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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5-05 16:30:59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特制定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我院今年招收非专项计划全日制博士7,招收非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博士12017年拟录取一名“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占用非专业计划全日制博士名额一个。

根据11.6的复试比例以及差额复试原则确定如下:

(一)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外语45分,业务课() 60分,业务课() 60分,

全日制博士复试分数总分202分,复试考生人数10人;

非全日制博士复试分数总分198,复试考生人数2人。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少数民族考生:外语40分,业务课()60分,业务课()60分,总分196。过线考生依据初试总成绩排序。

全日制计划中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所有高校教师(含管理岗工作人员)、“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考生为在职考生,计入培养单位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之中。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专项计划,未使用计划不得转为非专项招生计划。考生等额参加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专项计划,未使用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转为非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复试时间和形式

(一)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

时间:58日上午(745820

地点:南湖校区文泓楼研究生办公室203

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记录表。(见附件)(2)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复试费用100元。

2.专业面试、外语测试

时间:58日上午8301130

地点:南湖校区文泓楼四楼会议室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专业面试+外语测试”。

1.复试应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等。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10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组成。

3.科研要求

在科学研究方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近五年公开发表一篇CSSCI来源刊物扩展版及以上级别刊物。

2)近五年成为至少一项省部级以上项目主要参与人。

4.录取名单确定:

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少数民族生,按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分相等则以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三、组织领导及监督

2017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汉东

成员:曹新明 胡开忠 马一德

2017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督导小组

组长:黄玉烨

成员:赵家仪 彭学龙

四、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学习年限

(一)学制与学习年限

2010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南大研字[2011]9号)执行。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9)),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6年(含其硕士研究生阶段)。脱产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职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年月起计算在校学习最长年限。

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同专业非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且脱产学习的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36年;其他无论脱产与否基本学制均为4年,学习年限48年。

五、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与录取类别

学校在复试时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

(二)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

(三)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4类。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考生均须在录取前(610日前)按要求完成对应拟录取手续,否则不予录取。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及助研助学金的申请,毕业时按照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本类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阶段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经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2.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为在职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合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非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录取

1.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少骨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现职校领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1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2..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一经录取确定,任何阶段均不得更改。

3.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招生简章》等国家和学校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17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在610日前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拟录取手续、审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同已在报考及复试阶段均已知悉并同意上述条款。

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610日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2.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610日前向学校提交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完整的《定向合同》。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610日前向学校体检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的《少骨定向协议(在职)》。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610日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提交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

七、其他

1.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2.本文件解释权由知识产权学院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027-88386740 吉老师

 

 

知识产权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复试名单.xls

 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doc

 

 

知识产权学院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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