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阐释
2022年10月16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气势恢宏、内容丰富、思想深邃、催人奋进。
关于分配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其中,“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为首次提出,这意味着共同富裕不仅强调流量的收入分配问题,还强调存量的财富积累问题,该理论的提出对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具有重大理论意义。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居民财富快速积累,但财富分配差距也呈扩大趋势,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面临挑战。为此,“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这一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全新概念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被首次提出。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的长远发展目标而言,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缺一不可。具体地,收入分配秩序是指收入分配主体的分配形式、分配原则、分配手段及其所呈现的结果。财富积累机制是指财富通过何种形式取得、以何种手段实现并以何种方式积累的机制,同时通过何种政策手段调节财富积累速度,使财富积累合理合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对实现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正确理解“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这一重要论断,我们需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把握:
(1)正确认识劳动和资本在财富积累中的天然差异。劳动和资本是财富创造的主要形式,然而劳动和资本在财富积累过程中存在天然差异。相较于劳动力,资本往往承担较高风险且资本的拥有者往往也拥有难以替代的智力资本,这导致劳动和资本的拥有者所取得的报酬存在天然差异。此外,从生产要素的代际传承看,资本可以通过代际传承加以延续,而劳动只能通过劳动者的当期努力完成且难以传承。换言之,通过资本积累的财富会导致下一代掌握的初始禀赋就天然不同。分配正义要求承认人的自然禀赋存在差异,但同时要遵守合理的差别原则和机会平等原则,以“不均等地对待不同者”的方式对处境不利者给予利益补偿,保证机会向每个人平等开放。
(2)正确认识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在财富积累中的本质区别。长期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坚持要“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由于不同形式的收入在财富积累中具有本质区别,因此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首先是要让财富积累方式更加合法、合规和合理。保护合法收入是为了巩固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调节过高收入有利于社会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再次公平流动;取缔非法收入是为了坚持依法治国、避免非法收入的社会危害性。
(3)正确认识市场和政府在财富积累中的不同定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体地,初次分配遵循效率原则,在每个人获取合法财产的过程中,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基础作用,同时政府为其提供制度保障;再次分配遵循公平原则,以平抑初次分配中的公平公正问题,这依赖于政府的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来实现;三次分配遵循道德原则,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政府应当鼓励个体或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同时警惕过度干预。通过理清市场和政府在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中的不同定位,不仅有利于财富创造和财富积累,还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减弱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4)正确认识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功能本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具体地,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着力点,是财富创造的核心,虚拟经济则是通过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活动创造财富。因此,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应坚持各自的功能本位,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做出积极贡献。特别地,对于虚拟经济,应明确其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职能,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中心任务,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协调发展。
(5)正确认识个体富裕与共同富裕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富裕”。《资本论》科学地揭示了“资本积累”和“贫困积累”将会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而这会引发经济危机与社会冲突。另一方面,共同富裕也不是每个个体的财富均等化。事实证明,平均主义不是引导人民走向“共同富裕”,而是由“平均私有”走向“共同贫穷”。事实上,个体富裕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共同富裕又是个体富裕的保障。这具体表现为,每个社会阶层的个体财富都会随着中国经济取得的伟大成就而增长,而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又会使得中国经济发展的步伐不断推进并进一步厚增每个个体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