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侵权责任法的传统理论以有体物为展开基点,其历史演进的过程既体现了时代的发展与要求,亦是法律体系自身不断完善的表现。但以非物质性的权利为调整对象的知识产权,使一些区别于传统民事侵权行为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得以呈现,继此对侵权责任法造成了冲击。故从知识产权权利对象的非物质性这一本质特征出发,联系传统侵权责任的理论演进与制度变革,可从理论层面回应目前知识产权对传统侵权责任法的冲击,并塑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构造。
来源:《知识产权》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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