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两岸学术交流,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特开办“大陆地区法律系所学生来台短期研修”两个月的活动,邀请我院2位博士生赴台(台方负责以下费用:机票20000元新台币以下;生活费每月10000元新台币)。预定期间为:2008年9月15日至11月14日
根据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对候选人条件的相关要求,我院决定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法学院各专业在读博士生;
2、品行优良,有志于两岸学术交流;
3、须是全脱产在读博士生;
4、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丰富。
程序条件:
1、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学院择优选拔4名候选人;2、报名学生需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与复印件;3、报名截止时间:6月10日;4、学院将于15日前将4名候选人简历材料提交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由该院确定(6月20日)人选;5、在提供候选人的同时,向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提交公开征选办法。
来源: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
编辑:凡咏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