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周末,奥迪小满广告似乎仍有袅袅余音,氤氲在仍然清凉的初夏空气中,轻漾在广大网民的脑海里,让人在恍惚之中,感受到一种失落。
据说,尽管一经满哥爆料,奥迪公司就即时下架所有平台的广告短视频,但好奇的网民只要愿意,仍然可以在网络空间搜到并欣赏这一清新脱俗的小制作。遗憾的是,既然发生了由涉嫌侵权引发的一系列纷扰与喧嚣,人们也就难以做到无视现实,继续沉浸于“小满”情怀。何况时节如流,这个周末,端午题材逐渐浮出水面、占据头条,开始争夺网民有限的注意力。
5月25日,笔者注意到,满哥通过视频发表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奥迪公司和上思广告的道歉,并给予使用其文案的免费许可。满哥还坦言,奥迪小满广告视频之美,与创作团队的演绎和视频加工密不可分。由此可见,满哥是宽容的,原本无心炒作,其爆料的初心无非提醒奥迪公司和上思广告尊重原创、尊重版权,在网络空间倡导一种版权文化。
这样,既已获得使用授权,法律上的版权障碍完全消除,奥迪公司大可放心重新启用广告,刘天王亦不必担心卷入版权纠纷,而上思广告有惊无险,度过一场公关危机,自当庆幸。进而言之,无论幸与不幸,似乎常年徜徉在网络空间的满哥,也一跃而成为新科网红,收获了极高的关注度,从此自带流量,其网络账户的商业价值必然随之陡升。这样的结果,几乎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实际情形却并非完全如此。最佳投放时机既已错过,本就超越商业目的,表达人生境界与情怀的小制作,经历此番波折,其固有的清纯蒙上尘垢、裹上雾霾,恐怕到明年小满也难“洗白”,因此,对于此档广告,奥迪公司或许已无心再用。而刘天王呢?其虽然在经济上、名誉上都并未遭受明显损失,但被卷入纠纷引起的扫兴与不快,也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可轻松忘怀的吧?
回到版权问题,如果满哥追究侵权责任,依法应负最终责任的还是上思广告。因此,就满哥接受道歉并给予免费许可而言,上思广告才是最大的赢家。但侵权既已实际发生,上思广告在版权理念与管理上的形象必然随之坍塌,重建市场信任乃是当务之急。这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讨论:
其一,上思广告管理层明知文案源自满哥,仍然直接用于视频制作。这就充分说明,该公司完全无视版权,属于文化创意市场上毫无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裸奔者”。果真如此,上思广告只有积极作为,以此次版权纠纷化解为契机,正式建立公司内部版权管理制度,才能真正转危为机。
其二,受命撰写文案的员工抄袭满哥作品,上思广告管理层并不知情。而上思广告在道歉声明中并未提及涉案员工,更未推诿法律责任,这就似乎表明,上思广告在版权管理上尽管存在疏漏,其在出现公关危机时所表现出来的担当,值得尊重。此番波折正好为其教育员工、提升版权管理水平提供了鲜活而沉痛的案例。
可见,作为一件本来并不起眼的原创作品,满哥小满文案及其版权对文化创意市场,对整个社会泛文化与娱乐的影响,不可谓不大。目前的状态还是建立在满哥大度,不仅不追究侵权责任,而且还给予免费许可基础上的最优结果。试想,如果满哥依法起诉奥迪公司、上思广告和刘天王侵犯版权,轰轰烈烈的官司将会吸引多少网民关注,产生多大的网络流量?
上兵伐谋,上谋伐心,看似一触即发的诉讼大战能在转眼间消弭于无形,主要原因固然应归于满哥的大度,奥迪公司、上思广告和刘天王在事发后不强辩、不推诿,能够及时而真诚地发表道歉声明并求得版权人的谅解,也同样值得赞赏。相比于上思广告事先获得作品使用授权,人们在波澜不惊之中欣赏精美视频,感受传统文化,感悟美好人生,如今的局面,各方得以相安于江湖,已经算得上次优的选择,亦不啻为一种“小满”吧?
当然,满哥爆料后,法学教授、资深律师针对案件可能牵涉的版权问题,业已进行深入分析,发表精辟见解。尚未推向前台的,不知还有多少研讨会、发布会亦在酝酿之中。其中暗藏的杀伐之机,透出的刀光剑影,让广大吃瓜群众有理由满怀期待! 在整个网络空间,在这个虚拟江湖,用枕戈待旦、剑拔弩张来形容都不为过。
无奈满哥一份声明,轻描淡写地,就给这一切划上句号,留给人们一种近于虚脱的寂寞。这就好比暴风雨即将来临,人们关门闭户,严阵以待,副热带高压却突然消失,一时间天朗气清,和风拂面,人们固然庆幸享受到意外的清爽,但也难免经受一拳打空的失落。
对于满哥《关于近期事件的声明》,各种各样的评论都有,有人夸赞满哥有格局、“给力”,有人感叹“满哥真是个老实人”,有人同情其被“奸商”忽悠,还有人质疑其小满文案的独创性,更有人不相信满哥未收取和解费或者许可费。有位网友甚至强调,“知识产权本来就是利益的事,满哥却强调说没收钱,不理直气壮地索赔,真让人鄙视!”
