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过程影响婚姻稳定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04    作者/来源: 发布者:马忠东 石智雷

【内容摘要】文章先从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式、流动时间和流动空间3 个维度来构建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的分析框架,再基于全国 106 个城市 157535 个流动人口家庭调查数据来检视流动人口离婚风险的影响机理。研究发现:城镇户籍流动人口离婚率高于农村户籍,并随年龄增加和教育程度的提高 而升高。此外,同省流入和流出人口在离婚率上非常近似,反映了区域性婚姻文化效应。流动过程中 婚姻质量的降低,替代资源可接触性的增多,再婚搜寻成本的降低,都增加了流动人口的离婚风险。 回归结果显示:丈夫独自外出务工,流动时间长、距离短,与当地文化差异少,离婚风险高。

【关键词】流动人口; 离婚率; 婚姻匹配; 婚姻质量 

Marital Stability in the Process of Temporary Migration

Ma Zhongdong Shi Zhilei

Abstract: In this study,we construct a multidimensional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marital stability among floating population,generate hypotheses,and test them based on a large sample survey of 157535 migrants’households in 106 cities in China.The prevalent divorce rates among floating population are of clear patterns by age,education and urban/rural type,with higher rates for older,more educated and urban-registered residents.By province,the divorce rate of flow-in migrants is similar to that of flow-out migrants,reflecting regionalized cultural effects on marriage.The risk of divorce is enhanced in the migration process during which the quality of marriage declines,contacts for the substitution increase,and search costs for marriage reduce.Regression results show that the odds of being divorced are greater for solely moved husbands ( than wives) and those who migrated for a longer period and over a shorter distance. Keywords: Floating Population,Marriage Stability,Marriage Matching,Marital Quality Authors: Ma Zhongdong,Associate Professor,Division of Social Science,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Email sojohnma@ ust. hk; Shi Zhilei,Associate Professor,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1 问题的提出 

    在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大量富余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经商。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7747 万人,外出农民工16884 万人①。同时国家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离婚率也在加速上升,在 1985 ~ 2013 年的 27 年时间中,粗离婚率从 0.55‰上升到 2.57‰;离婚人数也从1985 年的45.79 万对上升到2013 年的350 万对,升高了7.6 倍。 

    已有研究认为,外出就业已经成为影响婚姻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汪国华( 2007) 利用个案分析发现,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来自熟人社会的流动人口,进入到一个陌生人社会中,社会约束力明显减弱,离婚概率有所增大。杜凤莲( 2010) 基于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 CHNS) 数据发现,农村居民一 般离婚率( 后文不特别说明,缩写为离婚率) 为 1. 96%,城乡间劳动力流动使得农村居民离婚率提高 了63. 75%。高梦滔( 2011) 利用基于中国2003 ~2009 年的村级微观面板数据分析发现,样本村的平均粗离婚率为1. 017‰,外出人口比例越大的村庄离婚率越高。莫玮俏和史晋川( 2015) 基于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 CHNS) 6 个调查时点的农村微观截面数据,进一步研究发现,非流动农村家庭离婚率 为0. 5%,夫妻单方流动家庭离婚率为1. 8%,夫妻共同流动家庭离婚率为1. 4% ②,夫妻共同或单方流动都显著提高了离婚概率。已有研究主要利用流出地调查数据,集中分析外出务工对农村婚姻稳定性的影响,得出结论流出群体比未流出者有更高的离婚率。但是目前没有文献对流动人口群体的整体离婚率进行描述,也就是不知道流动人口群体离婚率到底有多高;计量模型中也没有剥离出那些夫妻感情本来就不好甚至是为了逃离不幸婚姻而选择外出务工的群体,没有解释人口流动为什么会导致更高的离婚风险,实证研究中也未刻画出外出务工过程影响婚姻稳定的机制。 

