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明教授: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这么一个机会主持这个阶段的报告。现在我们开始本次高峰论坛第一节的大会发言。
庾炳漢:非常感谢给予我这次机会,能够在今天的论坛中进行主题演讲。我们看到技术和各个产业,特别是知识产权方面在不断发展。随着行业的发展,各国政府也依靠知识产权来发展国内经济,不断拉动外向型经济的增长。韩国在版权产业化方面做了多方面的研究,来扩大创意产业,从而发展经济。这些都是基于我们的一些创意理念、创新想法、以及知识性的产业而非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创新行业融合了版权、现有产业经济为基础的信息通讯技术、以及文化艺术。今天我会谈到创新经济时代的版权战略这一话题。我会具体谈韩国的一些经验,韩国一直以来都注重版权保护,打击版权侵权,参与国际合作。我也会在演讲中分析世界各国版权保护的实践经验,包括欧洲一些国家的经验,最后我会重点讲韩国的版权保护问题。
我们下面看看整版权行业的现状。大家在这个表中会看到我们的一个增长率,韩国内容产业从2007年开始都在不断增长,增长率达到6.4%,韩国、中国、日本这三个国家已经在增长率方面排名世界前十。在全球范围里面,全国的内容产业的比重也在不断加强,包括还有像手机这样作为一个获取信息的渠道,它的比重也在增加。根据普华永道的数据,内容产业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已经变成以手机为主导,并且是移动上网,这种情况非常明显,整个内容产业最大的变化是数字化、移动化以及亚洲市场的崛起。其中第二点,移动市场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移动上网占整个英特网上网的比例预计会从2007年的26%增加到2011年的40%,最终到2016年达到45%。第三大变化就是东南区域发展快于西北区域,西北就是指北美、西欧等国,这些地区预计从2012年到2016年这五年中的平均增长会达到4.3%,而东部也就是指中东、欧洲、亚太地区,在此期间每年的增长率会达到7.2%。版权业的重要性不断加强,而且会是拉动国内生产总值的主要引擎。我们看看版权业整体对于GDP的贡献,版权业对GDP贡献率高的国家有,美国是11.1%、澳大利亚是10.3%、中国是6.5%、调查的30国平均贡献率为5.4%、而3/4的受访的贡献率在4.5%到6.5%之间。核心版权业对于GDP的贡献率,韩国是4%、澳大利亚是7.3%、美国是6.36%、中国是3.06%。
韩国的版权战略,就是要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并且我们也研究了美国、澳大利亚和英国这样一些国家的版权业的发展。美国的2008—2013年中长期计划,它有四个目标,第一,改进政府服务的质量,包括一些政府的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第二,促进版权作品保护和方便使用;第三,通过版权注册和网络版权作品强制存放来支持扩大,包括美国国会图书馆拥有的版权作品;第四,鼓励版权有关法律原则和服务的公众理解。欧盟为了促进数字经济时代的版权现代化,欧洲努力打造新的数字环境下现代版权的框架,包括内容提供、创造和传播。第一点就是要确保权利人得到充分认可和经济回报,持续地鼓励创意以及文化多样化和创新;第二点就是要拓宽合法作品带给最终用户的渠道和选择;第三点是要催生新的商业模式;第四点是有利于打击非法渠道和盗版。英国方面有一个框架性的五年计划,它的目标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的创造性。它也有三个目标,第一个就是要增加竞争力和促进发展,加强英国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并且能够满足英国的消费者和社会的需求。并且英国旨在打造世界顶尖的知识产权,扩大它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领域和它的整个品牌效应,专注客户需求,来满足客户和市场的新兴的需求。另外,它的IP产品服务要多样化,霍金斯曾经讲到:“创意经济能够复活和不断加强我们的实体经济,它会改变我们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法。”创意经济时代基于的是新的思维模式,什么是创新和创意经济呢?我们这方面有一些定义,创意经济就是根据一些创意的点子来开发一些创意的概念,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它将利用和寻求经济和社会的一些融合方法,用知识产权的方法来促进发展。这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渠道,使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并且最终促进或者是建立一个创意性的经济产业。韩国已经从信息社会变成了一个创意经济社会,创意性的经济成为我们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版权产业也发生了变化,和现在的模式不同,包括英特网和信息技术的普遍使用。我们现在的版权体系的目标将会发生变化,因为它要兼顾到保护和促进版权作品的使用,我们要采取一系列的办法来鼓励创意和它的合法使用,这是政府要去兼顾的两个方面。
侵权行为应当要遭到打击,这样才能够保护权利人的正当权利。另外我们还要寻求方法来提升消费者的意识,让他们知道合法的使用版权作品的方法。现在的整个版权保护体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我们要吸收个人参与到这个保护体系之中。之前的整个版权保护可能是零零碎碎不成体系的,而现在我们要通过全民参与来构建完整的保护体系。
