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日上午,2016’南湖论坛第二分论坛‘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与机制的完善’第三场学术盛宴在北京友谊宾馆嘉宾楼一号会议室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胡充寒主持,张晓津法官、申惠恩教授等国内外六位嘉宾做精彩的主题演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张晓津法官首先发表“司法改革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语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主题演讲。张法官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背景、运行情况以及面临的挑战出发,指出知识产权法院是推动我国成为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的重要解决地的决定性因素。其次,她提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应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最后,她倡议我国应建立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统一的司法裁判标准,更好地发挥司法体系在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作用。
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徐红菊副院长结合我国国情谈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均衡机制研究。针对环境友好技术在知识产权运用中的问题,徐院长主张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环境责任制度,促进权利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良性循环。徐副院长还对权利人的经济利益补偿制度大胆建言,为知识产权均衡机制研究提供新的视野,这将不仅利于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亦有益于保证环境友好技术的激励作用,改善环境,促进入类共同利益。
广东金融学院教授·法律系安雪梅副主任分五部分阐述了我国知识产权案件中技术调查官与咨询专家的制度共容。一,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下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改革的产物;二,当前以技术调查官和技术咨询专家为核心所产生的一系列的专家共容制度繁华如许,各种改革措施纷繁沓至,其服务的内容都将服务于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三,在多种结构共容的情况下,我们要思维拓展,学者和法律实务界认识齐头并进;四,以他山之石攻玉,把技术调查官和技术咨询专家问题放在国际模式中研究;最后安副主任还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发展大胆建言。
韩国忠北大学法学院申惠恩教授以中韩职务发明为对比发表精彩演讲。申教授首先表示很高兴参加此次南湖论坛,并预祝2016’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取得圆满成功。随后,申教授详细对比了中韩职务发明制度中权利的取得、雇员的权利和义务、职务发明专利的保护以及雇主与发明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等的异同,表示中韩职务发明制度虽然存在很大不同,但有很多值得相互借鉴之处,中韩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都在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来自印度国立经济与法律大学塞尚·拉达 教授与妻子印度石油能源大学阿玛尔·辛·善柯洋教授热情洋溢的发表了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强国建设”演讲。两位教授结合欧洲发展史讲述了知识产权的殖民历程,详细阐述了不同的经济体制下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同功能,倡议中印之间加强知识产权交流,促进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不断进步。
演讲结束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魏森教授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张洪波总干事对六位发言嘉宾的演讲做出高度评价。
至此,2016’南湖论坛第二分论坛‘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与机制的完善’圆满结束。
通讯:郭敏捷
摄影:岳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