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识产权具有财产价值且其财产收益权可进行证券化融资,以著作权证券化、专利权证券化和商标权证券化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已倍受现代企业关注。然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具有特殊性,与传统证券法律风险分布存在很大的不同,构建符合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特性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成为推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举措。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法律风险分布有其独特性,其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应围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法律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法律风险防范两大方面重点设计,建立信托模式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基础资产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构建以证券化各运作环节风险信息披露为主,结合以SPV自身风险信息为辅的强制性信息披露模式,应是构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核心内容。
来源:《政法论坛》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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