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技术对法律制度具有不同影响。有时新技术并未带来新的法律问题,现行法在经过合理解释后完全可以适用。有时新技术只是凸显了原先存在的问题,没有产生需要研究的新问题。在研究新技术对法律制度提出的新问题时,应先确认该新问题真实存在,有科学证据作为支撑。对于人工智能时代个人隐私及算法的保护问题,现行法中已有回应,或者属于原先就已存在的问题。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否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是值得研究的新问题。但以未来将出现具有独立思维能力的强人工智能为前提,研究强人工智能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似过于超前。
作者介绍:王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来源:《东方法学》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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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王迁.如何研究新技术对法律制度提出的问题?——以研究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为例[J].东方法学,2019(05):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