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复制权作为著作权人享有的首要经济权利,其由于技术的发展面临着在互联网环境中扩张的趋势。著作权法需要解决复制权扩张给既有法律体系带来的挑战,其中包括对于临时复制的定位。版权产业发达地区,如美国和欧盟,均根据实践情况对临时复制提出了解决对策,但是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我国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有必要对临时复制的法律性质作出规定,以实现权利人权益保护和社会公众利益维护之间的平衡。
来源:《河北法学》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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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