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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灿明:四次分配与共同富裕
发布时间:2021-12-01 发布者:盛倩

  杨灿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收入分配与现代财政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财政税务学院)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在实现了第一个百年目标“小康社会”之后,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共同富裕”迈进。与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强调“快速做大蛋糕”相比,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公平分配蛋糕”更加重要,又更加复杂和富有挑战性。如何成功避免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善以总量衰退为代价的“索维尔陷阱”?现有的分配制度在推进共同富裕方面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如何进一步完备和完善现有的收入分配体系?都是值得深入探究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三次分配制度包括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初次分配发挥基础性作用,由市场力量主导,强调竞争和效率;再分配在初次分配基础上进行,由政府力量主导,其更加注重公平,通过税收和政府实施的各种公共政策,着力解决社会发展中的不平等问题。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间层次有序,功能互补。第三次分配主要指以自愿、爱心、情感道德为基础的慈善事业,其对收入和财富分配的调节作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金会、慈善机构以及其他形式的社会组织不断涌现,成为促进第三次分配功能作用发挥的重要力量。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实际上,除了上述三次分配之外,我国居民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一种发生在家庭或者家族内部的分配方式,如遗产的分配、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亲属之间的赠予等。这种基于血缘亲情关系和代际转移所产生的分配方式可称为“第四次分配”。“第四次分配”既不按照市场规则,也不是行政命令,更不是社会慈善救助的范畴。“第四次分配”有着其坚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第四次分配”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第四次分配”是家庭内部、家族内部的收入与财富分配,这里的家庭是指具有血缘关系的广义家庭,而不是狭义的户籍家庭,其最早的经济学理论可以追溯到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与国家起源》。此外,基于经济学家贝克尔和基亚波里对家庭经济学的研究,利他主义、公共物品和集体决策这三个经济学概念构成了“第四次分配”的底层经济学逻辑(Chiappori,1988;Becker,1991; Bourguignon等,2009)。利他主义使得家庭或家族内部的个体效用不是相互独立的,最明显的体现就是财富的代际转移和兄弟姐妹间互帮互助。某些类型的家庭消费均有公共物品属性,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集体决策机制为家庭或家族提供公共物品。涉及集体决策时,由于家庭内部成员或家族内部成员的偏好存在差异,阿罗不可能定理指出当成员偏好可知时,在满足四个社会选择公理时,不可能从个人偏好顺序推导出群体偏好顺序,这导致家庭和家族内部的集体决策往往取决于某一核心成员,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家庭资源分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中德高望重的长辈。

  “第四次分配”的现实基础。从历史上来看,相比西方国家,我国源远流长的“家文化”、“孝文化”、“宗族文化”及其所形成的习俗、规范等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实际数据来看,基于202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居民收入与财富调查数据库(WISH),户均再分配收入均值约为437元,户均赡养支出均值约为891元,可以看出家庭内部的资源配置规模明显高于再分配规模。从现有政策来看,个人所得税中的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扣除,以及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所提到的将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以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这都体现了再分配对“第四次分配”的支持及其两者间的联动。从实证研究来看,大量研究考察了家庭家族之间的互助行为及其经济社会影响,例如,郭云南等(2014)发现宗族网络可通过促进劳动力流动进而缩小村庄内部收入差距,刘亚飞和胡静(2017)发现老年照料因各家庭成员特征差异存在分工不同,表现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等等。

  相对于前三次分配所具有的社会性特点,“第四次分配”具有血缘性、家族性特点,由此会引起财富在家庭内部、家族内部的流动。因此,“第四次分配”对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尤其是家庭内部、家族内部的收入差距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在充分重视“第四次分配”缩小家庭内部、家族内部收入差距的同时,也应通过遗产税、赠与税等方式防止阶层固化,与前三次分配形成相互支撑。

  简而言之,一次分配代表市场,立足竞争机制,强调经济效率;再次分配代表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强调社会公平;三次分配代表社会,依靠慈善捐赠,强调社会和谐;四次分配代表家庭,突出亲友互助,强调家庭幸福。从这个意义上讲,“第四次分配”理念的提出,有利于我国收入分配体系更加完整完善,形成市场力量、政府力量、社会力量与家庭力量“四位一体”的收入分配体系,进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加快实现共同富裕贡献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