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收入分配与现代财政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和财政税务学院共同主办的“希贤学术午餐会”第八期在文沁楼119会议室顺利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收入分配与现代财政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研究员高思涵博士作为本次学术午餐会的主讲嘉宾,作了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嬗变与重构: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的行为动机与增收效应”的学术演讲。本次论坛由基地研究员邹伟博士主持,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基地副主任张克中教授,基地副主任孙群力教授,基地执行副主任鲁元平教授,经济学院周强博士、财政税务学院鄢伟波博士,以及基地全体研究员等师生四十余人参加了本次学术午餐会。
要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前提是实现农民收入“量”的扩大,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社会化是当前农业生产的最薄弱环节。相比于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发展呈现出专业规模经济与多元范围经济的双轮驱动模式。加入合作社作为当前农业经营主体嵌入市场竞争最有效方式,一方面降低了经营主体的高交易成本;另一方面纠正了市场和经营主体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平衡。因此,当各具优势的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相结合,形成“家庭农场+合作社”的协同增收机制后,将会带来怎样的增收效应?
在此背景下,高思涵博士以家庭农场为研究对象,运用资产专用性理论,分析家庭农场的入社行为动机。并从“三位一体”综合视角构建生产、供销和信用合作三大增收机制,利用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2017-2019年三轮家庭农场调查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判断加入合作社是否对规模经营主体的收入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实证结果表明,资产专用性和多元化程度更高的家庭农场入社动机更强,加入合作社可以进一步实现家庭农场的外部组织化,内部多元化程度更高的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的增收效应更明显,能提升收入的15.94%。进一步进行机制分析发现,相比于生产合作,供销和信用合作对家庭农场的增收效应更显著。异质性检验和无条件分位数处理效应表明,加入合作社的处理效应在不同职务和收入水平的社员之间可能存在“精英俘获”。
高思涵博士的精彩分享深深吸引了在场师生,午餐会现场气氛热烈,大家频频举手,积极互动交流。并围绕研究背景、研究角度切入、合作社运作模式、内生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高思涵博士的研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构提供了新的思路,丰富了资产专用性理论的应用,对农民的可持续性增收和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