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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的情况说明
来源: 编辑: 时间:2013-09-09 点击数:1129

   

关于成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各位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为促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科的发展,支持财政税务学院创建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学科,帮助财政税务学院在人才培养中追求卓越,奖励品学兼优和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特设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现将基金设立的相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筹备阶段

20135月,专门召开关于设立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的会议,会议决定成立基金会筹备组,并提名筹备组人员名单,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批准。

筹备组成立后,就筹备设立基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并起草了论证报告、基金会章程等重要文件,初步提出了财政税务学院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的运作模式。

二、基金设立

财政税务学院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梁尚敏教授所培养学生捐赠的基础上发起设立,并接受海内外校友、企业、社团和各界有识之士的捐赠。捐赠的款项进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帐户,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具正式的财务接受凭证,并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荣誉证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银行账号信息内容如下,户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号:4200123704505300037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财大校园支行;银行代码:105521000764

本基金接受各界人士现金捐赠,捐款联系人:吴艳,办公电话027-88386477,手机:13886080709;杨柳,办公电话027-88386486,手机15997496806,传真:027-88386537

三、基金使用范围

本基金用于奖励和资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秀的学生。

四、基金的管理

本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由财政税务学院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委员会负责。在资金管理方面,本基金纳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统一运作管理,每年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规定分配收益。基金每年度获得的收益,连同该年度募集到账资金,在支付该年度奖学金后,剩余部分全部返回基金本金。

五、奖励、资助额度和人数

本基金每年评审和发放一次,奖励和资助的人数及金额视基金总额而定。

六、评审和发放

财政税务学院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委员会组织本基金奖励对象的评定,评定结果由委员会主任签字生效,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备案、发放。获奖者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统一颁发“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奖学金和证书。

七、信息公布

在每一个年度末,财政税务学院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委员会负责通过网络、书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捐赠人、学院全体师生和校友通报基金当年的募集和使用情况。

八、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

财政税务学院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三名、秘书一名。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可根据需要延长任期。管理委员会组成和调整需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梁尚敏财税教育基金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