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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治的经济与法律基础——纪念中国知识产权四十年
发布时间:2019-02-01 15:42:00

摘要:市场经济是私权制度的基础。知识产权作为私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反思单一财产制度导致中国经济封闭。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重建私权,构建民法制度体系。同时,改革开放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突破封闭,使中国进入全球市场体系。知识产权制度从无到有,应运而生。新时代,中国从“复制经济”转型为“创新经济”。应当进一步完善的市场经济,充分有效的保护私权。为中国的市场经济找到与世界市场经济的契合与平衡。解放思想,促进知识产权等私权制度的复兴。转变观念,承认“私“是第一性的客观存在,保障个体的生存空间符合科学发展观,进而为“私”“私权”正名,把政策宣示上的“私权”正当性,转变为制度。《民法典》作为中国私权总章程,将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财产关系提供长治久安的法律保障。

作者介绍:刘春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来源:《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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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刘春田.知识产权法治的经济与法律基础——纪念中国知识产权四十年[J].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9,6(01):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