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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2011’南湖论坛分论坛4-2
发布时间:2011-05-09 09:39:00

 

主题发言阶段

 

  宁立志(主持人):各位嘉宾,分论坛四今天上午的讨论现在开始,很高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安排我和湖北省高院知识产权庭的刘建新法官一起主持今天上午的论坛,我是武汉大学的宁立志。我们分论坛的主题是“政策、司法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题非常宽泛,从标题就可以看出它涉及到的政策范围是非常宽泛的,涉及到的司法也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最终涉及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昨天吴校长发表的讲话里谈到,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终的问题就是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产业化程度。知识产权创造得再多、质量再高,如果不能实现其产业化,其终极意义则无法实现。所以,知识产权产业化,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最终还是要以企业作为主体,当然也需要政府的推动和法律的保证,所以所有研究和讨论的落脚点都在分论坛四。因此,我们分论坛面临的信息、问题、话题也最多。下面把时间交给刘法官。

 

  刘建新(主持人):很高兴参加这次会议,定位一下自己今天的角色其实就是担任一个执法者。我完全同意宁教授刚说的话,把宝贵的时间留给大家。下面有请第一位发言者万家盛董事长。

 

  万家盛:我发言的主题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探讨”。

  第一,依托专利技术,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推动和保护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有效机制,其实质在于保护创新者利益和积极性的同时,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成果合理有效的扩散。对于推动创新型国家,创新型企业的建设是强有力的政策工具,自主创新能力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教授指出,在现代市场竞争中,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周期和较大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冒很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而且,由于知识产权制度中专利制度和商业秘密制度的存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识资源的难度和成本都较大,而这些因素都决定了竞争者之间的技术差距。正是技术创新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实现差异化的竞争,有技术创新的企业不仅能够在竞争中取胜,而且还能够获得足够的利润,保证企业长久持续的发展。湖北省盛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实施专利战略,公司以科学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动力,以自主知识产权这一基石作为企业发展的创新理念,集专利技术的研发、转化、制造和销售为一体,在智能电网高低压配网设备、用电现场精细化管理领域提供全方位管理服务及产品设备系统化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制造和推广。

  本公司在美国、欧盟、金砖四国和日本等国家申报和获得专利,在国际智能电网设备抵押配网领域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建立起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公司的发展进程中,长期将专利技术作为核心竞争力,公司已有的产业化产品都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由此足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一直在公司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公司每年投入专利申报和先骨干维护费用数百万,依托专利转化的产品已形成年逾100亿元市场规模,创建了一个新兴的产业。公司集十余年专业技术的积累,全力关注国家职能电网高低压配网的建设,在电网智能化建设高低压配网设备领域已申报和获得国家专利45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150余项。公司多年依托专利技术的转化,以成为中国电力用电精益化管理配套设备和智能设备产品的研发基地为使命,力求成为年销售额超过1.5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知识产权创造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企业,用创新促进行业的科学技术进步,用创新支撑国家经济的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这一点上,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一样的。盛佳公司作为民营科技企业也身负责任。在知识产权的创造上,每年投入的人财物力资源占公司年销售收入的6%,三年收入技术研发费用累计2000余万元,数年来持续不懈。专利申报数仅500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3余项,获得PCT专利授权2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20余项。公司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84%以上。在知识产权的创造上可谓不遗余力。专利是企业最重要的力气,是衡量自主创新能力最重要的标准。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拥有了发明专利,就意味着掌握了核心技术,就意味着抢占了创造新产品的先机,就意味着拿到了制定标准的入场券。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更应该是成为创新主力军,用创新支持国家本是国有企业的天职。然而,以用电管理行业为例,某些国有企业一方面习惯以市场换技术,一味引进洋技术,抹灭自主创新,结果是丢了市场却没有换来技术。比如国内高端微型断路器市场的80%被外国技术品牌占有,实在令人心痛。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也在本行业的范围内具有对该行业的垄断性,这为其获得市场利益带来了保障,但也阻碍了国有企业发展。国有企业很可能因行业垄断的利益而满足,从而创新意识和创新投入不足。历史的教训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关键技术和核心竞争力是要不来、换不来、等不来的,更不能依赖于短视的行政垄断。对着全球化竞争的加剧,只有具有自主创新的扎实根基才能把企业、行业和国家的命脉把握在自己手里。

  第三,知识产权保护的困惑与思考。知识产权维权制度要进行深层次的改进,国家和政府陆续颁行的《专利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及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很不完善,知识产权维权制度和程序,对知识产权被侵害人起不到保护作用,反而对侵权人有着更大的帮助。

  知识产权维权的两大难题:

  第一,侵权认定难。现行侵权认定程序的冗繁,给侵权人提供极大的活动期间来延缓诉讼的进程。权利人提起侵权诉讼,侵权人立即以专利权无效申请为理由,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找关系,以合法的手段拖延法庭审理的时间。在专利权有效性认定上,绝大多数法院由于对专利知识和专利保护内容等专业知识的限制,加上为避免承担错误判定的责任,基本都依赖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定论后才进行后续程序。而专利复生委员会对一项专利的有效性做出定论一般需要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漫长的时间内,侵权人完全可以利用一切手段来为抗辩活动、转移资产和逃避惩罚做准备。同时,该期间内所有侵权行为人明显的侵权行为会“合法”的进行下去,被侵权人仍然在“法律的保护下继续承受着伤害”。这样的诉讼程序与其说是保护被侵权人,不如说是真正的保护侵权人。这样的法律程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帮助了侵权者,主张了侵权者的行为,导致侵权行为的泛滥。

