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专利审查和公示是界定专利权权利范围和行使权利的必要条件。引进专利无效抗辩有利于尽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程序拖沓。结合我国的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可以先按实际需要建立几个跨省级的知识产权法院,将专利等技术性案件的管辖权适当集中,再通过专门立法赋予这些法院审理专利无效抗辩的职能,并为最终设立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做好制度准备。
来源:《法律适用》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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