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年3月21日下午14:30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四楼会议室
主讲人: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委员长Byong-Han Yu先生
胡开忠教授:今天非常高兴地邀请来了韩国著作权委员会主席Byong-Han Yu先生来为大家举办一场关于数字时代著作权的报告。此外要为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今天上午余主席与其同事与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为从今以后双方互派学者访问、召开会议、互换资料提供了便利。而且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地位相当于我国国家版权局,余主席是到中心来的级别最高的外国官员,交流协议的签订是我校知识产权研究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下面请大家以热烈掌声欢迎余主席进行讲座。
余主席:大家好,见到你们很高兴(中文)。我以前没学过汉语,也很遗憾汉语没能学好。谢谢大家如此热烈欢迎我们一行,很感谢大家来参加这场讲座。非常荣幸能够到很著名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演讲。
讲座开始之前我简单跟大家分享一下大家都在使用的智能手机和网络的云计算等,它们以链接的概念融入我们的生活之中。我们可以跟朋友、家人、亲戚以这种链接的平台进行交流。去年达沃斯论坛与很有名的电子产品论坛CES都以超级链接有关的社会为主体。现在我们在超级链接社会生活,我们应该通过多种多样的品牌吸收文化。在现在的情况下,著作权和知识产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大家都是学习法学的,但是法学不是一种固定的、僵硬的学科。现在法学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更加地复杂。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和著作权法,在大变化的社会之中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今天的演讲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以智能数字环境下的著作权为主题来分析当今的情况。
现在社会智能技术的竞争越来越白热化。智能环境的出现带来了新变化,可以随时随地的使用资料、也可以共享,内容产品的使用及扩散速度非常快。而且称为BigData的大数据的出现,使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存在数据。
我首先讲一下著作权产业的现状,转换为数字环境的路程以及产生的问题,最后讲一下创造经济时代的著作权的角色及其发展。
一、著作权产业的现况
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这一作品吧。哈利波特是1997年诞生的,哈利波特的作者罗琳在26岁时很艰难的生活。可是在哈利波特诞生后,到2006年,其总收入380兆元。大家都知道韩国的最有名的产业总产值为231兆元,可是整整十年的收入还比不上哈利波特的收入。大家有没有想当作家的?如果有大家也可以当哈利波特的作家。韩国的情况是1997年刚经过经济危机。可是英国刚好在1997年开始文化产业的发展,听说中国政府从2000年开始很注意文化创造产业。英国在1997年刚创造出哈利波特的国民总收入为17000美元,韩国去年刚超越了30000美元,英国开发文化创作产业后到2006年其GDP增加到70000美元。这是政府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结果。大家知道美国的米老鼠吧,年收入为6兆元,韩国的咕噜噜,虽然才9岁,然而其年收入6000亿元。给一部作品最大的附加的价值就是著作权,所以著作权不只是一个学术领域,更应与经济产业联系在一起。现在的著作权非常重要,如图片所示,如果降低著作权的非法比例10%的话,内容产业的生产,就业岗位,国税均会增加(以上均为韩币)。著作权产业在全部产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世界上发达国家对著作权产业都很重视,投资很大,美国对著作权的投资与GDP比重占据第一,韩国为10%,中国为6.5%。在著作权产业中,著作权核心产业所占比重韩国为3.4%,中国为3.57%。现在内容产业中核心产业GDP比重的增加以6%为标准。