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所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重大的经济或实际重要性的作品利用方式,原则上都应当保留给作者。中国著作权法“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为应对技术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制度空间。深层链接对著作权人具有重要商业利益,应属于著作权人专有权的涵盖范围;相比于适用兜底条款,采取扩张解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方式更优。借鉴国际版权法学界早期应对固定服务卫星传播的规制方案,并结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文本与外交会议文件,可提炼出“间接提供理论”,以合理平衡著作权人、网络服务提供者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作者介绍:万勇(1981—),男,湖北洪湖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法律科学》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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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万勇.深层链接法律规制理论的反思与重构[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0,38(01):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