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 17:24:0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通知要求,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现组织在我校法学相关专业在读硕士生和在读博士生中开展报名选拔工作,选派类型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信息和选拔流程如下:

一、基本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交流/留学信息

项目类型

选拔对象

费用

情况

报名截止时间

备注

 1 

新技术革命下学科融通型知识产权国际人才培养项目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德国萨尔大学、德国科隆大学、英国玛丽女王大学

联合培养博士

在读

博士生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资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25年

212

中心、学院将在公示及推荐汇总表中进行排序,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

联合培养硕士

在读

硕士生


二、校内选拔安排

(一)报名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无固定格式,中英文各一份);

3.中英文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学校教务部门、研究生院开具并盖章);

4.导师推荐信(含导师签名);

5.科研成果;

6.研修计划书(应以英语撰写);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托福、雅思等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

(二)报名流程

1.请将真实有效、完整无误的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于202521217:00前打包发送到邮箱iprs_zuel@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姓名-拟选派类别”(示例:新技术国际人才项目-张三-联合培养博士)。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将于2025年2月17日前组织面试并将最终录取名单在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2.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将统一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后,将组织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面试等相关流程,通过初审的学生届时将纸质版一式三份于面试前提交至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文泓楼210办公室,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过邮件以及电话通知。

3.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官网公示录取结果后,学生必须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要求申请资助。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研究生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同意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三、详细申请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第一批

2025年1月14日

发布通知

发布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名通知。

2025年2月17日前

人员选拔

 

1.开展人员选拔,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应取得有效外语成绩外方正式邀请信);

2.对选拔推荐的候选人在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网站公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5年3月1日   -

2025年3月10日

人员申请

1.组织拟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拟推荐人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中心及学校。

注:以上时间节点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时间以国家留学网通知为准。

 

四、资助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温馨提示

申请人必须登录学生工作大厅进行校内审批。

(一)经选拔并公示后选派的学生请自行仔细阅读国家留学网的申报要求

1.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2.2025年人员申请流程(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6);

3.公示完毕后,拟推荐人选须按照“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博士、联培博士、硕士、联培硕士)准备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

4.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

5.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8)。

(二)本年度有出国(境)计划的在校在籍学生(不含已毕业升学至国(境)外大学的学生)在学生网上事务大厅办理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程序。

(三)被录取人员在国(境)外院校学习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四)被录取的联合培养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中心提交一份纸质版交流报告(附件2),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附电子照片3-5张,照片必须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五)所有入选学生需经中心正式提名推荐,请同学们勿私自盲目联系国(境)外高校负责人报名。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文泓楼)210办公室 陈老师

联系方式:027-88386042

邮箱:iprs_zuel@163.com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知识产权学院

                              2025114

附件1.doc

附件2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