    国外相关研究也认为无论是跨国还是国内迁移都会导致离婚风险的上升( Boyle P. J. et al. , 2008; Andersson G and Scott K,2010) 。已有研究利用的数据有基于流出地调查数据,这样可以比较流出人口的离婚率和没有流动经历人口的差异( Clark L. 、Glick E. 、Bures M. ,2009; Glick E. ,2010) ,但是更多的研究利用流入地调查数据,以获得更多外出流动和流动期间婚姻状况的信息( Frank R. and Wildsmith E. ,2005; Hill E. ,2004; Twum-Baah K. ,2005) 。但在这些研究中存在一个明显问题,所选择的流入地的离婚率都要高于流出地,这就很难解释是流动本身,还是流入地的文化影响了新流入者的婚姻稳定性。关于人口流动影响婚姻稳定性的内在机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一是压力假说,认为迁移者面临很大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这种压力会导致夫妻感情的紧张,很容易导致婚姻破裂( Boyle P. J. et al. ,2008; Frank R. and Wildsmith E. ,2005) ;二是夫妻分离假说,近些年移民政策越来越严,夫妻共同迁移变得更为困难,很多移民家庭因此夫妻两地分居,影响夫妻感情降低婚姻质量导致离婚( Caarls K. and Mazzucato V. ,2015) 。这两种机制在本研究都将进行检验。国内外已有研究主要利用流出地的农户调查数据来分析外出务工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由于针对流动人口的大规模调查数据的缺乏,以及没有剔除离婚后外出流动的样本,所以已有文献并没有对人口流动过程影响婚姻稳定性的内在机制给出理论和经验解释。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本文结合国内移民的类型特征、时间特征和空间特征,提出夫妻分离、搜寻成本和婚姻匹配 3 个假说,然后利用全国 110 个城市、 13 万样本的流动人口调查数据,对流动人口的离婚率特征进行描述,在剔除没有孩子和离婚后外出个案的基础上利用计量模型分析人口流动过程影响婚姻稳定性的内在机制。

2 人口流动与婚姻稳定性:理论分析

    纵观国内外关于婚姻稳定性的研究文献,从关注婚姻成本 - 收益的家庭经济学理论到侧重婚姻质量的社会功能论,再到强调婚姻匹配的社会心理学理论,与人口流动特征属性相关的婚姻稳定性解释基本可归纳为“搜寻成本”、“婚姻质量”和“婚姻匹配” 3 个核心维度。

 2. 1 人口流动、夫妻分离与离婚风险 

    新迁移经济理论认为“分散风险”是家庭安排成员外出务工的重要原因( Stark O. and Taylor E. , 1991) 。在当地市场条件下,家庭为了规避生产、收入方面的风险,会将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送到外面的劳动力市场去,使收入来源多元化,以减少对当地传统的或单一的收入来源的依赖( Mincer J. , 1986) 。也有部分迁移者是由于“相对贫困”选择外出务工,以改善经济状况。对于第一种情况,外出务工者在外地只是工作一段时间,夫妻分离是暂时,如果挣到外出时所期望的收入,他们就会选择返乡回流和家人团聚( 杨云彦、石智雷,2008) 。很小一部分移民把妻子和孩子都接过去,全家在流入地定居。当夫妻共同外出时,面临的主要问题则是子女在流入地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对于大部分移民,多是因绝对或者相对收入差距而外出,夫妻分居成为了一种常态,丈夫外出务工,挣得的钱寄回老家,在家乡与流入地之间往复式流动( Gupta P. ,2002) 。很长一段时间,人口管制政策并不鼓励家庭化迁移,而是通过户籍制度或者移民政策,只允许某一部分本国或本地区需要的劳动力迁入务工( Chan K. W. ,2010) 。 

