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中心邀请美国乔治敦大学Madhavi Sunder(马德哈维·桑德)教授为中心同学在线授课。讲座由中心代高洁老师主持,陈默、杨曦等老师及2021级硕士研究生到场学习。中心名誉主任吴汉东教授致欢迎辞。
Madhavi Sunder教授是美国乔治敦大学负责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副院长、法律中心教授,曾任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教授、学术事务高级副院长,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耶鲁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Sunder教授是法律和文化方面的杰出学者,曾在《耶鲁法律期刊》《斯坦福法律评论》《加州法律评论》《德州法律评论》及《法律与当代问题》等刊物上发表文章。
在第一场讲座中,Sunder教授提出,专利权是作为一项反垄断的权利而开始得到发展的,正是由于专利权并非一项自然权利,而是国家所赋予的用于促进国家利益的权利,因此国家可能在某些情况下介入并限制专利权的行使。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以功利主义的激励理论为其正当性基础,但却缺少市场激励以满足穷人的医疗需求,这与创新的最终目的背道而驰。Sunder教授随即指出,根据美国法律,专利权的取得需满足可专利性要求:专利适格性、实用性、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和充分披露。Sunder教授进一步讨论了专利适格性问题,她以美国联邦法院Myraid案为例,指出该案主旨为DNA是自然产生的,不具有可专利性,但cDNA因“与自然界中发现的任何特征明显不同”而可以成为适格专利的客体。随后她以印度诺华案为例,介绍了印度专利法中反药物常青的防范条款第3节(d)条,该条款显示,只有药物展示出显著增长的功效,才具有可专利性,以此阻止药物常青。美国Myraid案和印度诺华案体现了对专利目的的两种不同看法:制造更多商品或是促进美好生活。
Sunder教授在第二场讲座中首先介绍了世贸组织发表《多哈宣言》申明知识产权规则“不应妨碍成员采取保护公共健康的措施”的背景,引出了药品强制许可制度。Sunder教授指出,当今世界存在严重的“疫苗种族隔离”现象,并介绍道,目前有关有时限地豁免TRIPS协定中部分知识产权条款的谈判因发达国家的反对而陷入泥潭。Sunder教授认为,豁免的关键问题在于豁免范围、豁免期限,以及最核心的技术转让问题——包括技术共享和资金投入,以支持大规模地扩大全球范围内的疫苗生产。她还提出,专利是目前疫苗获取不平等的关键因素,正是由于专利权导致疫苗供应受限,同时仅靠市场激励远远无法满足全世界尤其是穷人的疫苗需求。尽管各大国纷纷开展疫苗外交,但杯水车薪的捐赠不能解决问题,需要通过技术转让和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增强中低收入国家制造疫苗的能力。对此,Sunder教授建议通过专利权的限制以推行强制技术转让
中心陈默老师、杨曦老师及两名硕士研究生就疫苗的公平分配、TRIPS 协定在后疫情时代的适用和发展等问题向Sunder教授提问,Sunder教授一一给予详尽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