  与国内相反,美、日、欧盟等经济发达国家就有比较成功的经验。这些国家都较早制定了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体系。在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中小企业凭借技术优势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处于竞争优势。如美国对知识产权的诉讼程序,从一开始就对侵权者进行制止,以最快的时间保护被侵权人的市场和利益,最大限度的制止侵权行为的继续。撇开其贸易保护的偏见来看,其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确是科学有效的。在知识产权的维权过程中,对侵权的认定可以采取有效而确定的办法来解决的。如国家法律机关的行政裁决意见、具有资质的专利维权咨询服务中心组织的审定结论都可代替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定,即应立即进入审理程序,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的制止。这样就可以大大缩短认定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制止侵权行为,给侵权人最有效的打击,最迅速的保护权利人的利益。知识产权诉讼审理中为了防止专利权滥用,往往是权利人艰辛万苦来获取证据,因此侵权人抗辩这一程序对权利人是不公平的。在由上述机构做出的基本裁决意见基础上,应由侵权人提出未侵权的证据和理由,这样对双方当事人才显得公平。

  第二,维权获得赔偿难,起不到打击的作用。由于专利权属的有效性认定没有明确的期限和规定,且法院判决和裁定的时间长,侵权人具有充足的时间去进行财产转移等逃避侵权责任处罚的动作,一旦其败诉,法院裁定的处罚形成空文,侵权人的资产空空如也,也无法执行裁定和判决。权利人往往赢了官司赔了钱,这样的维权对权利人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这样的司法程序一定要改,否则司法的作用便丧失。

  专利权与市场垄断权之争谁更有竞争力?这本是一个很明确的问题。在尊重专利、专利技术能得到应有保护的情况下,专利权无疑更具有竞争力。令人遗憾的是,某些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没有充分意识到知识产权制度对于国际、社会所产生的价值,因此很可能导致国家授予其拥有的垄断权利压制了该企业的专利权。对此,我们盛佳公司感受颇深。在这种市场环境下,我们公司所基于专利权产生的核心竞争力变得微不足道。在本公司涉及的行业领域,近十年来通过盛佳公司等一批具有自主创新精神企业的努力,在行业的产品开发,促进市场建设与形成,自主创新产品的应用推广上都不遗余力,使行业技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形成了一系列的专利产品。但国家电网及其各省供电公司并没有对专利创新给予足够的尊重和重视,特别是在行业招标过程中,无视具有专利技术企业的诉求,极大的影响了行业内企业的创新动力,同时也助长了等待他人创新成果产生而仿制的恶习,盛佳公司等一批具有自主创新精神的企业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还要为求生存而不断创新和拼搏,同时还要背负沉重的维权负担。在此论坛上,我们恳请各位专家学者为我们公司出谋划策,帮助本公司公司解决此问题。

 

  宁立志(主持人):感谢盛佳公司的万董事长,万总是有切肤之痛,所以讲的也是义愤填膺。我觉得他的发言涉及到两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一是中国司法体系的运作让人感到失望甚至无奈。这既是一个新问题也是一个老问题。我国司法体系的运作在缓慢进步,但仍然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二是谈到了专利和垄断的关系。专利本来就是一种独占权,是一种允许的垄断权。同时我国也有反垄断方面的专门法律,如何反对垄断保护竞争,如何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专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这个问题在理论界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万总讲到的专利和市场垄断不仅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个复杂的理论问题,是非常具有研究价值的。下面再请第二位嘉宾,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张昌利董事长。

 

  张昌利: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与大家做一个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尤其是在我国这样的环境下。今天我主要结合企业知识产权中面临的问题,应该采取怎样的技术保护手段简单的去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的权益,来与大家做一个交流。

  首先作个自我介绍,我是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张昌利。大家可能不太了解时间戳服务中心,我简单介绍一下。时间戳服务中心由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授时和守时,保障时间的权威和准确。它是我国的授时中心,唯一的法定时间源,我国所有的政治、经济、军事所用时间都是以这个为时间的原点来发拨的。国家授时中心和联合信用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权威第三方叫时间戳服务机构,作为国内权威专业时间戳服务机构,时间戳服务中心为我国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医疗、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等诸多重点领域提供权威、可信、精准的第三方时间戳服务。这是按照我国授时中心关于授时体制的服务规划建立起来的中心。我国只有一个时间服务中心,它服务的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所有有关电子交易、电子合同、电子政务的地方都有用到。最开始推广的是司法和证券经营领域,电子商务上主要是电子合同、财务保险。

  言归正传,今天主要是讲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现在,大量的企业设计图纸都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在,这些设计的图纸、软件代码等电子文件有它的脆弱性,容易被篡改和灭失,作为知识产权的载体,由于其脆弱性导致它作为证据时的效力受到了质疑,这在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体现得尤为突出。企业如何证明这一知识产权的“3W特性”,即什么时间属于你的(when) ,什么样的内容(what),是谁来做的产生的(who),这就涉及到两部法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其中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另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其中规定著作权是一个私权利,作品产生即拥有著作权,著作权无需登记。围绕法律来证明知识产权是怎么产生的,我们提出保护技术的一种叫做“时间戳”。

  我们推出可信时间戳,电子文件加上可信时间戳等于纸质原件。它能够证明知识产权的3W特性。TSA时间戳是国家授时中心加以证明,由权威第三方时间戳服务机构签发的用于证明数据电文申请时间和内容完整性的一个电子凭证,是解决《电子签名法》中数据电文原件形式的技术手段,用于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做为作品产生时间和内容的完整,未被篡改的第三方证据。它不是我们联合信任发明的,它是一个国际标准。实际上时间戳运营机构在国外也是一个国家设一个,美国日本等都有。我国授时中心建了两个机房,一个在大连,一个在西安。当异地备份出现问题的时候,数据是无法链接的。通过时间戳服务中心,我们发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台,现在分为企业版和个人版。通过它可以很方便的申请时间戳保护。各地包括版权协会或政府的网站都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入口,通过入口登陆到这个平台,可以很方便的申请时间戳。申请的时候可以很方便的登录,通过下载一个客户端,或通过PDF,都是符合国际标准的。此外还有一种方式,比如腾讯、巨力通过接口的方式直接连到时间戳服务中心,对每一个上传的电子服务申请时间戳。

