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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川庭长讲授《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与问题》
发布时间:2013-07-29 16:23:17

  7月14号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陈锦川庭长在文泓楼一楼学术报告厅为2013届全国知识产权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同学们带来了题为《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与问题》的讲座。陈庭长首先提纲挈领地阐述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具有集立法的原则性和实践的丰富性为一体的特点,他指导同学们在学习知识产权的过程中要把握专利的“技术性”、商标的“动态性”和版权的“鬼学”特征。紧接着陈庭长主要从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三个方面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介绍了知识产权在法律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陈锦川庭长授课)

  在专利申请方面,陈庭长通过解析《河南省正龙食品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及陈朝辉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认为,在审判实务过程中不能孤立地看某一个法条的解释,应该将法条放到立法背景中,从立法者目的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在商标注册方面,陈庭长强调商标应当符合合法性、显著性和非功能性。然后,陈庭长从商标注册侵犯他人姓名权和著作权这两个维度展开探讨。在讲到著作权时,陈庭长主要强调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署名权应该如何保护的问题。
  
  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界的权威,陈庭长给大家带来的这场学术盛宴让很多同学领略到了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的独特魅力,大家纷纷感慨“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供稿人:陶 涛
  摄 影:李静恬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