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文化包括观念形态和制度形态两个层面的意义。近代知识产权制度诞生的历史告诉我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生根发芽必须有其适宜的文化土壤。当代中国知识产权文化的构建需要培养相应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意识环境、人才环境和信息环境。
知识产权文化包括观念形态和制度形态两个层面的意义。近代知识产权制度诞生的历史告诉我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生根发芽必须有其适宜的文化土壤。当代中国知识产权文化的构建需要培养相应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意识环境、人才环境和信息环境。
中国知识产权文化系统需要吸收人类共同的法律文明成果,移植西方先进的法律文化理念,整理中国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核,在多元文化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过程中实现改造和重构。知识产权文化现代化转型,需要一般社会条件的综合作用。推动法律文化的变革与转型,其主要根源来自一定社会内部存在的处于变化状态中的经济和社会条件。通过这些条件的综合作用,形成法律文化再造的运动能量和运动方向。上述社会条件,既有内生动力,也有外生变量。
知识产权文化的改造和构建包括知识产权文化的政策环境的构建、知识产权文化相关行业环境的培养、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环境的营造、知识产权文化人才环境的塑造、知识产权文化信息环境的培养等方面。
其中,在知识产权文化相关行业环境的培养方面,由于知识财产非物质性的特征,权利人难以通过有形形式掌控其财产,这往往导致侵权行为要么难以发现要么虽然发现但权利人疲于应付、孤军奋战,这个时候行业组织的力量就显得特别重要。以版权产业为例,近些年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高调进入公众视野,频频主动出击打击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起到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因此我们要全力营造出一个有利于知识产权相关行业组织发展的宽松环境。
此外,在知识产权文化人才环境的塑造方面需要引起特别的重视。高校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重点基地和摇篮。除了自身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以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知识产权业务培训。例如对从事研究开发的科研人员和管理者定期地进行关于“如何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培训,使每位从事科研的人都知道如何利用现有技术,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自有的知识产权,充分发挥高校作为“思想库”、“人力资源库”的优势。
转载自:法制资讯 2010/12
供稿人:司世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