  我们认为时间戳具有几个特点:1、方便快捷、有效。首先是方便快捷,它 24小时运营,随时随地有好的想法可马上登录我们的网站,通过代码给记录下来。从登陆到申请只有30秒,最长不超过两分钟。其次是有效,现在一些司法行政部门都有司法判例,有人直接拿它作为证据,法院也采信了,官司也打赢了。2、培养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时间戳的使用意识。像企业的部署,要求所有的开发人员、销售人员在产生完作品之后,必须申请时间戳。或者直接告诉他,在采用之后都要申请时间戳,这对员工知识产权意识的是一种培育和教育。3、防患未然、阻吓侵权。让竞争对手知道你有有效的证据,他就不敢肆无忌惮的侵权,因此也起到了阻吓侵权的作用。4、降低维权成本。在维权过程中,举证的成本是非常高的,尤其是前期没有做知识产权的保护。出问题后不能证明该知识产权是你的,则你就没有权利去诉讼。如果在知识产权产生时就能证明,那是很有帮助的。时间戳的使用非常便宜,一个知识产权只需花费10块钱,大批量还能包年使用,并且使用频率非常高,因此毫无疑问的降低了维权方面的成本。

  新华日报在98年发布了一个消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做的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60项提示,其中第54项就是企业应当注意对软件、文字、提片和图案等著作权的保护,作品完成后应及时到版权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所形成的电子文档,应当尽量运用电子数据认证、加盖时间戳等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加以固定,作为完成作品时间的证据。这是江苏省高院向全省5万7千多家大规模的企业发的出的。江苏省的很多企业都在使用时间戳,这样出现问题的时候也有证据。首例时间戳司法认可判例是08年的11月25号。还有一个是去年网络商品图片盗用,实际上是工业著作权,一共九张照片侵权,原告全都使用了时间戳,最后赔了2万。这个案子是去年11月份广州天河法院判的。其实时间戳的运用非常广,希望在座的学者多了解,多给我们指点并让更多的企业去使用,谢谢大家。

 

  刘建新(主持人):谢谢张董事长,时间戳现在用的是非常普遍,大家有好的想法,只要30秒就可以完成一个登记的过程。且法院也采用的比较多,作为证据原件的形式可以采用。下面有请安雪梅教授。

 

  安雪梅:尊敬的主持人、各位来宾上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能把自己研究的心得还有困惑和大家做个交流。我今天汇报的题目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的评价模型”。就这个问题,我打算从四个方面做简单的汇报。

  首先是问题的由来。08年6月5号《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了,随后又颁布了09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推进计划》,以此为起点,各个地区和行业都提出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以此为标志,我们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进入了一个实施阶段。

  在这个阶段可以把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从宏观上分为四个层面。通常认为有国家、地区、行业和企业这四个层次。其中企业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实施主体。我们可以判断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效果对其他层次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是很有影响的,因此对它进行评价和控制是十分必要的。对于企业和政府而言,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状况进行评价也是十分必要的。我们知道从02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都会发布一项国家著名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状况,这些状况表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绩效评价,对企业、政府管理工作具有相当的重要性。而现有的评价方法单一,主要是以图片表格来展示,且评价对象不完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价来自于管理学中的公共管理领域,它类似于考核,里面主要是一些定性的指标。到了上世纪末期,美国、日本、韩国都把绩效评价的方法引用到了管理方面。我们国家本世纪初,像刘华教授这样一些学者,也开始把它用在知识产权的管理上。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的评价涉及到两方面的内容。首先必须考虑的是评价方法或评价模型的选择,这相对来说比较繁琐。二是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它是反应参考标准的。绩效评价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沿着一定的工作程序展开,要符合管理学的基本规律。因此,这里首先要考虑指标体系。在这个模型中我主要是沿着这样的思路把指标体系的构建和模型的选择联系到一起的。首先确定指标体系是起点,选择完之后需要判断指标的数据类型是不是一致的。通常有两种数据类型,一种是属性指标,还有一种就是数量指标。通常来讲这些指标的数据类型是不大一致的,指标构建完成后还要考虑同一层次的指标是否相互独立。每一个因素都反映战略实施一个方面的能力,每一层次单因素评价都是低一层次多因素的综合评价,下层指标的浓缩就会构成反应上层指标的因素,他们之间是具有一定隶属关系和关联关系的。同一属性的指标也是要考虑的问题,如果同一层级指标具有相互关联关系,那么指标就不合适。如果指标不相独立,就要反过来重新构建,如果独立则要继续进行,确定哪个指标的权重。权重确定完之后,就要选择模型,然后用模型进行计算。

  从管理学角度讲,任何一个绩效评价都是有一个过程的,这是管理学的一个通用过程,不能违背。

  第一过程,企业的起点在于确定评价对象。我们今天评价的内容是知识产权实施战略的评价绩效,这是个非常宏大的课题,它涉及到很多方面,那以什么为切入点就是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我认为企业实施绩效和知识产权战略是紧密相关的,绩效评价实际上是管理工作的一个环节,管理工作的效果可以直接反应到绩效的最终结果上,因此可把选择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作为切入点,用其评价结果反应企业知识产权实施的绩效,然后建立知识产权评价标准,也就是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之后就可用此模型来衡量日常的各项管理工作。各项管理工作和它相比得出结果,将这个评价结果反应给企业高层,由高层来做相应的矫正或调整工作。

