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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德恒大讲坛第二十讲 ——李大熙教授谈“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2-12-06 08:35:00

  11月30日下午3点,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德恒大讲坛第二十讲“云端”开讲。此次讲座主题为“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由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李大熙教授主讲。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彭学龙教授担任主持人。

  李大熙教授系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博士,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担任韩国总统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版权季刊》总编辑、韩国版权委员会委员、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彭学龙教授表示十分期待李大熙教授的此次分享,并对李大熙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由衷的感谢。

  讲座伊始,李大熙教授简要介绍了人工智能的运行逻辑,并表示在“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领域,存在如主体资格、保护限度等多方面值得探讨的问题。他以“文本与数据挖掘”技术(TDM)为切入点,讨论了人工智能生成物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并结合多个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对“文本与数据挖掘”的合理界限进行分析。李大熙教授对典型人工智能生成物进行了分类总结,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在著作权方面,他通过展示人工智能绘画、写作、作曲的典型案例,剖析人工智能生成物作为作品受到保护的可能性及必要性;在专利权方面,他通过对比各国对于人工智能系统DABUS申请发明专利的态度,对人工智能是否可被赋予专利法上的“发明人”身份展开讨论。

  李大熙教授在讲座最后进行了梳理总结,表示保护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必要性及保护条件、是否赋予人工智能“作者”或“发明人”身份以及人工智能能否作为主体享有著作权或专利权等问题仍有待观察研究。

  彭学龙教授表示李大熙教授的讲座精彩纷呈,并就“人工智能生成物”话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如果人工智能生成物符合作品外观,则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基于人工智能生成物与作品的高度相似性,通过筛选创作主体是否为人工智能来判断是否给予著作权保护不具现实可操作性。在保护路径上,彭学龙教授提出可以参考职务作品制度,为人工智能生成物提供保护。

  提问互动环节中,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博士生黄术等多名同学就讲座内容向李教授积极提问,李大熙教授予以详尽解答,同学们表示收获良多。

图文:马梓淇 陈倩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