    因人口流动导致的夫妻两地分居,进而婚姻破裂,丈夫或妻子外出务工后就不再回来,这种人口流动或迁移对家庭的影响效应,并不是新近产生的,也不是仅仅发展中国家的移民才有,而是和流动或迁移相伴相生。国外很早就开始关注跨国移民对留守妻子的遗弃,Baker J. ( 1995) 研究发现欧洲人自身是以家庭为本重视婚姻,但是大部分欧洲移民一到美国的土地上,离婚概率就会增加。在上世纪初欧洲迁往美国移民潮过程中,犹太移民群体在1911 年还专门成立了全国遗弃委员会用来帮助被遗弃的妻子寻找移民丈夫( Friedman S. ,1982) 。现有研究已认识到人口流动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并从 婚姻质量的角度给出解释:人口流动往往是夫妻一方流动或者一起流动没有一起居住,由此导致感情交流少、家庭功能缺失,离婚风险上升( Hill E. ,2004; Frank R and Wildsmith E. ,2005; Caarls K,Mazzucato V. ,2015) 。相对于其他类型的跨国移民,墨西哥迁往美国的移民和中国国内跨区域流动人口的模式更为接近:大量男性劳动力在迁出和迁入地往复式流动,而妻子和孩子留在老家( Durand J. , Massey S. and Zenteno M. ,2001; Kana'iaupuni M. ,1999) 。Frank R. and Wildsmith E. ( 2005) 针对墨 西哥移民的研究发现,若夫妻一方迁移,形成分居,必然造成夫妻间情感交流减少,导致婚姻质量下降,从而增大个人的离婚概率。 

    最新研究结果显示,夫妻共同迁移也显著提高了离婚概率( Caarls K. and Mazzucato V. ,2015; 莫玮俏、史晋川,2015) 。这该怎么解释呢? 尤其是近些年中国流动人口已经从过去单独外出务工转变为家庭化迁移为主,而流动人口群体的离婚率依然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可见,人口流动导致的夫妻分居之外,还有更为重要的因素在影响着流动人口婚姻的稳定性。 

2. 2 婚前婚后流动、观念变动与婚姻匹配失衡 

    婚姻关系作为一种社会性结合方式,夫妇个人及家庭社会经济因素的匹配模式,会对婚姻稳定性 带来重要影响( Bitter G. ,1986) 。可以认为婚姻的稳定是婚姻匹配过程的一种静态均衡。婚姻的解 体是已有的均衡被打破,原来组成夫妻的双方选择重新进行匹配( Becker J. ,1981) 。婚姻带来的好 处还与夫妻双方的“正向配对效应”特征有关,即如果夫妻双方在智商、教育水平、民族等方面具有一 致性,他们从婚姻中获得的收益可能会更高,婚姻也相对更为稳定。从静态视角进行的实证研究发现,夫妇在年龄、宗教、教育等方面的差异容易产生矛盾,导致婚姻解体( Atkinson P. and Glass B. , 1985) 。从动态视角来看,夫妇个人及家庭社会经济因素的匹配关系处于不断变动过程中。Tzeng M. 等( 1992) 的研究则揭示,婚后夫妇地位变化所带来的差异性,如夫妻一方文化程度变化或者职业地位 的升迁,对增加离婚风险有显著影响。结婚时年龄较轻者,夫妻双方的社会经济地位变动空间相对更 大,更容易离婚。Bertrand M. 等( 2015) 进一步考察了丈夫和妻子相对收入的高低对妻子劳动参与率、 收入水平、婚姻满意度和离婚率的影响,发现一个家庭中如果妻子挣得比丈夫多,会降低妻子的劳动 参与率和工作时的工资水平,还会降低双方的婚姻满意度,提升离婚概率。 作为人力资本积累的一种方式,劳动力流动,特别是婚后流动同样有可能打破婚姻的“配对效应” 均衡,从而影响婚姻的稳定性。就业流动使得流动者的价值观和生活理念发生改变,一方面流动人口 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为了融入当地社会,会逐渐学习当地的习俗、文化、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对于婚姻 和家庭的观念也会有所变化( Hirsch S. ,1999) ,这些新的观念多是增加人们内心的物质欲念,而不是 让人们忍耐婚姻的繁琐和承担家庭的责任( Hirsch S. ,2003) 。即使夫妻一起外出流动,男性和女性受 到的影响内容和程度都会有所不同,这也会带来夫妻关系的摩擦( Foner N. ,1999) 。部分人在流动中 还增长了见识,提升了个人能力,那么婚姻匹配的失衡就会更加明显( Furtado D. et al. ,2013) 。另一 方面流动使得人们从熟人社会进入陌生人社会,形成匿名和非人格化的人际交往,会弱化成员间规范 的共识,造成社会行为的失范( Zontini E. ,2010) 。对比婚前和婚后流动,更能反映流动对流动者婚姻 观念的影响。如果是婚后流动,待到自己以流动后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去重新审视未流动之前选 择的婚姻对象时,很容易得出不一样的认识,甚至是对配偶有更多的不满意。 

