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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的行动指南
发布时间:2022-01-29 00:29:54

近日,湖北省政府正式印发《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总结湖北省“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确立“初步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的总体目标。《规划》坚持以“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从指导思想、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湖北省今后五年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整体安排和系统部署,提出要将湖北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磁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地”和知识产权转化的“沃土”。该《规划》既是对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落实,也是湖北省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行动指南,对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实现湖北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凝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湖北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进步,创新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创新指数全球排名不断攀升,具备了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坚实基础。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政策纲领。湖北省是科教大省和产业大省,是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既具有创新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又肩负谱写中部地区崛起新篇章的历史使命,更应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征程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规划》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在国际产业竞争、大国利益博弈和全球治理领域的重要地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将发展目标定位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服务于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深层战略目标。《规划》对标和落实“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基本要求,贯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致力于开创湖北省知识产权高品质开放协同的崭新格局,必将为知识产权强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贡献“湖北力量”。

二、把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内涵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创新是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石和刚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规划》围绕“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从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发展指标、重点任务等各个层面展开落实,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要素深度融合发展。一是对标国家战略,确立“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的建设目标,为湖北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提供方向指引。二是明晰发展思路,将新发展理念与湖北知识产权发展实际相结合,确立“质量优先”“开放共享”等基本原则,明确“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方略和实现路径。三是合理确定指标,设定“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发展指标,强化政策资源倾斜,推动具有高附加值知识产品的创造和应用,提升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等相关要素融合发展效益。四是突出任务重点,整体统筹湖北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致力于打造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高水平开放协同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旨在实现服务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支撑对外开放的价值目标。

三、坚定破解创新发展矛盾的强大决心

《规划》将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作为问题导向,坚持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领域和核心环节,着力突破工作难点,推动知识产权事业朝着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一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规划》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从完善制度体系、严格司法保护、强化行政保护、健全协同保护、构建多元共治等方面筑牢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根基,尤其提出要加强商业秘密、特殊知识产权、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尊重知识价值为核心的营商环境必将不断优化。二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规划》从产业培育、平台建设、成果转化、金融保障等方面,为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供有效进路,助力湖北将科教与产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撑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实施系列重点工程和专项行动。“十四五”时期,湖北省将继续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为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持续提供高效服务。与此同时,湖北省将针对知识产权发展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品牌培育工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和“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进一步提升湖北省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能和转化运用效益,为实现区域创新发展目标提供创新动能。

四、开创知识产权开放协同的治理格局

湖北省作为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交汇叠加省份,在辐射引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功能。但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协调发展任务艰巨是制约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迫切需要提升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规划》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高水平开放协同”,以推动构建协调高效、开放合作、普惠包容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提升湖北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一是推动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发挥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湖北省推进品牌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与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相关的知识产权事务,深化部门间沟通合作和执法协作。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协调好政府和市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改善政府治理、引导市场治理、扶持社会治理。三是推进湖北全域协同创新,深入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充分挖掘区域创新资源,构建更加平衡、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创新发展格局。四是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发挥国家战略支点创新引领功能,加强与其他省市知识产权领域合作,提升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协同水平。五是建立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机制,加强与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多元合作,大力推动湖北企业、湖北产品和湖北品牌“走出去”。

总体而言,《规划》肩负时代使命、服务国家战略、彰显湖北品格,既具有政策引领性,又具有实际操作性。《规划》作为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的行动指南,必将对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创新动能和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