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的授权国务院立法项目。自2007年开始,《条例》被正式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为加快推进《条例》的起草工作,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政策法制司于2016年8月4日至5日在云南省腾冲县召开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立法工作座谈会,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黄玉烨教授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来自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学界的20余名专家、学者就我国的民间文艺著作权立法工作作了探讨,讨论了由国家版权局起草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暂行条例草案(送审稿)》,分析了民间文艺私法保护的国际趋势和国外保护经验。黄玉烨教授在会上就民间文艺私法保护的模式、权利主体、保护对象、经济权利的保护、民间文艺登录的必要性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