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5〕号)和《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管理细则》,学院将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项工作,现将2019年度项目设置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2019年立项事宜
一、项目设置
学校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基金”,用于专项资助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中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主要资助研究生自主开展理论研究、社会调研等科研活动,争取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和社会调查报告。
2019年度,我校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资助项目类型及经费预算具体如下:
项目平台 | 项目类型 | 资助标准(元) | 名额 | 拨款比例 | 拨付方式 | |
立项 | 结项 | |||||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4000 | 1 | 50% | 50% | 补助 |
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2000 | 3 | 50% | 50% | 补助 |
二、项目的确定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2018级全日制硕博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新立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立项项目里做组员,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已承担项目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2.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申请。否则,学校将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3.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Grant Number))。
4.本通知相关事宜由研究生院和社科院、科研部负责解释。
(二)立项遴选程序。
1.3月6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 学院负责项目申报、立项评定、结项评审、绩效评价等,3月12日前学院网站公布本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立项、结项评审结果、咨询与申诉渠道等内容。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监督其所指导研究生所承担项目的实施。
3. 研究生院对学院立项情况进行审核,发放立项经费。
三、注意事项
1.对于被确定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学校给予经费资助。(1)项目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开展项目调查研究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2)研究生课题的项目拨款方式:研究生院将统一在2019年3月报送项目立项补助经费,在2019年12月报送项目结项补助经费。项目立项时拨付50%的补助,剩余50%的补助在学校结项公示通过后拨付。项目经费以补助方式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项目终止或逾期未结项者,将停止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2.2019年“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立项和结项工作主要由学院承担。
3.项目执行期限为1年,学院将于2019年11月中旬组织结项。超建设期限的项目允许延期一次,最长实施年限不得超过2年,逾期不结项者予以撤项。
4.由研究生院资助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均为校级项目。
5.学校组织专家对当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的结项情况进行抽检评估。对有突出创新成果者予以奖励,对于创新成果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后文字复制百分比超过30%的,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超过15%,但不超过30%,由学院进行结项情况的重新认定。
6.请广大研究生认真准备,积极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2019年结项事宜
一、参与结项验收的项目与时间
201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项目责任人应于3月6日前将结项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办公室。不能结项者,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此次获准延期的项目统一参加2019年11月的结项评审。
2019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项目责任人应于11月5日前将结项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有已终止项目不参与结项考核、已延期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二、工作程序
结项验收程序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结项申请人在申报前务必认真学习相关文件。
1.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
①结项申请人的《结项报告书》及结项成果表格及成果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项明细表》(含成果汇总)电子版。
重要提醒:结项成果为评审依据,所有成果需完整准确填写“结项成果信息”:(1)有几项成果就填写几项,标明序号;(2)“成果说明”栏,用于填写:出版社、版次;刊物名、刊物年、卷、页;获奖名称、时间、颁奖单位、级别;专利号等必要信息;(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如实填写“成果级别”及“是否注明创新资助”;(4)所有成果均需附电子版文件,如论文文稿、证书照片等。
2.学院完成本院结项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查和考核。
3.研究生院对学院结项情况进行审核,发放结项经费。
其他事项
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88386740,地址:文泓楼203室
附件:知识产权学院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相关文件
知识产权学院
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