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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综述|2024年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分论坛六: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实务
发布时间:2024-05-17 0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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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0日下午,2024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支持全面创新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分论坛六“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实务”顺利进行,来自海内外数名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共聚一堂,给人们带来了一场实务盛宴。

第一节:SEP治理实践与竞争秩序

第一节的主题为“SEP治理实践与竞争秩序。”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商标法研究所所长王莲峰和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涛担任评议人;由武汉大学教授、博导宁立志和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徐红菊教授共同主持。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广东省审判业务专家蒋华胜的发言主题为“FRAND 原则的法律解释。”他由FRAND 原则的概念引入开始,从标准必要专利所具有的权利结构特征、FRAND原则是标准必要专利的制度基石两方面详细论证了FRAND原则在标准必要专利中的法律地位。他系统介绍了民法学理、专利法学理、法律经济学关于FRAND原则法律解释的争议,他认为上述各种观点难以揭示FRAND原则的规范本质,不能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预期。他指出,FRAND原则的规范解释是权利人和被许可人都要履行的双边谈判许可义务。

上海汽车芯片工程中心副总经理张晓岚的发言主题为“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她分别从服务机构眼中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者眼中的知识产权、企业管理者眼中的企业知识产权不同视角引入问题:企业知识产权到底该怎么做?她通过介绍IoT领域的一站式许可: Avanci的例子来阐述通信技术SEP权利人与汽车产业被许可人关于FRAND许可规则的分歧,并就企业的相关实践进行了介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高级专利顾问高睿的发言主题为“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运营发展趋势。”他首先介绍了我国信息通信产业创新持续发展以及我国5G标准必要专利全球居首的背景。他对双边许可、专利池许可、多元合作模式这三种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运营模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最后,他提到,关于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发展我国应当从深化培育,完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机制;规则指导,优化标准必要专利运营机制;规范运营,以促进产业发展为最终目的三方面入手,使通信领域创新惠及全体人民。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黄怡的发言主题为“专利密集型产业中侵权纠纷的禁令救济与比例原则。”她以所在的通信产业为例,从专利密集型企业介绍、侵权即停止、司法解释及其适用、如何利益平衡等角度和问题分析了专利密集型产业中的侵权纠纷。她从比较法的角度阐述了禁令救济的法律渊源。最后,她呼吁,在不否定理论基础的前提上,在未来的司法裁判中应当增加更多的利益平衡比例原则考量。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祥的发言主题为“中国新能源汽车领域 SEP 许可实践与未来。”他从许可层级之争(VTA v. LTA)

和Avanci专利池取得巨大成功的例子阐述了汽车领域SEP许可现状。关于中国汽车厂商SEP许可实践何去何从的问题,他介绍了中国汽车厂商行业协会、主场优势、法律救济等谈判筹码,同时他也提到了组件供应商谈判意愿和能力薄弱、中国权利人悉数入池、海外市场禁令风险等中国汽车厂商的商业软肋。最后,就谁是第一个加入Avanci的汽车厂商的问题,张律师作出了独到的思考和判断。

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张鹏的发言主题为“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的反垄断规制。”张鹏律师通过对“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争议有哪些? ”“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争议的重点是什么?”“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争议的重点是什么?”“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反垄断规制的重点之一:费率计算基准 ”“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反垄断规制的重点之二:行为问题和拒绝许可”等六大问题的阐述和解答。最后,他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整个的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当中的反垄断规制中关于核心问题、观念内容等方面的思考。

在第一节的评议环节,与会的专家学者们围绕刚才发言人的相关话题,继续进行了深入地讨论,并表达了自己的体会和建议。

第二节: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应对

第二节的主题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应对。”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授闫红军和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导关永红担任评议人。由广东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总经理陈婷和IPRdaily CEO周鹏担任主持人。

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邓丹云的发言主题为“有关跨境电商著作权纠纷中相关问题探讨。”她通过相关案例的引入,介绍了有关跨境电商著作权纠纷中的三种情形。她结合相关案例和法律条文的理解,就“对于发生在境外的侵权行为,何种情形下国内主体可以在国内主张权利?”“如何理解知识产权被请求保护地?”“如何认定送达的效力?”三个实务问题进行了司法实践上的分析和探讨。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著作权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罗曼的发言主题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一定影响’的司法适用。”她通过对相关法条的理解及案例引入,阐述了“有一定影响”是反法保护商业标识的前提和基础的司法观点,并对如何理解“有一定影响”提出了相应的判断标准。她指出,“有一定影响是可以区分为二元构造,分别为知名度和显著性。针对知名度和显著性,她分别通过理论和案例进行了详述。最后,她总结道,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一定影响”应当从知名度和显著性两个维度,场景性,个案性和动态性三个层面去解读。只有全面理解全面把握这两个纬度和三个特性才能更好地对商业标识进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适用。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李德军的发言主题为“商业秘密刑事司法保护的若干问题。”他开篇介绍了黄埔法院近年受理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及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情况。他结合之前的办案情况梳理,从定罪量刑标准、商业秘密认定、刑民交叉问题等角度论证详细阐述了商业秘密刑事司法保护的相关问题,并就商业秘密刑事司法保护中的疑难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思考。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晓秋的发言主题为“AI 时代的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价值重塑及司法实现。”他介绍了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的基本认识和AI时代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面临的挑战。他提出,面对AI时代的电商的通知-删除规则,需要安全、利益平衡和多元共治等相关价值进行优化和重新排序。他指出,在AI时代,中国电商应当走在时代前列,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法官应当发挥能动司法的推动作用。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业务副总监、仲裁员王亚倩的发言主题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及争议解决。”她从跨境电商的定义、分类、体量、主要参与主体、常见纠纷类型、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等角度介绍了跨境电商及纠纷的处理概况。她通过自身的仲裁实践,从仲裁的优势、何种纠纷可选择仲裁等角度和问题说明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的仲裁解决思路。最后,她介绍了近些年来,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在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探索及创新举措。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振中的发言主题为“商标反向混淆案件中的公共利益。”他通过自己的办案体会和案例引入,阐述了诉讼结构中和商标反向混淆案件中的公共利益。他提到了目前反向混淆案件中的司法实践和相关困境,希望与会专家就反向混淆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二节评议环节,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刚刚的发言结合案例,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智慧。就刚刚发言人提出的问题,与会专家学者们进行了深入和高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