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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
发布时间:2015-05-06 发布者:孙晨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把改革推向纵深

部署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以扩大开放促发展升级

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 运用更多资源更好保障民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把改革推向纵深;部署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以扩大开放促发展升级;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运用更多资源更好保障民生。

会议指出,今年要继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为创业创新清障、服务。一是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各部门审批事项,公开所有保留审批事项的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同时取消200项以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公布省级政府部门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二是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目录清单,简化报建手续,加快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三是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着力解决“考培挂钩”等问题。四是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加快取缔和停止执行没有依据、越权设立或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收费基金,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五是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创新监管,改进服务,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新红利、增添获得感。

会议决定,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在去年大幅减少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彻底取消这一审批类别。分类清理剩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等49项予以取消,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等20项按程序转为行政许可,对其他不直接涉及公众或具有行政确认、奖励等性质的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或通过权力清单逐一规范。

会议认为,契合国外需求和意愿,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利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世界经济复苏,更可以倒逼我国企业提质增效、实现优进优出,打造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促进互利共赢。会议要求,一要聚焦铁路、电力、通信、建材、工程机械等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对接不同地区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要,以国有、民营等各类企业为主体,灵活采取投资、工程建设、技术合作等方式,带动装备等出口,促进相关国家就业扩大和经济发展,用质量和信誉建口碑、树形象。二要构建上下游协同的产能合作链条,注重技术交流,做好后期维护服务,做到装备走出去与配套服务共推进,产能合作和技术升级双丰收。三要把装备走出去与融资手段紧密结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拓宽外汇储备使用渠道,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障水平。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股票、债券等在境内外筹资。四要简化境外投资管理,搭建政府和企业对外合作平台。推动标准国际互认,注重风险防控,促进企业有序竞争。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市场中介作用,提供法律、税务、知识产权等服务。为装备和产能“出海”送去劲风。

会议指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可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更好托举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