在数字经济时代,一个良好的版权生态体系的建立将会促进它的创作发行和它的整个的消费,这取决于我们对于版权恰到好处的把握。例如,整个版权流动体系和传播体系产生的高昂费用应该要改善,鼓励更加便捷和经济的使用方法,这样才能够使一些版权作品被广泛合法使用。因此,鼓励版权作品的使用,我们就可以建立一个创意性的产业,并扩大这个产业。
韩国在创新和加强版权体系方面不断努力,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内环境和国际版权体系的要求。我们将采取平衡发展的方法,一方面加强保护;一方面要促进版权作品的使用。我希望我们三个国家,包括中、日、韩,能够在知识产权方面、未来的政策方向、一些学术的趋势方面进行更加广泛的交流。毫不夸张的讲,未来的版权行业,中、日、韩在这方面大有可为。
韩国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也希望能够帮助另外的两个国家,在本国的版权发展中进行借鉴。感谢组委会对本次会议组织的安排,我非常荣幸来到这里,谢谢大家。
曹新明教授:委员长的报告讲得非常精彩,主要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非常详细地介绍了韩国在创意经济领域的发展和取得的成就;第二,揭示了创意经济与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第三,展示了世界范围内创意经济发展到今天的示意图,或者说是地图;第四,展望了创意经济的未来发展,尤其是对韩国在以后经济发展方面可能会有的影响,当然同时也对我们中国在创意经济发展方面有很好的启示作用。接下来我们欢迎田村善之发表演讲。
田村善之:谢谢,首先我想感谢吴教授以及所有的组织者。今天我主要探讨的就是数字时代日本版权法的未来,我也要谈一下我们怎么样去进行保护。
首先我谈一下两个主要的问题,日本著作权法存在的问题。第一,我们每天都会用到这些版权,就是办公室的材料;第二,孤儿作品存在的问题。日本的法律对于版权的规定是较为详细的,但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是说到我们日常办公室用到的这些材料,还有邮件和PDF文件也没有详细说到,当前的著作权法并没有很好的覆盖到这一方面。首先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有一系列的条案来对这些材料进行保护。 关于孤儿作品,我们大家也知道,它是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但是这些著作权所有者并不在乎去保护他们,这些问题现在变得越来越严重。现在的科技迅速发展,我们有DVD和其他的媒体,它使得我们很多的作品可以很容易传播,而且网络使得这种传播更便捷、低成本。所以,这就引起了当前这样的一个问题,而且现在这个现象越来越严重,日本的版权法还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而且现在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成本太高。
未来我们怎么样去改善这个著作权法呢?我主要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首先,要谈一下我们这个版权法的整个发展情况。版权法发展主要有三波浪潮。在开始是怎么样的?在未来又是怎么样的?整个著作权的改变是跟科技发展相适应的,是随着社会环境、科技所改变的。首先第一波浪潮,就是印刷技术的发展。在16世纪的时候,随着印刷技术的发展,整个英国的平面媒体的发展是很迅速的。当时就有反对侵权盗版的行为,反对非法复制产品。英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案,以便更好的管理。直到20世纪,可以整个地印刷书本,但是当时整个复制是需要一系列投资的,所以当时的复制的数量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的。当时,版权主要就是用于去防止那种非法的复制,相对来说这也是比较容易防范的。后来就来了第二波浪潮,主要就是整个复制科技越来越发达,比如说复印机、还有录音器材、录像器材等等。当时的发展很快,很多这些相关的利益者都可以很容易利用这些技术。从那以后整个版权法要覆盖的面更广,管理者们要去真正防止这样的非法复制行为就比较难了,因为这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问题。要解决第二波的问题,要把我们管理的目标覆盖到一系列的人,但是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小的一个群体,比如说相应的出版商等等。然而在我们还没有解决第二波浪潮带来的问题的时候,在20世纪90年代,或者是在20世纪末的时候就出现了第三波的浪潮,就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我们看到因为网络的发展,在大众当中传播变得越来越容易,公众的使用也是越容易获得,因此进行监管越来越难,这些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就很难去执行相关的法律。
在这里我想再谈一下网络带来得一系列的影响。我们当前更重要的是有商业目的的利用,但是还有一些其他非商业目的的行为也存在。我们看到传播的整个成本也在减少,大众获得的途径也是越来越多。有两种,第一个就是权利所有者,假如去执行他们的权利的话,能获得很多的利益,但是还有另外一个权利的获得者,对于他们来说,真正去执行他们的权利,不能够获得太多的利益。