  这里有三个问题是需要重点解决的:第一,指标体系到底要怎么构建。从很多学者的论著中可以看出,指标体系的选择存在随意性的问题,那么确定不同研究对象反应所需的指标体系内容是不一样的,所以指标体系非常重要。选择体系必须要反应需要说明的因素,继而得出相关的合理结论,否则所作的研究就是纸上谈兵了。第二,模型的选择。第三,评价指标权重的赋值。可以看到很多学者直接给出指标说它占30%或者40%,但这个数据从何而来得不到支持。我觉得这种做法还需改进。

  第二个过程是指标体系的选择。选择指标体系也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是独立性。假如同一层次的指标之间能够相互包容或者相互关联,就可以认为这是因为指标的关联性太大,则可以把它作为一个不能完整反映的结果。第二是紧密性。以前的绩效评价喜欢拿一些定性的,比如一种机构,也没有专门的人员,没有主动调查取证。在这个评价过程中,管理学角度的选择比较倾向于定量性的分析,这是基于需要的指标要兼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来考虑。第三是操作性。曾经有一些学者把知识产权能力作为一项指标,但这项能力作为一项指标是很难给它一个判断的。所以指标体系的选择应该具有可操作性。第四是合理性。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专利、版权和商标这三大块。有些企业甚至拿专利特许经营权来作为体系的大部分内容,我认为是不合理的,还应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判断。这里涉及到两层指标,第一层指标的设计是具有惯性思维的。之所以跳不出这个框架,我认为主要有四个因素。通常我们把知识产权管理分为四大块,把这四大块作为第一指标来考虑。现在我考虑的是能不能加一些指标,因为这四方面已经反映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四个方面 。知识产权管理作为第一层指标,那么第一层就有四个指标。首层指标还称为目标层,目标层指的是从下层的内容反映到上层的内容,其他的指标我们叫做内容层。每一个第一层指标下都包含有一些第二层级的指标。我这里设计了26个指标,当然也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那么作为第一层来讲,分别把这个指标进行罗列,作为创造性指标来讲,它主要包含7方面的内容。这里我认为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构建时是有作用的。第二层次的指标其实是最复杂的,比如收益比例涉及到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画出指标图就是要确定每个指标在图中所占的位置,对全部指标进行复制,通常管理学复制的是三度或五度的指标表。知识产权局的评价数据直接给出来的这一步,我觉得已经比原来的统计表先进很多。但是这个复制相对来说还是不够精确的。第三个问题是模型的构建。模型选择有几个误区:第一,由于我们是法学背景,就喜欢拿一个模型直接用,而我们又没有模型功底;还有就是我们容易把模型做的非常复杂,使模型体系和指标根本上不能对应。

  另外我还想向各位汇报一下我的几点感受。

  第一是知识产权这个命题太宏大了,它是需要几个学科交叉研究的领域。这个课题是管理学和法学结合的课题,需要广大学者进一步研究。

  第二,我认为绩效评价是一个综合的过程。我们会用很多问题、很多方法来评价它,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评价,也可从知识产权的发展状况来评价。很难说每个模型都能够完完整整的评价它,但是只能尽力。

  最后,我们做了这么多复杂的工作,想给知识产权的管理提供一些及时的控制或者说是晴雨表。刚才万总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切肤之痛,那么我浅薄的看法是,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很多方面,中国人习惯了拿来主义,但是知识产权绩效怎样是我们自己的事,可以对自身的企业尽量进行了解,并不是发现侵权了才采取手段,而是做好日常的防范工作,减轻一些日后的麻烦。我的发言到此完毕,请各位专家指示。

 

  宁立志(主持人):广东金融学院的安教授做了一个非常精彩的报告,我非常认真的听,唯恐错失一点内容。这是一个综合性的研究,既有法学背景,又有管理学背景,用了管理学的原理来构建知识产权专利体系。而且我感到特别可贵的是,安教授是学校里的工作者,但是她又非常有针对性的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绩效评价进行研究,以一个非常实践性的难题做研究,涉及到了评价模型、评价方法、评价体系的构建。最终,安教授提到的这个模型在企业里面好不好用,还要在座的企业家试用。下面有请西南交通大学的陈家宏教授。

 

  陈家宏:各位专家代表、主持人好,我发言的题目是“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大致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研究的背景。对企业知识产权建设的研究中,涉及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是在示范企业中明确倡导进行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与提升。同时各位代表和专家也感觉到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实施与实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核心概念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基本思路和观点主要是两块,一块是理论研究,然后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这个理论研究包括三个。

  一是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一词最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在2002年提出来的,之后政府都非常关心,也进行了很多研究,但名称比较杂,有国家知识产权能力、政府知识产权能力或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试图界定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概念、基本含义。从法律层面上讲,政府和国家仍有区别,国家有立法、司法和执法,但政府侧重于行政管理。最后对三个概念进行了比较,知识产权能力是整合起组织利用其资源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能力集合。因此,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不同于国家知识产权能力、也不同于政府知识产权能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是企业整合其所有资源,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的能力集合。

  结合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使用与保护的运行,分析、概括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基本特征。第一,我认为业知识产权能力具有对象的专有性,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运行是以专利、作品、商标等信息载体为对象,最为主要的是技术创新:(1)对象是以专门知识、技能为基础;(2)以取得专有权为目标;(3)是在前人基础上的专有,不具绝对性、完全的排他性,不是所有权。第二是属性的法律性非常强。法律性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本质属性。首先,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不仅要以具备知识产权知识为基础,且源于知识产权制度,企业的竞争力源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工具保护知识资产的能力。知识产权制度是企业利用的制度资源。其次,企业知识成果的产权化既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性标准,还需要经过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查、公告与审批,确认其符合知识产权的程序性条件,才能成为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对象。再次,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运行中,企业的投入、付出与其责任、义务,以及权利、权益是一致的。第三是过程的多维性。“知识产权能力是有价值的,而价值性是知识产权能力的核心。”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运行的目的性非常明确;要强调的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运行中,特别是发明专利(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等)研究与开发,是高投入、高风险的研发管理活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承担着各种因素包括技术的、经济的和法律的多种可能带来的研究、开发风险。