不知道大家对这些数据有无兴趣,但是大家的研究都会为此做出很大贡献。国家媒体市场所占比重第一位为美国,占据80%。中国的地位是第三,占据6.8%,韩国为第十,占2、4%。虽然两国都为10%以下,但是通过两国的交流与多方面的发展,就会达到占15%以上的目标。现在中国拥有的几十亿的创作产业从事人口与丰富的历史资源结合起来,会更大的促进这方面的发展。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产业爆炸式的增加,出现了与原有著作权不一样的新模式,所以法律制度与技术保护政策也出现了。著作物的保护向著作物的利用方向转换。当然保护技术与利用活性化技术都很重要。大家知道江南style的点击量到3.18日超过14亿,希望中国的明星中也有这样的音乐家。大家知道这收入是多少么?预测的经济效益为1兆元以上。可是如果考虑到其文化传播的效果,其经济价值无法测量。这就是利用活性化代表性技术Youtube的利用结果,其刚出现的时候出现过著作权侵权协议,但是其通过与社会和解,用技术的方式解决问题,现在成为通过共享分享利益的商业模式。它最重要的就是不是只保护技术,而是利用活性化的技术,期待通过人文、社会、科学和IT技术的融合带来的著作权革新服务技术。
二、智能环境的发展和著作权技术的变化
现在的中国著作权法有60个条款,现在社会的迅速发展不能反映在法条之中,为了反映社会的变化,中国政府也在修改著作权法,可能有一部分会反映在内。不能反映在著作权法中的,应当与社会和解。
1、各种流通渠道
由于智能环境的出现,内容产品的使用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模式变化指的是流通渠道的多元化。其代表性之一就是SNS服务。SNS作为在网络上人与人可以搭建关系的服务。使用者通过上传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画面与他人达到共享,由于被共享的内容建立在朋友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具有很强的说服力,扩散速度也很大。因此在市场营销宣传方面也被广泛应用,这样的变化使得内容产品成为通常使用概念。
2、各种智能、机器和咨询平台
各种智能机器的出现也使咨询模式出现了变化,如大家使用的Iphone、智能PAD,智能TV,云计算网络等。现在关键问题不是平台,关键是内容产品的学理的分析和分配。智能机器可以变为内容产品,智能机器上可以使用的内容产品通过苹果商店和谷歌商店的咨询信息平台上,可以实现内容产品的使用。
3、新概念数据环境
Big Data上也有很多著作权的问题,现在我们的社会技术赶不上社会的变化,找到解决方案是大家所面临的问题。数字环境下面临的问题:
1、云计算
流媒体服务的增加导致侵权类型的变化,云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问题,大数据中的复制、加工问题。
2、智能移动
通过黑市非法复制应用程序的利用和流通扩散以及机器内非法复制资讯的利用和流通。韩国去年通过智能程序所得收益为4300亿韩币,但是其中40%的收入为非法复制应用程序所得的收入。所以韩国政府与著作权委员会考虑怎样才能使其合法流通。为根绝非法复制根源,需要设备级水准的保护技术,需要制作商、通讯公司,服务提供商之间进行合作,以法律制度为基础,重视合作。
3、N-screen
其与以前1对1的模式不同的是,一个资讯在不同的平台上运行。其问题是指缺少对多数终端的利用和许可认证技术,还缺少计算机技术保护手段。因此需要通过终端制造商和平台企业间的合作,得到开发著作权技术和协定N-screen的许可。大家都会注意到这不仅仅是一个用法律制度可以解决问题,这就是我今天想强调的内容,这就是数字著作权资源的概念。我想强调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与经济发展联系在一起的经济问题。
4、SNS
著名小说家李外秀起诉一家未经许可复制Twitter上的文字并出版成电子书的企业,其问题在于对简短文章的著作权性的认证问题,通过共有非法著作物和链接信息的间接侵害,快速的侵害扩散速度的问题。这些问题非常严重,因此需要开发著作权侵害自我检测技术和通过SNS支援合法著作物交易的技术。
5、Big Data
在智能数字的环境变化下,我们有必要树立可以支持数字环境下专利(专业)政策,和保护权利人权利的确切认识。上午和吴汉东校长签订了协议,当时吴校长表示中国著作权修改正在进行,以前修法时政府解决所有问题,而现在的修改则征求大众的意见。韩国2008、2009也发生了著作权方面的很多矛盾,当时每个权利方的利益不平衡,韩国政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双赢的模式。这个双赢模式是政府与民间合作的模式,也有很多学者开办研讨会研究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情况也和我们以前差不多,所以我们很期待中国的发展。