我最后想谈一下,我们这个版权法的未来该怎么样发展。第一,这是我们日本当前面临的一个问题,我们必须要解决的是日常的这样一些问题。在司法领域,我们要去执行这样的任务,要在权利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实现平衡,我们在日本的法律当中要去解决这些问题。第二,我们要解决孤儿作品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知道,因为有不同类型的权利所有者,特别是对于那些既使是执行他们的权利也不能获得太多利益的人,这些权利所有人是相对弱势的一群人,我们怎么样去保护他们的权利。我们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方法去保护各种群体的权利所有人的权利,我们整个的体系要去适应当前的形势,来真正实现我们的保护。历史上,大约是20世纪70年代的时候,美国的版权法当中有注册的体系,利用这样一个注册的体系来实现权利的保护。2009年的时候,专家学者,提出再利用这样一个体系。现在我们也提出要再次使用这样的体系来进一步去解决当前孤儿作品存在的问题。
刘华教授:谢谢田村善之教授,田村善之教授围绕传播技术的三次浪潮的对著作权制度带来的影响做了一个研究报告,重点提示了在网络发展的今天产生的一些典型的作品,比如说孤儿作品的出现,对于我们如何考量版权人以及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并且兼顾公众的利益,在版权制度上需要做出哪些调试,给了我们很多的启发。
吴汉东教授:我今天的探讨的话题是文化产业发展与版权战略实施,十分高兴在这里就版权产业的发展问题做一个演讲。文化产业发展与版权战略是当代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话题,英国学者霍金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写了一本书叫做《创意经济》,这本书披露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那就是全球的文化创意产业,当时每天所创造的产值是220亿美金,并且以每年5%的速度在增长。但是到了本世纪之初,也就是2004年,根据联合国经发组织的统计,全球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值已经占到全球GDP总量的11%,并且以每年10%的速度在急剧增长。我认为,文化创意产业说到底是一个著作权问题,或者是一个版权问题,无论是文化软实力的产权表现还是文化传播的产品形式,还是文化发展的产业状态,都跟一个国家的版权息息相关。我们看到,世界各国的竞争状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那就是从过去的硬实力的竞争扩展到软实力的竞争,硬实力涉及到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基本资源、科技力量、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这就可以实际支配的实力。而软实力,根据美国学者约瑟夫奈的说法,它指的是一个国家国民精神的凝聚力,这个国家的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力,以及这个国家参与国际机构的程度。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软实力不是强制性的,也不是收买性的,而是自愿接受的。因此我认为,软实力它最重要的是包括了三个方面,那就是国民精神的凝聚力,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吸引力,民族文化的影响力。一个民族的文化如何在世界上产生影响,取决于很多的条件,有一个文化学者讲,文化只有是民族的才能是世界的,但是今天我在这里要说,你这个文化是民族的未必就是世界的。因此,一个国家的民族文化要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影响要凭借它的活动的创新力,文化产品的传播力和文化产业的竞争力。著作权制度就具有一种特殊的政策功能和制度效果。因此在这里我想就著作权制度如何促进文化传播,促进产业发展谈三个基本观点。
第一,版权优势就是文化实力优势。这是因为就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版权的数量与规模,实际上彰显了这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根据中国软实力研究所2011年提供的报告,国际文化市场的份额依然是欧美文化的一统天下,美国要占到总量的43%、欧盟占到其中的34%、亚洲排名第一的是日本,要占到10%、排名第二个是韩国,超过4.5%、而中国和其他的亚洲国家,包括南太平洋国家,在国际市场的份额总量只有不到4%。我们可以这么认为,中国作为一个有着4000年文化传统的大国,它在国际社会的文化软实力远远还没有完全释放。
第二,版权战略就是文化强国战略。我们注意到,创新国家在它的发展转型过程当中都有一个共同的路径,相似的经验,那就是以科技为先,经济为重,文化为和,记得联合国前秘书长的库利亚讲过一句话,“没有文化的经济发展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发展。”中国有一位政治家也说过,“科技可以使一个国家强盛,经济可以使一个国家富裕,而文化才能够使一个国家伟大。”因此我们注意到,20世纪的美国的发展之所以使得20世纪成为美国世纪,它的创新发展的起步是从20世纪2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影视产业的发展开始起步的。而20世纪90年代的韩国之所以成为东亚奇迹的领航者,能够通过短短15年的时间,使人均GDP从5000美金跃升到15000美金,正是因为在亚洲金融危机到来的时候韩国提出一个创意韩国的理念,致力于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所以现在成为了全球第五大版权产业大国。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版权产业就是一个国家文化强盛的基本战略。