2. 3 跨地区流动、异性交往与婚姻搜寻成本降低 

    婚姻搜寻成本是影响婚姻稳定性的重要因素,搜寻成本越高,再婚收益越小,离婚的可能性就越 低( Lehrer E. L. ,1988) 。而搜寻成本与社交圈中可替代婚姻对象的数量和交流融入程度相关,异性数量越多,交流融入越好,搜寻成本就会越小。搜寻阻力主要来自配偶或家庭成员的监督或破坏。实际生活中,由于婚姻市场存在着不同大小的搜寻成本,导致很多“不幸”婚姻长期维持。搜寻的边际成本越高,即使夫妻从婚姻中所获得的利益已经远低于不幸婚姻所带来负效应,很多家庭也会选择勉强维持,而不是走向分解。外出务工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迁移者婚姻选择性的自由空间,也成为部分准 离婚状态的人脱离不幸婚姻的一种手段( 马忠东、石智雷,2016) 。人口流动使得流动者的生活圈子和社会方式发生了改变,接触到更多的同龄异性( Hirsch S. ,1999) ,并且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形成匿名和非人格化的人际交往,削弱了个人对背叛婚姻和离婚的负面体验( Booth A. et al. ,1991) 。该种影响对于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更为明显。虽然很多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多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但是流入地的亲戚朋友远少于老家( Kanaiaupuni M. ,2000) 。 

    Vignoli D. 等( 2015) 的最新研究发现,在一个社区中如果外来移民的女性较多时,会导致迁入地社区离婚率的上升,尤其是对于那些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可以认为,该效应对于流入人口的婚姻也会带来同样的冲击。Caarls K.和 Mazzucato V. ( 2015) 基于加纳移民调查数据利用事件史分析模型研究发现,无论夫妻共同流动,还是妻子一方单独流动,离婚的风险都明显高于未迁移者。对于夫妻双方,谁在外流动时间长,谁更容易选择离婚,该规律对于丈夫尤其明显。 

3 研究设计与数据描述 

3. 1 基本假设与研究设计 

    本研究试图在流动策略选择和他们所处的婚姻结果之间建立因果联系,来解释人口流动影响婚姻稳定性的内在机制。 

    如果把婚姻视为两个个体之间一种连续的社会互动过程,那么,结婚双方当事人早期的行为选择和生活模式就决定了目前所处的婚姻状态。初始婚姻之后的行为选择有很多,但是目前的婚姻状态 可以简单的划分为两种:一是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延续至今; 二是婚姻关系的解体,处于离婚状态。 也就是说,对于一个流动人口,他有这两种婚姻状态可供选择。 

    要解释人口流动对婚姻的影响,还要面临人口流动的动态过程。首先必须有外出流动就业,然后是继续在外就业或者选择回流。由于缺乏长期跟踪调查数据,我们选择考察流动人口群体的一个截面。但是根据流动方式、流动时间和流动空间的不同,流动人口可以划分不同的类型,这也是他们在流动策略选择和流动属性上的差异。结合前面的理论分析,我们将流动方式类型划分为结婚后夫妻一方流动和夫妻一起流动,通过比较来考察夫妻两地分居如何影响婚姻稳定性;将流动时间类型划分为婚前流动和婚后流动,通过比较来考察流动导致的匹配模式的变化如何影响婚姻稳定性,同时考察外出务工时间对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的影响;将流动空间距离类型划分为跨省流动、省内跨市流动和市内跨县流动,流动距离越短,语言、文化交流越没有障碍,越容易融入当地社会圈子,异性朋友也会更多,婚姻再选择的搜寻成本较之流动前会大大降低( 见图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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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检验人口流动过程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我们提出以下几个研究假设: 

