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2016’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第三分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嘉宾楼5号厅举行。来自学界、实务界的二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论坛。
这一阶段论坛分为两个小节,第一小节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主持。马秀山副秘书长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即将进行的专题研讨会深表期待,希望此次论坛能为商标和品牌的保护和发展提供更多思路。
发言阶段,首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商标法研究所所长王莲峰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为切入点,论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商标的保护。她指出此次送审稿存在不少亮点。同时,王莲峰教授指出送审稿仍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并针对如何修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王艳芳基于最高院公布的商标民事案件数据中大量存在的有关当事人权利保护的案例,分享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案件审判中的运用。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黄汇以微信商标案为主线,探讨了《商标法》中的公共利益如何平衡和保护。黄汇教授把《商标法》中的公共利益分为不同层次,并对微信商标案的最终判决以公共利益角度进行解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学军就司法中商标合理使用采用的具体标准进行深入分析,并辅以LV案、米其林案等加以补充说明。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芮松艳分析了《商标法》五十九条第三款关于先用权抗辩的规定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以实务工作中的启航公司诉启航学校案重点进行说明。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铁光针对目前存在的恶意抢注与囤积商标现象,从我国注册体制下《商标法》相应制度体系的具体改造方面提出了建议。
评议阶段,万慧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晖,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助理梅术文高度评价了各位发言人的精彩发言,集司法保护、行政管理、实务实践以及教育科研于一体,从理论到实务、从立法到司法各个角度让我们对商标保护进行深入思考。通过不断的思想碰撞来寻求具有中国特色,又适应全球的技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建设方法和建设目标。
茶歇过后,第二小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市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马一德主持。这一阶段围绕商标与品牌进行发言讨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彭学龙围绕“非诚勿扰”案,就节目名称,作品名称,作品标题,栏目名称,在法律上起的作用和地位从标题性使用和商标性使用的不同角度分析论述。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涌律师商标近似性判断中的直觉与偏见提出了不同见解,认为从裁判的角度化繁为简,认清本质和逻辑,以期在近似判断的标准上达到统一。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李培民围绕商标司法保护的合理尺度,从电视节目名称,商标权不侵权抗辩中的代理商注册、转让行为,商标许可合同的背景之下的隐性纠纷,互联网经营者使用四种情况分析,商标侵权抗辩是否成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铭君律师以“老字号”的《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题进行探讨。针对实践中对“老字号”的商标案件如何处理,罗铭君律师指出解决“老字号”商标竞争,应该更加尊重法定权利人的基本权利与商业标识冲突中的先占原则,在考虑特殊情况,历史因素时,不因迅速抛开先占的基本原则,或者用司法裁判政策中的单一价值取向,决定裁判结果。
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士林以通知移除规则的《商标法》适用及措施优化为题,对通知移除规则能否在商标法领域进行适用以及如何改良性适用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在侵权判定中引入第三方机构等措施。
评议阶段,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法院院长助理谢惠加,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邹琳指出,各位司法实务以及学术精英对商标及商业标识相关权利的研究,将对我国商标制度体系发展和完善,以及促进我国的产业发展,以及市场规则的健全,提供非常大的智力支持,也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拓展了很多新的理论视角。
自此,2016’ 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第三分论坛第一、二小节圆满结束。
通讯:马宝蓉
摄影:岳嘉文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