第三,版权竞争就是文化产业竞争。在这里有一个数据,在十五国文化产业竞争力要素当中,美国为第一集团,竞争力指数为0.87;第二集团是英、德、法等国,平均指数为0.6-0.7;第三集团是澳、意、日等国,平均指数为0.52-0.59;中国位居第四集团末位,仅为0.12,中国是一个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第一出口贸易大国,第一工业制造大国,但是我们文化产业的竞争力还相当有限。我们可以这么认为,中国是一个典型的文化消费大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电影市场,网络市场,图书市场,但它是一个相对意义的文化生产大国,但不是一个国际意义的文化出口大国。昨天我见到了中国的中图老总,他给我提供一个数据,中国现在每年引进外国的书籍大概是4亿美金,而出口的中国图书大概只有4千万美金的规模,也就是10:1的规模。这就说明了我们在国际版权产业的竞争方面还处于一种相对的弱势。在这里,我以为那些发达国家,当然指的是创新型国家,他们的这些做法在很多方面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在这里我们看看日本,日本尽管经过了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20年的经济萧条,被日本学者称为是“失落的20年”,但是我们可以认为日本创意产业的发展依然在全球处于一种领先的地位。它拥有像朝日新闻、每日新闻,这些全球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拥有茶道、插花、建筑这些传统的创意产业,也拥有像游戏、动漫这样一些时尚的创意产业。我们看到日本依然是在数字内容方面处于一种全球的领先地位。韩国在创意韩国发展理念的推动之下,十多年来跃升为全球第五大版权产业大国,它的电影、电视、音乐、软件,不仅立足于本土市场,而且还影响中国辐射东南亚,可以说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一个所谓的文化传播韩流。这些经验和做法,我以为都是值得中国借鉴的。关于中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和版权政策的推进,我以为应该注重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激励版权创造,发展创意产业。对于中国来说,我觉得应该选择一些关键性的文化产业,培植一些重点的文化企业。无论是像先进的数字内容产业,网络文化产业,动漫产业,还是一些传统的文艺表演,文化娱乐,工艺美术,我觉得都应该寻求一些新的突破。我们注意到,就在去年美国的专利商标局与美国商务部下属的经济统计局联合发布了一个报告,那就是美国知识产权聚焦产业,其中谈到美国313个产业中属于知识产权密集型的产业一共是65个,换句话说,拥有版权专利品牌的产业占到产业总量的1/4,但是它贡献是美国GDP总量的34%,贡献了美国出口贸易的80%。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包括版权产业在内的创意产业,它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成长的贡献是极其重要的。
第二,构建创新政策的体系。在韩国的经验告诉我们,通过政府的财政扶持和基金组织的资助,推动产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中国要构建一个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完整的产业政策,贸易政策,科技政策和文化政策。
第三,要加强版权保护,来营造一个创新的文化环境。
总的说来,打击盗版,保护版权,不仅是国际社会对我们中国的要求,更多是中国版权产业发展的致胜需要。谢谢各位。
刘华教授:谢谢吴校长的发言。吴教授刚刚在发言中讲述了全球文化发展的经验和趋势,特别提炼出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软实力,包括了国民精神的凝聚力、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吸引力、以及民族文化的影响力这一定义。还进一步指出版权优势就是文化实力优势;版权战略就是文化强国战略;版权竞争就是文化产业竞争。吴校长还表示尤其是基于对我们亚洲国家,应当借鉴像日本、韩国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公共政策上面的一些有益的经验,在中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形成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以及经济政策。他还进一步指出,我们需要营造一个创新的环境,来保护产业的利益。
吴校长的很多思想给我们今天中国的公共政策的制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向地推进的方面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提示。
曹新明教授:根据大会的安排,现在我们还有十分钟互动的时间,刚才三位教授作了非常精彩的发言,现在大家对于三位教授的精彩发言还有哪些需要进行交流和互动的?
