一个个单纯的、国家不宜介入的经济问题,而成为了一个产业、经济问题。当然国家不能够“越界”干涉具体的民事关系,但可以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规范加以解决,比如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知识产权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但是如果利用这种权利限制甚至消灭竞争,则构成了非法行为。现在有一种限制竞争的趋势,利用知识产权消灭潜在的或已经存在的竞争。模仿创新优势的实现有赖于对现有知识产权的实施,此时就要通过制度设计谨防权利人通过维护权利的名义限制他人的合法模仿创新行为,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3、强化比较贸易优势的知识产权制度安排
基于后发优势,我国在国际产品贸易中进口的主要是高技术附加值产品,出口的主要是技术附加值相对较低的工业制成品,经济全球化对这种局面产生强化作用。这种局面在短期内不会改变。在这种背景下,要通过制度的安排尽量减小产品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尤其是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风险。
最近几年来,我国遭遇了越来越多的针对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纠纷,比如DVD事件、打火机事件等都给整个产业带来危机,给我国的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冲击。面对这种带有普遍性的现象,能否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安排提供一种解决渠道,这值得我们深思。比如,可以就知识产权侵权构成、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等方面寻求有利于我们的制度突破。
4、对待“知识产权‘全球化’”的态度
在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及后发优势的发展趋势而作知识产权制度安排时,不能不考虑另外一个重要因素,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
我国既然参与全球化之中,就只能遵守现有的一整套“游戏规则”,包括知识产权规则。知识产权法已经实现了相当高程度的“全球化”,并且这种趋势在加速发展。应该看到,由发达国家所主导作用的这种趋势是难以阻挡的,但它也是一个历史进程。因此,我们要仔细分析、权衡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的每一步进展给我国带来的影响。我们不能游离于这个进程之外,否则就只有被动接受他人制定的规则的资格,只有在参与中才能尽力争取利益最大化,只有在参与中才能使“全球化”的知识产权规则尽量反映我们所具备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
注释:
①“报酬递减”主要是指资本报酬递减规律。发达国家的资本丰富,而发展中国家资本稀缺,因此,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收益率要高于发达国家。如果国际资本是自由流动的,那么,资本将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流动,由此将会促使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得更快。
“结构转变”是指在总体上来讲,工业部门的生产率要高于农业部门,当一个经济体将其生产要素由农业部门转移到工业部门后,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会提高。两大部门间生产率差距越大,生产要素转移的规模越大,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越明显。发展中国家实现发展的过程也是其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这方面的优势很大。
“规模扩张”是指发展中国家通过规模扩张能够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生产和投资达到规模经济之前是边际收益递增,达到规模经济之后是边际收益递减。后发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经济总量比较小,达到规模经济的情况比较少,边际收益递增规律的作用大,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相对小,因此通过经济规模的扩大,能够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阅:何国勇,《比较优势、后发优势与中国新型工业化道路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第54、55页。
②2004年初短短5个月时间,深圳宝安区已先后有近30家DVD企业停产或倒闭。鼎盛时期拥有140多家DVD生产企业仅剩下了三四十家,并且已经相继进行了战略转型,产品转向以生产MP3、耳机等小家电为主。参阅:“DVD专利费高昂代工企业倒闭”,《京华时报》,http://www.ccw.com.cn/diynew/hotnews/htm2004/20040630_09F09.asp,2007-01-16
③在技术经济学中,模仿创新是指企业通过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创新思路和创新行为,吸取率先者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引进购买或破译率先者的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改进完善,进一步开发,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大批量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创新链的中后期阶段投入主要力量,生产出在性能、质量、价格方面富有竞争力的产品与率先创新的企业竞争,以此确立自己的竞争地位,获取经济利益的一种行为。模仿创新是当今许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参见:赵建春等,《技术创新原理及体系构建》,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社2002年版,第55页。
④MF. MF Survey. Washington, DC.1996,1,July:21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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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何国勇.比较优势、后发优势与中国新型工业化道路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88.
[6]http://news.cw.com.cn/review/20070105163307.shml2007-01-16
[7]侯高岚.比较优势、后发优势与后进国家产业升级[J].开发研究,2006,(02):5.
[8]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Z].
[9]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Z].
[10]施培公.后发优势 模仿创新的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