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人,可能因侵权行为而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本文所讨论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仅涉及民事司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行是我国津津乐道的特色制度,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是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重点问题,也是疑难问题,这两者的统一更是难上加难。本文试图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对两者的统一谈谈粗陋的看法。
作者介绍:孙国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
来源:《中国应用法学》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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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孙国瑞.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的几点认识[J].中国应用法学,2021,No.26(02):8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