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5月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在FTC诉高通公司垄断案一审判决中认定高通公司垄断成立。十六万多字的判决详尽地阐述了法院如何认定高通公司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与芯片销售领域的做法排除竞争并构成垄断。涉及法律问题覆盖专利权用尽、搭售、拒绝交易、专利计费单元等,是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司法的重大推进。案件发生在全球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的历史背景下,判决的未来走向将反映美国在国家利益、政治考量与法律事实发生激烈冲突时的选择。该案暴露的法律与政策问题将督促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尽快在制定、执法与司法方面从跟随者向引领者转变。
作者介绍:曹新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绪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知识产权》201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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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曹新明,杨绪东.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伦理探究[J].知识产权,2019(11):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