提问:我想请教授们给我们出版行业推荐一些好的版权著作。给我们提供几本,我们回去学习,我自己至少是学得很不够的。
吴汉东教授:其实我们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的段司长在座,对于我们各个局如何学习著作权法的教科书,她最有发言权。从一个学者来看,中国现在关于著作权的研究还是达到一个相当的水平,最起码距离国际先进水平差距不大。比较容易入门的,有大学本科生学的知识产权法的规范教材,也有像过去国家版权局的老局长写的版权法浅谈,更早的时候还有郑老师写的版权法,包括本人写的一些著作都可以参考之列。
提问:我想问一下庾教授,您谈到了韩国的,特别是创意经济的策略,我想问一下,如何能够构造一个帮助创作人的经济,以及它的产品作品的发行?三振出局这样的原则对于权利人非常重要,适应原则也是非常有趣的,您可能没有展开来讲韩国怎么去具体操作的,你能不能具体再解释一下?这个体系采纳过程中效率怎么样,特别是音乐产业,它的效率怎么样?
庾炳漢的助手:韩国的版权制度的运作的具体情况,我们在这个论文中有具体的阐述,论文有的部分是用英文写的。关于三振出局这个原则,我下午会讲到这个具体的过程,你可以来到演讲大厅,可以具体的我们到时候再来进行解说。
提问:刚才三位教授演讲非常精彩,现在大家更多讨论的是数字环境下给版权带来的挑战,田村善之教授介绍了情况,他也提出了解决方案,特别是从立法上,一个是恢复或者是加强作品登记制度,第二个是要对孤儿作品进行立法。这两个问题在国际范围内都有争议,我想听一下三位教授的意见,仅对作品登记和孤儿作品的法律规定是不是能够解决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特别是对权利人的保护问题?
田村善之:孤儿作品,的确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国际上都是主要的一个问题,而且它的确越来越严重。大家都知道,欧盟也有一些这种制定指令是关于孤儿作品的,但还是比较保守的。我们的确要从传统的版权法角度来想,但是最主要的问题是现在已经超出了我们这个传统版权法存在的问题,所以今天我就提出了这样一个方式——就是进一步更新这种登记方式。现在这个问题是我们传统的版权法是很难去解决的,刚才庾教授也提出需要一个更有效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希望我们以后也能够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吴汉东教授:就保护重点来说应该是数字版权,这是因为作品在传播过程中,在数字化的环境之中,诸如电子图书,数字期刊,网络游戏这些作品总容易受到侵害,所以我觉得保护的重点应该在于数字版权。目前中国的立法,前不久通过了侵权责任法当中明确规定了网络侵权的法律责任,现在中国面临的是如何运用新的著作权法修订案与侵权责任法网络版权的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衔接和协调。新的著作权草案将会对侵权行为包括数字版权侵权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就赔偿而言,包括了按照侵权人的侵权所得,受害人的受损状况以及法定赔偿合理倍数,在这个基础上可能还要通过一个新的制度,就是惩罚性赔偿,我们期待这个法律能够在明年通过。
庾炳漢:版权委员会要有许可,要给他们许可证,KCC也会给使用者相应的许可证。去年我们也修改了相应的指令,详细的规定了整个程序,要获得这个许可证,首先要找到这个权利所有者,然后如果你能证明是这个权利拥有者就可以来找我们,然后我们给你们许可证。我们现在就在精简整个程序,这样就能够更简便得获得许可证,我们现在案例的数量来看,去年为止我们每年是3—5个案例,今年的案例数量会增加。
曹新明教授:谢谢几位教授的发言,我们这一阶段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在座的每一位与会者,向大家表示感谢。
稿件整理:李静恬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