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WIPO中国暑期学校进入第八日的课程学习。本日课程深入探讨了数据权益保护模式、数据权利保护与流动效用的平衡以及人工智能时代下的TDM(文本和数据挖掘)条款适用问题。本日课程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代高洁老师主持。
在当日的首场专题学术讲座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詹映教授以《数据权益的保护模式与中国实践》为题,从数据的概念、分类与核心作用出发,结合交管部门在数据管理中的具体实践问题,系统论证了数据的本质特征及其权益保护的必要性。进而,他对当前数据保护模式的争论焦点进行了深入探讨,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本质上即信息,由此指出数据保护问题并非全新命题。詹映教授分析了行为规制与数据赋权两种主流模式各自的优势与局限,并提出应以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地方试点与持续完善登记实践为抓手,多措并举实现数据权益的更优保护。
随后,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教授在线上主讲题为《字节与边界:在数据“权利”保护与流动效用的张力中探寻平衡》的专题讲座。林秀芹教授立足比较研究与案例分析,深入剖析数据赋权模式下衍生的权益保护争议,并着重探讨平衡数据权益保护与促进数据流动效用的关键路径。她阐明,数据权利在法律层面体现为对私人数据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控制权,并进一步指出,基于整体社会治理视角,当前数据监管面临着社会伦理与法律规范的双重挑战,其内在复杂性与实践局限可能会对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构成制约。林秀芹教授从知识产权的六个层面出发系统阐述了数据权利保护的潜在可行路径,她特别援引并剖析了淘宝平台“生意参谋(Business Advisor)”数据权益案例的核心判决要旨,为理论探讨提供了实证支撑。着眼全球制度差异,林秀芹教授通过对美国、欧盟、日本及中国的商业秘密保护与限制接触数据等规则的比较分析,探索构建兼顾数据安全保护与高效流动利用的治理框架,为化解二者之间的矛盾寻求可行方案。
下午的课程由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上野达宏教授主讲,主题为《人工智能与版权:聚焦文本和数据挖掘例外条款》。上野达宏教授立足AI训练的核心流程,深入解读了文本与数据挖掘(TDM)例外条款的立法背景及其在版权体系中的关键价值。他特别指出,日本《著作权法》中的相关权利限制规则极具前瞻性,其立法实践对国际规则演进产生了显著影响。同时,他阐明,由于TDM操作直接涉及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该条款的适用边界及合法性判定在不同法域内存在明显差异。围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的可版权性难题,上野达宏教授结合中国、日本、美国等国最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案例及立法动态,特别是日本最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进行了深入探讨。上野达宏教授指出,通常情况下,缺乏实质性人类智力干预的AI生成物难以构成版权法意义上的受保护作品,当前的法律适用难点在于厘清并界定人类作者运用AI工具进行创作时产出的作品归属及独创性认定标准。着眼实践,上野达宏教授最后以日本最新著作权判例为对象进行了深入研讨,有机融合了前沿版权理论与司法实践。
在交流互动环节,学员们紧扣知识产权前沿议题踊跃提问,围绕数据权益保护模式的现实困境、TDM例外条款的适用条件、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独创性认定标准等核心难点,向三位主讲嘉宾分享了自身的深度思考与见解,现场互动氛围热烈。本日课程立足法教义学根基,兼具开阔的比较法视野,通过多维视角的碰撞,有效促进了学员们对AI时代的知识产权新挑战的认识与思考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