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知识产权面临新环境
与吴汉东教授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对话①
本报记者 肖黎明
5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学习内容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郑成思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吴汉东教授进行讲解。吴汉东教授在“知识产权论坛国际学术会议”上,作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知识产权战略》的演讲,引起与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和认同。吴汉东教授的主要观点是,中国企业面临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新环境,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成为当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需以知识产权作为设计企业运作模式的一个中心考虑,必须构建一个包括知识产权导入战略、管理战略和释放战略的系统来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记者与吴汉东教授的对话就围绕上述观点展开。
[核心提示]美日企业共同组成的标准联盟对我国DVD企业的专利诉讼、欧盟对我国温州打火机厂实施的技术壁垒以及日本摩托车企业组成的对华“打假团”等,都让我们的企业措手不及。我国多数行业和企业应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基本上依赖国外,缺乏能够支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状态,甚至靠仿造过日子。
记者:中国市场已经与全球市场融为一体。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在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当前,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面临着什么样的生存环境?
吴汉东: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为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被引入国际贸易领域,成为国际贸易体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一次以国际法律文件的形式,正式确认了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间的合法关系,从贸易的角度构建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新体系。
处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我们必须在统一的规则下参与竞争,如果坚持按照我们自己认为“适当”的水平来保护知识产权,只能导致“闭关自守”进而“自我淘汰”。正因为如此,中国企业需要认清形势,适应和参与在国际规则之下与外国企业展开竞争,但是我国企业对此明显准备不足。近年来外国政府与企业对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一系列纠纷说明,我国企业在新的国际环境中,尚未对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积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给予足够的重视。
反观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通过各种手段,熟练运用国际公约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而实现对中国市场的占有:第一,跨国公司基于研发优势,在我国大量申请专利,积极地“跑马圈地”,通过广泛的专利覆盖,抢占专利制高点,压制中国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专利申请,降低中国企业的潜在竞争力。第二,跨国公司积极参与、影响甚至控制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将其专利渗透到国际标准之中,占领产业链的高端区位并获取巨额利润。借此挤压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生存空间。第三,跨国公司加强对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一些国外企业甚至来华进行“联合打假”,以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由,通过法律手段阻止和抑制中国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发展。第四,在合资、合作的过程中,跨过公司加紧攫取我国本已少得可怜的传统优秀技术,一味打压、收购、淡化甚至消除中国 民族品牌,削弱中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可见,在知识产权一体化和国际化前提下,我国企业已经为其所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付出了沉重代价,知识产权领域已经成为了全球企业竞争的新战场。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