  第三个问题,我提到了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结构分析。通过拓展专利制度企业内化理论为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内化理论,探讨了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来源与结构。这也是我的博士论文。专利制度是专利产权制度,专利产权是由专利归属权、行为权与维护权组成的专利产权理论;企业专利管理取决于专利制度、专利产权制度安排的内化,且具有决定性;企业专利管理合法有效、价值依据源于专利制度。企业内化专利制度的动力是专利制度促进专利产权明晰、行使与维护的制度保障,其内化过程是专利产权的运行和专利管理的优化,内化结果是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专利绩效。企业专利管理是由专利理念、管理制度与管理组织组成。根据这个理论我把它拓展成知识产权企业内化理论,是知识产权产权制度。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源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学习、内化,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由先进的知识产权理念、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健全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构成,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贯穿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始终。因此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则是指企业通过学习、内化知识产权制度,将知识产权资源与企业其他资源整合,形成知识产权理念、配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与创设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促进专利、商标、作品等知识产权客体创造、运用与保护的一种谋求市场优势的能力集合。

  第四个问题是提出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针对性对策。第一,服务企业主营业务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前提。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首先应当做的是深入调研企业知识产权种类、数量、结构,以及企业主营发展的知识产权需求、趋势,评估企业知识产权状态与水平,明确所处阶段,明确能做什么,要做什么,避免盲目,好大喜功,科学、准确定位。第二,内化知识产权制度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核心。一套鼓励技术变化,提高创新的私人收益率,使之接近社会收益率的系统激励机制,仅仅随着专利制度的建立才被确立起来。 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学习和实践,以建设其知识产权能力。促进企业尤其是企业负责人、专门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制度知识的全面掌握,拓展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内化的宽度;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企业的运用,增进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内化的厚度;深化企业对知识产权价值的理解,提升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内化的高度。第三,形成知识产权主导理念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先导。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是知识产权制度和制度实现的中间环节和纽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创新实践活动。企业先进的知识产权理念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企业家的知识产权理。第四,梳理与落实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基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既是企业学习、理解与实践知识产权制度及其程度的反映,更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第五,构建知识产权专业团队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关键。一切先进的理念、可操作的规章制度都归结为人来实施。目标的落实、制度的实施都会集中到人的行动。正确的方针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关键。人力资本是企业发展的根本。

  综上就是提到了企业知识产权的概念,然后是企业知识产权的结构,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的建设的几点意见。我的发言就到这里,谢谢!

 

  宁立志(主持人):感谢陈教授的报告,陈教授讲到了企业知识产权的能力建设,他是在调查了数百家企业的基础之上形成的一份成果。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能力和与其相关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提出了知识产权能力,对其内在结构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对它的建设也提了多方面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下面请三峡大学的余澜教授发言,大家欢迎!

 

  余澜:各位专家学者上午好,我来自三峡大学法学院,我的论文题目是“以商标为核心的企业品牌策略研究”,论文可以定位为实务方面的指南,比较浅显。这篇论文的主要内容是在企业发展品牌的策略中,充分发掘商标的价值。论文以商标的作用为出发点,针对企业品牌创建各阶段的特点和易出现的问题,结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提出全方位的商标运用策略。 

  我的论文分为五个方面:

  第一是从商标到品牌一一的概念解析,品牌与商标有一定的联系,前者为营销概念,后者为法律概念。根据美国营销学会给出的定义:“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和设计,或是它们的组合运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区分开来。”成为品牌意味着消费者形成了对品牌的认知和认同,以商标为记忆线索重复购买,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随之增加。因此,在市场经济中,能够成为品牌的一般是具有一定美誉度和知名度的商标。商标是对品牌的一种法律确认,商标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具备一定实力就构成了一个品牌。换言之,品牌就是知名商标。由于商标在消费者识别产品来源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品牌的塑造特别离不开对商标功能的全面发掘及对商标法律的充分利用。所以我的论文是以商标为核心,主要探讨商标在企业品牌策略中的地位及作用。

  第二部分是品牌培育阶段及其面临的问题。品牌培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品牌设计策划阶段,第二是品牌维护管理阶段,第三是品牌提升发展阶段。三个阶段中都面临以下共同的问题。第一,品牌保护意识的落后,一些企业不尊重他人的品牌。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很多企业受传统观念和落后经营方式的影响,存在较严重的侵权与假冒问题;其次,自身的品牌竞争意识不强,不注意保护自己的品牌,当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再次,对品牌的财产价值认识不足,如一些拥有成熟品牌的国内企业在被国外企业收购后,放弃了原商标而使用新商标,失去了原有的顾客群,造成巨大的无形资产损失。第二,商标设计及注册的不足。首先,没有树立以商标促品牌的主动意识,加上对《商标法》的理解不透彻,部分企业设计的商标缺乏显著性并欠缺识别功能,或者与其他企业已注册的商标近似,导致不被注册或注册后被诉侵权,即使勉强得到注册,消费者也无法据此区分产品来源;其次,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核都有一定的法律程序,然而不少企业没有遵循先申请原则,因而错过了最佳注册时机,商标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护,使品牌建构失去了重要的依托;最后,对于国际注册尤其缺乏了解,导致国外企业在境外大肆抢注我国出口产品的商标,享受中国品牌带来的收益而阻碍真正的中国产品的进入。第三,企业内外部管理因素的制约。外部制约是指在宏观上缺少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政府、企业和社会三者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市场反馈的信息无法及时到达企业,使企业不能及时得到援助与指导。内部制约是指企业还普遍缺乏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基本没有建立商标的市场监测预警系统,更没有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商标的境外注册以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相对不足,使企业创建品牌、保护品牌的能力较低。

