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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论坛一会议综述(上)】“新发展理念与版权制度现代化”论坛议程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7-04-16 11:33:09

北京时间2017年4月15日,2017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新发展理念与版权制度现代化国际研讨会分论坛一:新发展理念与版权制度现代化”研讨会议程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成功举行。本届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分论坛一(以下简称“分论坛一”)旨在促进著作权法与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度融合,探寻“互联网+”时代科学技术性版权制度的规范化发展路径,并紧密围绕“新发展理念与版权制度现代化”主题思想,展开版权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前沿焦点问题探讨。

             

优化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与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度融合,是新型科技型版权内容集聚发展动能的必然要求,也是“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产业增值的必由之路。分论坛一主题学术交流内容,紧密联系“互联网+”时代的网络版权保护、文化新常态下的版权研究、大数据的版权保护、人工智能产物的著作权定性等前沿问题,并以前沿实务问题为研究导向,由版权学界的知名学者展开深入探讨。为科学开展版权论坛议题的探讨,分论坛一主题发言阶段,前后分为两节内容。

      分论坛一·第一节

第一节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朱雪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开忠教授主持,并由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副院长何炼红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德芬评议论坛主题发言内容。第一节研讨阶段共有5位主题发言人,发言主题依次为“共享互联网科技进步恩惠的著作权许可制度创新”、“广播组织权的扩张”、“美国版权集体管理制度”、“《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版权技术措施规制条款构建的启示”、“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

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首先开启“新发展理念与版权制度现代化”的学术思想交流盛会。陶鑫良教授以“共享互联网科技进步恩惠的著作权学科制度创新”为发言主题,着重探讨“创新著作权授权模式”,旨在对互联网的海量作品及其海量作者之海量许可、海量侵权现象等实践难题,创新行之有效的版权许可机制。陶鑫良教授在深入分析数字信息传播现象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互联网给了整个时代便捷的信息传播环境,信息的高效传播和信息的对称已经充分结合,曾经‘先授权再使用’的版权许可现象,在当今互联网信息时代,能不能通过一个特殊的创新方式,即变通为‘先声明再授权使用’,该版权许可问题值得我们深入而细致地探讨。”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以“广播组织权的扩张”为发言主题,重点探讨广播组织权在我国的规范化进步路径,并将议题分述为两个层次:  一,在数字网络环境中,转播权如何扩张;二,是否应当为广播组织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王迁教授通过分析,指出“广播组织权中转播权的扩张,是以转播权作为权利核心,其他人未经许可对电视直播进行转播的行为,必然损害权利主体的正当权益。”综合分析网络环境中的转播行为,王迁教授强调在现行著作权体系当中,广播权的客体是信号,而非信号所载有的作品内容,因此在互联网环境下广播组织权的扩张不能完全规制互联网环境中的转播行为。

            

美国版权结算中心国际关系执行总裁国际标准名称标识符组织主席Michael Healy“美国版权集体管理制度”为发言主题,突出强调先进的版权集体管理制度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同时,Michael Healy指出版权集体管理必须注意版权保护与信息共享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湘潭大学副教授邹琳的发言主题聚焦于“《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版权技术措施规制条款构建的启示”,着重分析《马拉喀什条约》的关于设计技术规避措施的重点条款。邹琳副教授主张,我国在引进该条约相关版权制度的同时,势必要考虑相关版权制度与现有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制度的协调。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社民以热议的“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为发言主题,强调知识产权加入民法典符合司法实践的要求,并指出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内容应当独立成编,并在知识产权理论基础之上进行理论创新。

第一节的尾声阶段,评议人何炼红教授和张德芬教授高度评价了发言人的学术思想内容,全面升华了分论坛一第一节的新时代版权制度创新的主题内容。

      分论坛一·第二节

第二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室主任管育鹰教授、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刘友华教授主持,由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绍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讲师代高洁评议论坛主题发言的内容。第二节研讨议程共有6位发言人,主题发言内容依次为“走向一个二元化的著作权体系——分享、体验与排他的竟合”、“韩国版权保护问题”、“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创设:新主体及其影响”、“技术保护措施的例外”、“大数据,增强现实与著作权”、“韩国著作权案例的新发展”。

             

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北京大学访问教授孙远钊以发人深省的新颖议题“走向一个二元化的著作权体系——分享、体验与排他的竟合”,针对互联网聚合平台的分享行为和体验行为,诙谐幽默地分析了互联网环境下版权控制范围内的分享行为的合法性与违法性。孙远钊教授分析指出:(著作权制度体系当中的)使用权、排除权、禁止权等,从来就不是著作权主体固有的专有的专有权利内容,也非著作权人擅自为自身设立的获益权利,更不是物权法上的一种用益物权概念,而必须在科技进步和著作权体系逐步完善的立法实践过程当中,通过规范化的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层面上的著作权。

              

韩国东国大学荣誉教授朴荣吉以“韩国版权保护问题”为发言主题,引领与会人员纵览了韩国版权法的逐步调整过程,并指出韩国著作权法与网络数字版权的现实关系,以期通过阐释韩国著作权法的复杂修改过程对中国著作权法的完善有所帮助。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副教授刘朝聚焦于时下社会关心的“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创设:新主体及其影响”,在介绍“人工智能产物科技学术”背景的基础之上,强调著作权主体定性的关键因素是“独立创造”,在明确作品主体“创造”思想之后,注意重视科学而规范地分析智能产物二次创造内容与原作品的一致性。韩国高丽大学教授李大熙以“技术保护措施的例外”为发言主题,从国际条约的具体规定出发,并配合韩国与美国的比较法视角,给在场与会嘉宾提供了韩国和美国在技术保护措施方面最新的版权学术研究动态。韩国发明振兴委员会教授Yusun Park,以“大数据,增强现实与著作权”为发言主题,详细阐述了韩国的大数据版权保护环境,并阐释了版权相关的国际条约与韩国国内著作权法在保护大数据版权方面的协同配合方式与衔接途径。韩国仁荷大学教授Hong Sung-kee“韩国著作权案例的新发展”为发言主题,具体就韩国的版权保护司法实践案例,论证版权司法审判的利益平衡关系。

第二节论坛议程顺利驶入论坛评议阶段,评议人陈绍玲副教授与代高洁老师全面评述了分论坛一第二节发言人的主题发言内容,重点梳理了以上主题发言嘉宾对“互联网环境中的版权保护”、“数字版权的规范化治理”、“国外著作权保护的经验借鉴”的独到见解,形成了版权保护的时代新思想。

在著作权制度精细化和著作权客体多样化的研究趋势中,著作权的学术研究愈加精细,著作权理论与互联网环境中的“数字版权”实务对接愈加要求科学技术性。分论坛一的核心研讨内容及时回应了“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难题,直面数字化内容聚合物的可版权化问题,鞭辟入里地探析“互联网+”时代的重点版权理论与实务问题。与会专家、学者以及其他版权从业者着重对“互联网环境中的版权保护”、“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创设与保护”、“版权的国际保护”以及“版权的科学管理”等内容开展了细致而深入的探讨,全面交流了海内外版权学术界与实务界的新锐思想,汇聚、凝结了版权研究领域的众多研究成果,并将对版权制度现代化建设产生现实层面的深远影响。

 

责任编辑:王晓巍

摄影记者:赵燕飞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