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2016’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第一分论坛于北京友谊宾馆瑞宾楼一号会议室举行。来自学界、实务届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论坛。
这一阶段的论坛分为两个小节。第一小节由同济大学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雪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黄玉烨主持。两位教授在对与会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感谢后,直奔主题,有请各发言人做主题演讲。
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饶权就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部署中,文化系统工作在知识产权方面存在三大问题。第一,文化系统知识产权意识总体上不够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普遍对知识产权工作缺乏组织规划和通盘考虑;第二,文化知识产权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文化系统现有的文化资源,知识产权家底不清,权属不明,导致大量文化知识无法转化;第三,侵权成本低,举证和维权的难度仍然很大。为解决这些问题,饶司长结合现实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强政策性指导;二是提高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协调工作;四是借助外部资源。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提出,加强版权强国建设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两项主要工作,一是我们要构建版权有效保护的格局,做到依法保护、严格保护、适度保护;二是构建版权产业快速发展的格局。此外,还应完善版权法律体系、版权执法体系、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及涉外应对体系,落实立法和执法、服务和监管、国内和国际(国外)、网下和网上、保护和发展并重。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黄庆表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应着重把握环境、能力和绩效三个方面,着力推动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向全面严格转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知识产权管理从多头分散向相对集中转变;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从积极参与到主动作为转变。
北京大学教授·知识产权学员常务副院长张平就关于互联网开放创新的专利困境及制度应对分享其最新研究成果。结合互联网企业专利纠纷预测和互联网企业专利侵权责任认定,对我国开放创新知识产权战略的立体应用及法律与制度保障作出简要说明。
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孙远钊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几点反馈意见,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审慎使用《反法》第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高级工程师吴艳对专利当然许可制度构建中的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并结合自身工作对《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进行评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冯晓青、重庆理工大学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苏平对发言人报告做简要评述并对发言人的报告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与见解。
短暂茶歇后,第二小节在热烈的氛围中继续展开。论坛第二小节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杨建斌、福州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刘宁主持。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黄武双向大家介绍了美国刺激技术创新与技术转让之宝贵经验,并分析其在我国实行的可能性和具体方法。
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大熙对软件专利能否发挥其创新作用提出疑问。结合韩国对软件的保护现状,指出对软件进行专利保护还是版权保护,学界仍存在一定争议。
英国皇家化学会院士·云林科技大学教授王美心及英迪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事业本部长·韩国许可工作者协会网络事业部主席沈东炫分析了知识产权商业模式与专利联盟运营模式,对知识产权运营提出宝贵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处长张鹏指出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存在的周期长、赔偿低、维权难等诸多问题,提出提高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引入并构建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
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蒋舸以著作权法与专利法中惩罚性赔偿的“非惩罚性”为题,指出《著作权法》中的三倍赔偿本身追求的是预防,而非惩罚,其实所谓惩罚性赔偿并不具有惩罚性。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副教授刘明江简评《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83条第3款的修改简要说明专利侵权诉讼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诉前临时禁令、损害赔偿等问题。
厦门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乔永忠结合我国专利年费制度,指出我国专利维持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设想通过调整专利年费制度,减轻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负担,充分发挥专利技术的经济价值。
中南大学教授·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何炼红、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张东对发言人报告对发言人进行高度评价,并对相关问题提出自己见解。
自此,2016’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第一分论坛一、二小节圆满结束。
通讯员:郭超然
摄影:孙银龙
责任编辑:徐小奔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