  针对这些问题我适当的提出一些对策,主要分为三大部分进行。首先是品牌设计策划阶段的商标策略。在这个阶段先是要进行品牌的定位,这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来看。首先,企业应该在设计、注册商标之前,通过科学而广泛的市场调查,了解必要的信息,结合本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确定品牌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位置,确定目标市场及产品针对的消费群体,“异中求同”,在市场中把握消费群体的共性,投其所好,打造一个形象鲜明的品牌,使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能闯出自己的市场,适销对路。第二是新兴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同中求异”。即尽量避开大企业经营的市场领域,及时发掘市场存在的盲点和潜在市场,发挥本地优质特殊资源,着重开发新产品或新服务,从而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品牌。比如,在瓶装水行业激烈的竞争中,“5100”矿泉水以强调冰川水和富含矿物质作为突出特性,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一定的市场地位。另外,企业在创建品牌时要广泛吸收各种文化要素,特别是将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及商标设计中。这是品牌的定位,相当于给企业设定了一个内涵,最主要的内涵则需要一个载体把它表现出来,这个载体就是商标。商标需要形象、直接、具体的把品牌体现出来,所以在设计时要保证品牌内涵一致。

  我们国家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厚,在进行商标设计的时候可将文化与商标紧密结合起来,利用我国的文化优势,把一些文字与图案等作为创作的灵感和依托,这样的商标更容易产生文化上的共鸣,被消费者接受。尤其是在中国文化享誉全球的新时期,更容易吸引一些国外的消费者。例如,成立于1999年底美国硅谷目前全球最优秀的中文信息检索与传递技术供应商——百度,它的名字就是来源于“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样的中文名字很快便拉近了消费者与百度之间的距离。第二个方面就是作为企业独特品牌的表现形式,商标的设计要具有显著性,这是法律的要求,当然更重要的是品牌培育的要求。因为品牌就是要独出心裁,能够让消费者一眼认出来。如果商标不具有显著性的话,就很容易被他人合理使用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上,甚至成为通用名称。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以前日本的walkman这种随身听,由于这个词的频繁使用以及使用方式的不恰当,最后演变成随身听的通用名称。这样一来前期品牌培育的成本就会付诸东流。因此在商标设计的时候既需要好读易记,还要有特定的暗示,引发消费者好感。如红牛、健力宝运动型饮料,就暗示了其补充体力之功效。第三是商标在设计阶段就要具备国际化眼光,就要考虑到将来是要走出国内。不仅要了解其他国家关于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定,以免将来走出国门的时候得不到注册,而且要注意各国文化差别,避免将来商标走出国门时,产生传播的障碍,还要注意各个国家不同的文化特性和禁忌。

  第三个是商标的检索。商标检索的功能之一在于防止与在先权利的冲突。功能之二在于,对于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商标检索可以使企业尽早发现自己对已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采取一定对策降低利益损失;对于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审查完毕的商标,还需要再进行一次检索,其意义在于这之前有个盲期,如果不进行检索,又与别人的商标冲突,那被驳回之前投入的包装印刷、广告宣传、组织销售就会遭受损失。

  第四是商标注册。第一,我国商标注册适用先申请原则,因此企业的商标在投入使用之前务必先申请注册,第二,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所以企业在申请商标时,应该尽可能扩大保护范围。比如在同一类别里可多选择几个商品,在优先申报目前主打产品的同时,兼顾将来可能的业务扩张。第三,企业还可以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这三个措施就是为企业商标和品牌发展提供“多重保险”,并且如果企业未来扩展,也可以在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的商标,形成一体化的品牌。同时能在更大范围内更有效地抵制他人的侵权行为。如迪斯尼公司,就将自己的商标保护延伸到了服装、饰品等电影衍生产品上。最后,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名称有一点差异,在商标审查中将被视为不同主体。这就要求企业加强与关联企业的沟通,统筹商标管理,建立商标档案,以免在商标注册时因申请主体不一致而出现与关联企业商标互驳的后果。

  第五是商标受让。如果一个商主体没有注册商标,但是企业迅速扩张急需使用注册商标来保护自己的信誉,可以考虑受让已获注册的商标,这样可以优化商标资源的配置。

  第二个阶段就是品牌维护管理阶段的商标策略。它的策略之一就是参与公益活动,树立品牌形象。第二是密切监测市场,打击商标侵权。第三是统筹内部管理,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第四是及时登记有关事项之变更,以免影响商标权。如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发生变更而未进行及时登记,注册人行使商标权利时,就不能有效地证明商标为自己所有,其商标专用权就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因为法律只承认原名义的权利人享有商标权。其他影响商标权的事项还包括地址等。第五是适时续展商标,避免注销和侵权。特别要注意,尽管可以在宽展期申请续展,但对于商标期限届满后至宽展期申请续展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我国司法界的一般做法是不予保护。所以,应该适时的续展商标让商标没有空隙,使商标权没有“空档”,不给侵权行为以“可趁之隙”。