三、创造经济时代下的著作权角色和未来发展方向
创造经济和中国2000年开始发展的创意产业概念相同。传媒大亨默多克强调过,资讯不是简单的王,而是所有电子机器的皇帝,无论何种电子资讯和平台,如果没有优良的咨询,只会成为一个容器。给内容产品附加价值的就是著作权的能力。这样的知识产权创意性产品,就是今后要发展的方向。通过内容产业的发展,可以推进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也可以提供很多就业岗位。我希望大家努力学习的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体现在社会发展上,为社会做出贡献。
现在很多国家都比较认可,创造文化想象力的时代到来了。很多国家认识到目前逐步走进以内容产业为中心的时代,在英国文化院在有关创造经济的报告中阐述了向创造经济时代的转换。这个世界正转向为依赖人类创意性和知识的时代。英国文化院在上述报告文件中还说明了各个经济发展动向包括中国。中国政府表示中国经济需要从中国制造转化为中国设计。这两者的最大区别是中国设计基础是创意、文化和精神。据去年的统计,Iphone一台在中国制作出来之后,美国得到500美元,而中国能得到的收益是1.5美元,这个差异就是中国设计和中国制造的差异。
现在中国拥有大量人力和物质资源,很可能以后会转化为中国设计。中国的社会很迅速的变化就是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设计的现象。与中国一样,韩国也出台了一个新政府,朴槿惠政府强调三个方面,创造经济、国民幸福与文化发展繁荣。这三个都强调文化与创作经济联系在一起,以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文化产业是创造经济的核心之一,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政策的指引。我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们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的未来发展目标,我们首先强化研究开发部门,加大对其投资,第二是应对技术变化的著作权法制与政策,我们07年与美国、10年与欧盟签订双边协议,去年也为数字环境的变化修订了法律。由于智能环境变化很快,所以现在还有条款需要修订。我们以后会通过著作权法律的修订,为平衡用户与权利人的权利继续努力。最后就是我们强化国际上的合作。我们委员会在北京、上海、越南、菲律宾、泰国等地均设有代表处。而且我们都为双赢模式努力,而不仅仅看单方面的利益。韩国一直努力想成为著作权的领导国家。其实韩国2008年之前也是著作权监视对象国,2008年才摆脱著作权监视对象国的身份,2009年首次引进了“三振出局”制度,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与刚刚讲的一样与美国、欧盟签订了双边协定,以后也会有所努力。为了树立好法律与著作权的政策,我们今后会继续努力。我们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已经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签订协议,通过协议我们会经常交换资料,研究共同的研究项目,相互交换研究员,加强相互交流。
以上关于智能数字时代和创造经济时代的介绍结束。1968年一个学者介绍了“公享地”的概念,“公享”与“免费”的概念不一样。比如说有一个公有草场,有很多牧民在草场上面养绵羊,如果有一个牧者想要养更多的绵羊,想要有更多的草地,就会有产生纠纷。这个草场地是公享的地方,而不是免费的使用资源的地方,如果人人这样想就会有竞争,从而产生严重后果。知识产权领域也一样有竞争,需要一些秩序,这样大家都会享有自己的权利和利益。我觉得著作权像天上的星星,天上的星星是已经存在了很久了,同样著作权也是一直存在;就像星星把光照向世界,著作权通过优良的内容也会照向整个世界。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让著作权更加闪亮。
虽然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不是具体法律理论,但是想给大家介绍的是著作权与经济的连接。希望大家共同努力都能成为著作权方面的权威学者,今天的演讲能够对中国的著作权法治的发展有所帮助。
整理者:李静恬
作者声明:本文系根据录音整理而成,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致电:+86-027-8838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