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法现代化的一个基本面向,就是司法专门化和一体化,专门法院对于现代诉讼具有专门性、统一性的优势,因而为现代法治国家所采用。在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发挥着司法体制改革的先导作用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作用。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和审判工作专业化,是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试点样本经验。从司法现代化目标出发,中国知识产权法院的未来建设,应考虑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合理布局,其司法改革关键在于设置知识产权高级法院。
作者介绍: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知识产权》2018年第3期
版权声明: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引文信息: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的理论与实践[J].知识产权,2018(0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