  第三个阶段是品牌提升发展阶段的商标策略。在这一阶段中,一是要注重商标的域外法律保护。二是要利用合并收购,积极扩张品牌。三要注意商标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协调运作。刚刚陈教授也提到这一点,专利有期限,那么你的技术优势当然是运用专利来保护,但是你的技术优势是有期限的,所以要结合商标的作用来保护你产品的优势。另一方面,对于企业的技术优势,企业应利用专利法来保护,而不是使用描述性的商标来突出其先进性,否则技术特色将退化为通用名称。四是要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变现商标价值。包括商标使用许可、商标的转让,把商标权进行质押、投资等,使商标培育各个阶段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我没有做特别多理论的探讨,最主要的就是企业如何用现有商标法律制度充分的发挥商标的功能,然后培育自己的品牌。我的报告到此结束。

 

  宁立志(主持人):谢谢各位嘉宾。分论坛四的讨论接近尾声,感谢五位嘉宾,特别是万总所呈现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线的一些问题。感谢联合信用公司张董事长所提供的他的企业里的经验,感谢安教授所提供的模型、西南交大陈教授的理念、余教授的策略,这五位发言人所作的报告相互之间有这种关系:问题、经验、模型、理念、策略,关联性非常强。五位报告人的报告有很强的针对性,都是针对知识产权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的讨论,前些年的讨论主要是理论上的,现在这些讨论越来越面对实际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趋势。五位报告人都紧密联系实际,应用性也很强。另外也感谢今天参加我们分论坛的嘉宾,感谢我的搭档和我共同主持。

 

 

自由发言阶段

 

  胡充寒(主持人):我们只有四十分钟的宝贵时间,这个阶段由我和知识产权协会的秘书长马老师一起主持。这次的主题是“政策、司法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我讲的是企业知识产权保中的企业专利战略。这在我的实践工作中感到不足很多,其中一点就是我国企业在专利发掘、专利部署上,目前存在的一些不足。

  第一是我国企业的研发和研发人员领域,没有和专利律师和专利代理人结合。这就导致我国一般的企业都没有很好的进行专利的挖掘。还有一些人误导说专利一定要是高水平、高层次的,所以企业往往忽视了一些简单的专利,比如组合发明和外围发明专利的挖掘,恰恰这些发明专利带来的利益和盈利能力可能更高。比如带橡皮头的铅笔、带MP3的手机、翻盖的手机,这些专利的技术含量都不高,能带来的市场垄断和盈利非常强。在企业中,发明者与企业没有专利的熏陶,很少将自己的发明成果提交到专利局。而专利律师和代理人都比较被动,这是专利的挖掘和部署方面的不足。

  第二个不足,我认为是发明者在专利发明这一专利部署的动机具有单向性。追求目标主要是在核心技术领域、高品质的专利知识产权,另外是获得荣誉或者奖励。因为前面一定要高品质的知识产权,所以企业就不知道要提交大量的垃圾专利,来构成对竞争对手的专利障碍。企业不会注意动用组合发明、小发明技术的领域来维护有效的攻击能力稍弱的专利。这是我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后一种动机是为获得奖励,就是企业的专利寿命能力比较短,企业不能从市场竞争的角度去创造性的使用无穷无尽的专利部署技巧。垃圾专利并不都是坏事,要利用传统知识来运用专利,部署大量的垃圾专利,提高专利的寿命,伺机来攻击竞争对手。刚万总讲到了一些方面,我觉得都是比较好的。企业搞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不要忽视垃圾专利,虽然垃圾专利往往是技术含量不高,但可能市场前景更高。

  第三是我国海外专利部署力度很弱。这几年虽有进步,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仍旧不足。我们在美国的发明专利一年才几百件,而日本在美国的专利一年可以达到一两万件。中国企业在美国要生存,靠一两百件专利是很难的。美国企业会使用各种外围专利来进行骚扰。

  第四是专利部署方面,我国忽视对竞争对手专利的跟踪、审查,很少主动对竞争对手发起主动的专利无效性攻击。总之,企业核心的知识产权直接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成功企业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不会跟外人说,但是不能对外人说的占绝大多数,真正获得企业专利战略,或者企业专利战略真谛是参加每一次谈判,制定每一份文件,参加每一件诉讼,凭直接经验得出的才不是花拳绣腿,才不会毫无意义。谢谢!

 

  马秀山(主持人):今年是南湖论坛的第八年了,十四年抗战我来了六次。十年磨一剑,二十年见分晓,我觉得是很值得继续努力的。想起毛主席说的话,坚持数年必有好处。有些事可能是短期见不着成效的。二是知识产权的大事,也将近三十年了,这三十年有很多值得总结的东西。有些东西还在探讨,比如专利的归属是技术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在现代也有很多争议,在政治报告和政府报告中都是放在科技领域,讲专利讲知识产权。但是美国学者又一次演讲说专利和发明毫无关系,专利是保护组织。而且在改革开放初期,中美贸易协定里就要求保护专利保护商标,如果专利对刺激创新、科技进步很有意义,美国不会这样做,不会鼓励中国创新,它还是要保护自己的产权。专利在客观上是促进了创新,专利是否来自于创新还需要继续探讨。这是宏观上的,在微观上应该关注企业,企业是专利的基本主体,企业若不活跃,专利的繁荣都可能是泡影。企业发展要靠创新,知识产权必先行。昨天王海波的演讲中说到,企业可以没有专利,但不能没有专利分析,要知己知彼,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再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如果宁缺毋滥,这事就很难办了。所以周永康通知推荐年轻的法律工作者时说,中国是有两千年历史的封建国家,中国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阶段得长期化,法规法制渐进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国的企业特色一定要与国情相连接。我就简单说这些,给大家留些时间。

 