可见,正如笔者在上一篇评论中所感叹的,事情既已发生,真要“了”,就绝不会那么容易。因此,或有必要对作品独创性、作品的价值和版权基本法理,就本人理解,再做简要澄清。
就作品的构成而言,独创性乃是其最核心的要件。这种独创性主要针对作品的表达,而非其所表达的思想观念。独创性并不要求作品的表达是新颖乃至全新的,也就是说,适度的借鉴和引用乃至模仿都是作品创作的常态。因此,满哥文案引用曾国藩某句诗,借鉴在先写手某句、某段话,只要适度,符合创作规范和伦理,都不影响其文案的独创性。
进而言之,独创性既不要求作品的表达遵守格律、平仄要求,在语法上没有任何错误,也不强求作品所表达的思想观念必须是普遍真理。这就是说,满哥创作的古体诗不符合平仄要求,并不影响该诗被认定为作品。在本案语境下,不合平仄在一定程度上正好佐证了满哥诗作的独创性。针对小满文案所表达的观点,最近有人专门写文章进行驳斥,认为“小满后面没大满”,不是什么古人智慧。以上驳斥是否在理?会不会影响满哥文案的独创性呢?亦不妨一辩。
由“南风窗”平台发表、署名“李淳风”的推文指出,所谓二十四节气不是哲学作品,而是科学成就,乃是中国古人基于安排农事的需要,按照节令气候变化对四时运行的科学划分。这就是说,小暑、大暑、小寒、大寒乃至小满、芒种都是建立在科学观察的基础上的,容不得做类似小满文案的文化解读。实际上,该作者过分强调科学与哲学乃至文化的界分。即便作为科学观察的结果,二十四节气的划分也并非绝对客观,无可更易,否则,就解释不通其他民族用其他方法划分四时的合理性。这就是说,即使在节气上,有小满,无大满,乃是因为历法“不可以有大满”,也不妨碍人们对小满做类似满哥文案的解读,更不妨碍基于这种解读所形成文案的独创性,不妨碍其作者主张版权。
但必须说明,著作权法上所谓作品“独创性”,不过是在法律技术上对作品创作的一种价值中立的要求。也就是说,作品符合“独创性”并不意味着,其具有文学和市场价值,也不代表法律对其价值的认可。换言之,作品的文学价值,只能交由文学家群体判断,其市场价值,自然也只能由市场决定。就满哥文案而言,其虽然表达了某种人生情怀,但似乎难以认定为杰出的作品。而其市场价值,在一般意义上,本来不会太高。可以说,奥迪公司在广告中对其文案的使用,虽涉嫌侵犯版权,却反而有效开发并显著提升其市场价值。当然,即便如此,奥迪公司和上思广告也不能以此为据豁免侵犯版权的责任。这样,如果满哥追究奥迪公司侵权责任,请求损害赔偿,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就应当考虑相同情形下委托撰写和设计类似文案的对价、该广告的点击率和传播范围、这种传播对奥迪品牌形象的提升和文案在整个视频价值构成中所占比重等因素。本文无意计算具体数额,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满哥坚持索赔,赔偿额应当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额。
让许多网友惋惜甚至愤愤不平的是,满哥声明完全放弃索赔,与奥迪公司和上思广告达成免费许可。但放弃索赔并不意味着放弃版权,也不意味着满哥不是其作品版权的坚定捍卫者。实际上,法律赋予作者版权,不过是给予其行使权利、获取利益的自由。而维护乃至捍卫版权,并不要求作者将权利行使到极致,独占作品使用产生的所有利益。在整个纠纷发生和最终解决的过程中,满哥倡导原创、维护版权的立场旗帜鲜明,值得尊重和赞赏,其主张权利却放弃索赔的做法亦无可厚非。进而言之,即便真如个别网友所言,满哥实际收取了作品使用费,却依据与奥迪公司、上思广告不为外人所知的约定发表免费许可声明,在法律上亦无不可。外人尽可做各种猜测,却无权指责和干预。
总的说来,无论涉案各方乃至网友立场如何,在满哥发表免费许可声明后,小满文案版权纠纷就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界。在网络空间,在现实世界,人教版小学数学教材插图纠纷如今已成顶流,吸去了人们几乎全部的注意力。而电商平台、大街小巷,粽叶飘香,似乎在提醒人们端午将至,芒种不远。节令相催,虎年小满终成记忆。惟愿经此一案,包括广大创作者在内的全民版权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