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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20 00:00:00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向全国高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招标重大项目的课题名称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查阅,具体研究内容和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中。
  
  二、招标项目的资助额度
  除定向西藏大学和新疆大学招标的两个项目外,其他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0万元(学校配套10万元)。
  
  三、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能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者均可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2008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四、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010-58802730,传真: 010-58803011。项目投标评审书可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下载。
  
  五、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投标者须在此日期前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即《投标书》)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按规定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同时,需将投标评审书的电子文本发送至:moesk@bnu.edu.cn。发送后请与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人确认。

  六、有关说明
  为加强基地课题管理,提高立项质量,使基地申报的研究课题真正能够凝练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我司将严格对基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申报的基地项目评审不通过者,不再组织重新论证。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

 

 

2008年重点基地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招标课题一览表.xls

 

来源:社科网

编辑:凡咏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