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年7月8日上午八点三十分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主讲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曹新明教授
主讲题目:知识产权疑难解析
主要内容:
7月8号上午,曹新明教授给全国知识产权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同学们带来了《知识产权疑难解析》讲座。讲座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知识产权与民法权利理论的关系
曹教授指出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但不能将知识产权与民事权利两个概念划等号。在实践中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民法理论套用在知识产权实务中,知识产权具体问题的解决必须结合知识产权的相关专业理论进行特别分析。知识产权实务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当前虽然在理论上和司法上存在着某些争议,但仍需要给出一个尽可能完善的答案,这能促使我们思考解决知识产权实务中的进路问题。
二、知识产权实务的基本进路
(一)绘制路线图谱
曹教授提供了其绘制的路线图谱,主要分为三大类型:“从表象深入内核、从抽象转为具体、从简约式走向繁复式”。曹教授针对每种类型都列举了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加以讲解。比如,从表象深入内核有:王老吉与加多宝案、“人囧”和“泰囧”案;从抽象转为具体有:阿迪达斯与阿迪王案、单字字体字型案;从简约式走向繁复式有苹果与三星诉讼案、知识产权合同(又分为作品创作和使用许可合同)。
(二)评述“思想——表达二分法”
曹教授指出“思想——表达二分法”并非没有可以质疑的地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理论已逐渐羽翼丰满,借鉴国外的做法有助于解决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实务中出现的“滑稽模仿”问题。
(三)评述王老吉与加多宝案
首先,曹教授指出王老吉与加多宝案之间的多场“战争”:第一场战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二场战争:商誉归属纠纷。第三场战争:广告纠纷:“全国销量最大的凉茶改名加多宝”,“配方还是原来的配方,味道还是原来的味道”,“怕上火喝加多宝”。第四场战争:关于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之争等。对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曹教授指出部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忽视了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对于商誉归属问题,曹教授指出,现在绝大多数商标许可合同没有约定商誉的归属,需要进一步改进。对于广告纠纷问题,曹教授从知名商品认定角度对比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7月6日颁发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演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红罐凉茶”是知名商品,然后分析了红罐凉茶的归属原则问题,一是意定原则;二是商业使用原则。
(四)评述《人囧》与《泰囧》
首先,曹教授介绍了电影《人在囧途》和《人再圈途之泰圈》之争的具体案情。随后,曹教授指出了学界对该案件的七大争议焦点。争论焦点包括:《人在囧途》是否知名商品;《人在囧途》是否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泰囧》名称与《人囧》是否相近似;《泰囧》是否会造成与《人囧》的混淆误认;被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被告是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被告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对这七大争议焦点进行了分析解读。
(五)评述汉字单字字体字型著作权
首先,曹教授指出两起有关汉字单字字体字型的不同判决,其中海淀法院判决:汉字单字字体缺乏独创性,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被告不侵权。南京中院判决:秀英体单字具有独创性,依法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侵权。然后,曹教授分析道,判断一个具体对象是否为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是具有一定思想内容的表达形式;具有独创性;复制性或者固定性;著作权法第3条所指的具体对象;不属于著作权法第5条明确排除的对象。接着曹教授指出,针对单字字体字型能否受著作权保护应该依据上述五条标准回答五个问题:单字字体字型如何体现出其ideas?单字字体字型如何体现出其独创性?单字字体字型是否具有复制性或固定性?单字字体字型是否属于第3条规定之一种?单字字体字型是否是被排除对象?在对以上五个问题回答后,曹教授认为:从利益角度看,必须给具有独创性的汉字字体字型给予法律保护,但不一定是著作权保护。第一,对智慧创作物给予法律保护,可以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也可以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还可以是其他法律保护。第二,对单字字体字型不给予著作权保护,并不是说不能提供其他的法律。第三,对单字字体字型给予著作权保护,根据合理使用基本原则,一般社会公众就不能自由使用单个汉字。
(六)分析苹果诉三星一案
曹教授指出,美国苹果公司与韩国三星公司是智能手机的两大国际巨孽,它们在美国、韩国、英国、日本、欧盟等发起了多起专利大战。韩国三星采取的手段包括:积极应对,奋起反击,并采取了不侵权之诉抗辩、现有技术抗辩、现有设计抗辩、专利无效抗辩等措施导致美国苹果节节败退。具体而言,双方的诉讼发展可分为五个阶段,势必将成为一场专利诉讼拉锯战。
三、课后提问与解答
曹教授讲课结束后同学们提出了各种有价值的问题,比如销售合法来源商品的抗辩问题、网络侵权问题、间接侵权等问题,曹教授结合我国知识产权实务的具体情况给出了精彩的回答,获得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整理者:秦天雄
校 对:刘闻
摄 影:李静恬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