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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川: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新进展与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的新态势
发布时间:2012-07-17 10:14:38

 

王院长在授课

  时间:2012年7月15日下午14:30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主讲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中国专利协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                              长王景川教授
  主讲题目: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新进展与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的新态势


  主要内容:

  一、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新进展

  大家知道,2008年6月5日,国家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按照年计划来推进,2009年开始到现在,每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级联席会议都要发布当年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年度计划。实施几年来在国际上引发了很大的关注,关注的不仅有知识产权学界,给予更多关注的还有政界、经济界、企业界。

  从现在可以看到当年的这个计划把握的主要方向是比较正确的,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主要目的是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和保护创新、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培育和发展国际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效率、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支撑。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来,认真贯彻和实行战略纲要提出的“激励创造、有效运用、有效运用、科学管理”的方针,我国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完善法律制度和提高执法保护效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际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扎实推进

  战略实施组织工作机制较好,注重年度实施情况的评估。

  第二,战略的实施激发了全社会创新能力,知识产权能力明显提高
与2008年实施前比较,我国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我国通过知识产权国际局提出的国际申请(PCT)增速也较为显著。

  第三,战略实施大幅推进了我国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体系,一批拥有重大知识产权的产品实现产业化,国内专利的实施率尤其是企业的专利实施率更高。但同时专利的构成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

  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初步确立。像华为、中兴等企业的专利申请量排在世界前几位。

  战略实施一直和经济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关注国家发展的众多问题。多部门颁布了《为加强战略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实行更有力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等做出了重要规定,为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做了很好的工作。

  第四,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我国市场环境有所改善

  战略实施以来加快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对专利法实施细则、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一部好的法律应该成为国际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法律保障、体现公平正义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长远利益、为维护国家经济乃至国家安全提供法律保障、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平衡。利益的平衡在知识产权领域尤其如此。

  在战略实施以来,无论是专利法、著作权法、还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在立法宗旨上都有很大进步。司法解释的出台在法律的协调和相互配合上也取得了好的进步,为我国知识产权提供了比较好的法律基础。优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积极推进由知识产权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试点、发布有关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对于加强司法保护的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有很大的作用。

  二、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的新态势

  (一)主要表现

  知识产权的国际格局发生了很多值得我们关注的新态势。归纳了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是国际专利制度变革进程加快,“世界专利”浮出水面。从本世纪初,西方国家一直在推动“世界专利”的发展,但在公开场合谈论并不多,多是在双边或者多变的场合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大国来阐释“世界专利”的理念,进行试探。通过“PET”的改革和实体的改革来实现“世界专利”。“世界专利”主要是指在专利中的同一申请、一次审查、一次授权、各国有效、统一申请格式、公开审批程序,它打破了原来的“区域性原则”。 

  二是美日等国签署《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其宗旨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另一个重大变化是要求缔约国采取主动措施来处理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而不是权利人主张之后采取行动。这些规定都超越TRIPS规定的保护水平。

  三是美国专利法修改,《美国发明法案》签署生效。2011年奥巴马签署《美国发明法案》。该法案是着眼于美国未来的发展、最大限度维持美国现有优势、保持和发展美国的竞争力、巩固美国的世界领导地位来服务的。

  四是出现专利经营大鳄,进行专利大并购,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活动日趋活跃。苹果、微软、谷歌等公司的大并购,表明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价值和作用的重大变化,专利作为交易和博弈的重要筹码。出现了专利海盗公司,对这类公司应该如何看待,这些都需要进行研究。如何规制滥用知识产权诉讼来谋求私利的做法。

  五是欧盟专利一体化。欧盟专利法一体化进程取得实质性进展。如何采取行动减少这一趋势对我国的影响是我们应该研究的问题。

  六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APP)和自由贸易协定(FTA)的签订。核心的变化主要是知识产权,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研究者应该予以关注。

  七是引发面向2030年的知识产权制度变革的讨论。美国提出了到2030年实现“理想化的知识产权体系”。

  (二)主要影响

  上述变革,从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来讲都加大突破了TRIPS协定;更加体现了少数国家的主导作用,绕过了现有的国际谈判平台。上述这些变革将会对未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产生深远影响:

  一是表明世界已经进入知识产权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化进程在加快,主权国家国内知识产权立法将被严重压缩。

  二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保护方式、保护水平将发生深刻变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趋势增强,未来企业和国家的博弈将更多地表现在知识产权。

  三是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对培育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维护国家安全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整理者:彭兴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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