  广东金石律师事务所郭晓鸣律师:谢谢两位主持人,我是广东金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用一分钟的时间讲三个理念。第一,什么是战略?现在谈战略的人很多,做战略的人很少,做成战略的人少之又少。这关键在于对战略的理解。我个人的理解是,首先战略不是法律,它是最高层次的管理。其次战略是打仗,商场是战场。第二,如何做战略?西方有很多的方法,其中最简单的就是swat方法,是孙子兵法讲的知己知彼,要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第三,如何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也是三句话:法律是基础,管理是手段,收益是目的。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不是做公益,它追求的效益。具体首先是做情报。要想办法去研究和拿别人的情报。来源肯定是合法的。我做的是它外围的部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再私下交流。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毛牧然副教授:首先感谢胡院长给我个机会,我是东北大学文法学院一个副教授。我的问题是专利侵权过错的类型,跟美国马歇尔法院做访问学者,他们把这一过错类型分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故意侵权和轻度的过失侵权。我国一个叫何毅东的学者把它叫做知意的专利侵权和非故意的专利侵权。在德国也因为侵权分类不一样,赔偿数额也不一样。我从法理上进行分析,根据专利侵权过错类型确定侵权损害归责原则,轻过错专利侵权是填补原则,重过错责任侵权是填补原则和剥夺非法获利原则,还有惩罚原则,然后还有相同点和不同点。这就是说重过错责任侵权除了有民事责任之外还有行政责任。美国对此规定的相关赔偿分为四部分:损失利润、损失利润加许可费、侵权所得费用。然后导致了不同损害的计算方法。填补原则是对中国现实的分析,对于轻过错责任原则按照实际损失和填补原则确定法定赔偿数额,重过错责任侵权就是按照填补原则,按照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获利,一级剥夺非法获利原则和损失原则来确定。最后形成一个利益平衡机制,轻过错、重过错,达到一个专利权人、公益权人 的利益平衡机制。

 

  胡充寒(主持人):郭律师讲的知识产权战略是站在理论与实践的高度,这样的战略给我们一些启迪。毛教授的观点比较新颖。

 

  武汉盛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万家盛董事长:我觉得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涉及到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以及知识产权在企业实施的情况。实际上企业是一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最终端,也是一个最大的终端。企业怎么样来做,我们也还在探讨,今天各位的发言对我很有启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创新是不可分割的,创新的同时我们怎样同知识产权结合起来,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胡院长讲的六点非常好,非常具体。我主要想讲怎么样把专利深进去,使它具有价值。这就必须对行业的深度和广度进行深入,让全世界对中国企业有深度了解,再加上国际政策,才能发现机遇,才会创新。现在应该在自身的销售团队和研发部门设知识产权专员,进行专业的培训,首先是要产生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产生的质量高低,决定了以后企业的发展状况,后面的管理再跟上去。当你感觉你是原创时,一定要在国内国际申请专利,不仅在国内布局,还要在国际布局。专利是有时限的,如果晚了无法实现国际布局了。这在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方面是一个很重要的。

 

  李文奇先生:我是广州奥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李文奇。刚才大家一直在提到王海波先生的一些观点,他来自中兴,用的是我们专利分析的系统,像这次的赞助商腾讯公司也是用的我们的分析系统。今天我不讲这个系统,主要讲专利分析怎么做。如果你检索时检索出来出一万篇专利,针对某个技术点,你怎么去分析这一万个专利。这时候企业有一百个工程师吗?如果没有现代化的工具,五千个专利够一百个工程师干半年。这个时候很多企业就会交点钱和解。另外一点就是王海波说的不能没有专利但是一定要有专利分析,他的意思是从专利分析中寻找出研发创新的源头,也就使我们说的从专利到专利,基于别人的专利去做部署,或者别人的专利给你一些启发。这也是如何寻找出竞争对手最核心专利的方式,是我们长期以来跟企业合作过程中总结出的一些简单经验。第二就分析的思路和方法,要有熟悉技术的技术人员深入的参与。第三是要有现代化的分析工具。要知道知道自身引用了多少个专利,有多少个专利在它的技术中引用了你这个专利,知道申请到授权的时长,以及专利的年龄,产品的生命周期和专利诉讼等等这一系列的指标,通过这些指标去寻找出最有价值的专利。所以王海波也是基于这个问题说了,可以没有专利,但是不能没有专利分析。谢谢!

 

  发言人:我觉得马老师说的那个问题,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对信息分析以后可以采取技术秘密的方法进行保护,而且技术的走向不一定是专利。其次我认为,对于万总讲到的问题应该看到中国的现状,中国企业只有在觉得应该保护的时候才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二是中国的现实不需要这么高的保护水平。有一个建议是,您的保护可以主要分两步,看似打诉讼,实际是打市场,市场的生产就是这个作用。第二就是你还要坚持走你的路子,这是总的方向。

 

  安雪梅:刚才毛老师讲的幻灯片,我想提出一点问题。您刚才说的过错,其实跟陈教授谈到的几点是相似的。过错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原则,绝不是侵权判断的原则。在专利侵权方面,某法官总结出,要拿一个既有的专利要求来判断,另外再考虑你所实施的技术和既有的专利技术中的权利要求是否构成重合,有相同原则和等同原则可以用来考量。在侵权判断上,我们不考虑过错,过错在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时候,具有主观过错需要赔偿责任。即使没有过错,侵权的一方也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当然这也涉及到我们法律中侵权损害赔偿是否扩大到停止侵权。09年12月26号国家侵权责任法出台了,把民事责任扩大到了停止侵权这一块。我个人认为,作为判断侵权而言,我们不谈过错,只谈客观事实状态是否侵权。

 

  胡充寒(主持人):从大的方向来讲,民事判断只讲结果不讲动机。这是民事的要求,但是我说的意思就是借鉴吧。时间到这,感谢各位发言者。明年南湖论坛再见。

 

 

  整理人: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