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权利”是民法学理论的核心概念和民法法典化的构造基础。《民法典》所规定的知识产权,具有民事权利的基本属性和专有权利的特殊品格。《民法典》在知识产权领域里的适用规范,包括“基本规定”“一般规定”“专门规定”,涉及知识产权法的价值目标、原则立场、精神理念的基本遵循,与知识产权运行有关民事活动的一般规则和通行制度,以及对知识产权相关事项作出的特别规定。法教义学的任务是:从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需要出发,对《民法典》的各类条款进行规范研究、经验描述和逻辑分析,在法理解释中推动法律应用,在应用实践中促进法律续造。
作者介绍: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资深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来源:《法律科学》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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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吴汉东.《民法典》知识产权制度的学理阐释与规范适用[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报),2022,40(01):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