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全国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研讨会在扬州召开。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潘鲁生,省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何超,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长金,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胡开忠、南京理工大学教授梅术文等出席会议。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因民间文艺的收集、整理、传承、利用、发展等纠纷频繁发生,急需推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进程,以版权保护助力民间文艺的传承发展。
研讨会上,胡开忠教授从民间文艺作品版权保护的必要性、民间文艺作品版权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的建议条文说明三个方面作了阐释。他提出,在进行民间文艺作品版权立法时,应当处理好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的关系,处理好理论继受和创新的关系,处理好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关系,求同存异,力争解决问题而非激发矛盾,处理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创新和利用的关系,处理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国内保护和国际保护的关系。民间文艺作品版权立法的目的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制度。随后,与会专家学者和多位民间文艺从业人员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赵秀玲副局长表示,希望专家学者和民间文艺方面的艺术家继续支持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工作,积极贡献解决思路,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为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