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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学术讲坛(一)
发布时间:2017-07-03 19:46:14

7月3日上午,2017年全国研究生知识产权暑期学校的开学典礼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学术报告厅成功举行。开学典礼过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开忠教授以“屏蔽网站禁令在版权保护中的适用”为发言主题,开启了暑期学校的第一课。首先,胡开忠教授以解决互联网时代网络版权侵权问题为出发点,指出我国的现行立法不足以全面抑制日益猖獗的网络版权侵权行为。一方面是由于网络环境下直接侵权人的隐蔽性,很难追究其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对间接侵权人“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在实践中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其次,胡教授通过多方的域外考察,介绍了屏蔽网站禁令制度并分析了其适用背景。鉴于我国的现状,胡教授提出在适用屏蔽网站禁令制度是我国保护网络版权行之有效的方法,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中间商处于制止侵权的最有利位置。同时,胡教授着重探讨了有关国家在实施屏蔽网站禁令制度之后所产生的争议,分析我国适用屏蔽网站禁令制度的合理性,并在制度构建上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

 

                   

 

下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教授与学员探讨了知识产权法和民法典的关系。首先,在导语部分,曹教授介绍了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历史,经过几次努力,民法典编纂的时机成熟,此时,也面临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关系问题。其次,曹教授介绍了民法典的相关问题,民法典具有私权宣言书(民事权利大百科全书)的崇高地位,在民法典制定时,国家法律所确认保护的一切民事权利或私权都应当进入民法典,以确定该民事权利或私权应有的地位。接着,曹教授对知识产权进行了解读,主要涉及到“知识产权究竟是什么”、“知识产权有哪些基本特征”、“知识产权如何定性”和“知识产权客体的相关问题”。曹教授将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关系概括为四种,即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分离式、以蒙古国为代表的糅合式、以越南、独联体国家为代表的纳入式和链接式。除此之外,我国知识产权界正努力推进一种新的整体纳入式,将知识产权法总则或一般规定、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中实体部分独立编纂成编,纳入民法典;将知识产权法中的授权确权性条款、程序性条款等以相应的法规形式进行规定。这符合编纂21世纪民法典的体例标准,有利于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构,但也存在缺点,面临时间紧迫、理念障碍和自身缺陷的问题。总之,是否将知识产权法整体纳入民法典,应考虑新技术的影响,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

 

                   

 

2017全国研究生知识产权暑期学校第一天的学习就此结束,现场氛围活跃,学术气息浓厚,经过两位教授对知识产权热点问题鞭辟入里的发言,学员们都收益颇多。

 

责任编辑:赵燕飞 赵艳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