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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论坛二会议综述(下)】“商业标识保护与制度创新”分论坛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9-04-15 23:21:01

4月14日上午,2019’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全球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研讨会暨第四届知识产权中原论坛分论坛二在郑州喜来登大酒店三楼尚厅继续进行。分论坛二的主题为“商业标识保护与制度创新”。

 

本论坛的主题发言由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旭霞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涛主持。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森的发言主题为:“表达自由的商标法保护”。知识产权领域中涉及表达自由的内容不局限于版权保护范畴,虽针对商标领域的表达自由保护的研究文献稀缺,但问题却依旧凸显。商标权益与表达自由发生冲突的情形多发生于商标注册评审审判过程中,主要体现为商标权对表达自由的侵蚀。商标权人与表达自由的冲突在实践中体现为对他人商业性使用商标的干涉,对非商业性使用商标的干涉,以及对公共资源的使用。美国与欧盟对商标表达自由的保护进行了针对性立法,具有差别保护、主动援引的特点。为遏制商标权的过度扩张以防止其对表达自由的侵蚀,我国应在《商标法》中明确订入保护表达自由的条款,修改《商标法》第10条第2款和第11条,以及摒弃商标淡化相关规定。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向东的发言主题为:“知识产权与经济体制改革——中美贸易纠纷的实质”。从历史角度而言,在此次中美贸易纠纷之前,两国之间共已发生五次贸易战,分别始于1989年、1991年、1994年、1996年、2005年、2010年。除国家层次的贸易战外,大量“301调查”“337调查”亦在此期间发生,两者在适用法律、调查机构与程序以及救济措施上均有所不同。本次中美贸易战表面上体现为贸易战,其背后的实际争议为知识产权争议,是美国借以遏制中国庞大发展计划的手段,美方希望藉此针对《中国制造2025》等宏大计划。随着中方在谈判中作出的诸多让步,诸如《外商投资法》中规定的禁止强制技术转让条款,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引入等,中美贸易战出现巨大转机,双方亦处于进一步密切磋商的环节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何华的发言主题为:“中美知识产权认知差异研究”。中美两国对于中国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评价呈现巨大反差,透过《特别301报告》可知这种两国之间知识产权认知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中美之间在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知识产权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效果等方面的不;美国政府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之评价存在不准确之处;美国独具特色的知识产权认知来源于长期国际竞争优势地位以及知识产权对其贸易政策、产业政策的强化保护。对此应当统一推进中美间知识产权问题的民间交流,充分利用特别是“301条款”的程序规则,调整自主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新议题的国际立法活动。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教授、院长金明浩的发言主题为:“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中国面临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具有形式多样、区域集中、费用高昂、时机微妙、战略意图明显等特点。通过针对外向型和高科技类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调查,得出纠纷产生的原因有知识经济时代核心竞争力的转变,知识产权产业化提升了诉讼收益,中国制造业繁荣引发遏制升级,知识产权堡垒对自主创新的抑制。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处理现状存在的问题有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意识不强、纠纷处理机制不畅、纠纷应对措施不力等问题。因此应采取体系化应对方法,通过海外知识产权律师函、诉讼、行政纠纷的方式进行处理。

西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郑辉的发言主题为:“知识产权法律文化建设”。以“陆勇案”及相关背景影视作品作为切入点,指出其对药品专利制度的刻画有失偏颇,不利于知识产权法律文化在社会公众中的传播与普及。法律制度的出现呈现从被动接受向主动推进逐步演化的过程。根据法律运行的内在逻辑,制度层面的法律文化较易建立和完善,而心理和价值观念层面的则需要潜移默化地进行培育。我国应采取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制度保障,打击侵权行为;重点发挥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作用;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主体作用;重视知识产权培训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法律文化的培育。

在发言人发言完毕后,河北经贸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教授赵双阁与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刘友华作为评议人对发言进行了全面评议,并阐发了各自的心得体会与深刻见解。

 

评议之后4月14日的分论坛二会议圆满结束,之后将转入主会场交流。

 

通讯:魏弘博

摄影:熊辰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