    假设1. 结婚后夫妇一方单独流动会增加离婚风险。 

    假说2. 相较于婚前外出流动,婚后流动更容易导致婚姻匹配失衡,从而显著增加离婚风险。 

    假说3. 迁移距离越近,婚姻搜寻成本越低,会增加离婚风险。

3. 2 数据与样本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于 2014 年 5 ~6 月份进行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问卷调查。之所以使用这个数据,一方面该调查覆盖范围广,涉及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板块, 大、中、小多种类型城市,以及各种职业类型的流动人口; 另一方面该数据样本量大,能够捕捉到足够多的流动人口离婚样本。为了获得尽量多的流动人口类型,实际调查中将调查对象界定为在流入地居住1个月以上、16 ~59 周岁的跨县( 市、区) 流动人口。 

    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 PPS 抽样方法。被调查对象包括全国31 个省( 市) 、106 个城市、2456 个街道、4912 个居委会或行政村、157535 个流动人口家庭。为避免在同一户中出现2 名或以上个人调查对象的情况,要求采用“分组法”后的按户排列的合格个人名单不得少于100 人。被调查的106 个城市包含了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东中西三大区域在城市数量上分别占比45. 2%、27. 4%、27. 4%。

3. 3 实证研究策略 

    在本研究中我们借鉴 Zeng Y.和 Wang D.( 2000) 对一般离婚率的界定,某一年的离婚总对数除以该年年中已婚夫妇总对数,其分母剔除了不具备离婚风险的未婚青少年、儿童与处于离婚状态的人口。 

    考虑到流动人口离婚风险的分布特征,我们用 Logit 模型来估计,回归方程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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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以往关于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影响因素的研究中,有三个问题没有解决,一是结婚后没有孩子的家庭,有着非常高的离婚率,并且往往发生在结婚初期; 二是夫妻感情不好,尤其是面临破裂的婚姻,夫妻或者一方最倾向于选择外出就业;三是已经离婚的夫妻,在进入下次婚姻之前,更倾向于选择外出就业或流动。这三种情况如果不剥离出来,都会干扰人口流动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在本文中,针对第一和第二个问题,我们将研究对象限定在结婚后已经生育孩子的夫妻,排除掉冲动结婚且冲动离婚的夫妻,已经生育孩子的夫妻,感情相对更稳定一些;针对后两个问题,我们进一步以最后一个孩子的出生时间识别点,选择最后一个孩子出生时已在外流动的夫妻,也就是确保流动发生在离婚时点之前。最后进入模型的有效样本78051 个。

4 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特征

4. 1 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明显低于居民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 年我国居民离婚率为 1. 9%,农村居民离婚率为1. 39%,城市居民离婚率为2. 9%;而2014 年监测数据显示,城市居民离婚率为 2. 9%,农村户籍流动人口离婚率为 2. 1%,城镇户籍流动人口离婚率为4. 47%。可见,农村户籍流动人口的离婚率要高于农村居民;而城镇户籍流动人口离婚率要高于城市居民。城镇户籍女性流动人口的离婚率为5. 48%,男性为3. 73%; 农村户籍女性流动人口的离婚率为2. 28%,也高于男性。 

4. 2 流动人口的婚姻稳定性随着年龄增加而降低 

    随着年龄的增加,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呈现减弱趋势。20 ~ 45 岁,流动人口的离婚率持续上升; 45 ~55 岁,流动人口离婚率在高位波动,在 55 岁时达到峰值 7. 41%; 之后离婚率开始下降。分城乡户籍来看,农业户籍流动人口,随着年龄的增加缓慢上升,整体幅度较小; 而非农户籍流动人口在30 岁后离婚率快速上升。 

4. 3 就近迁移增加了流动人口婚姻解体风险 

    流动空间范围越远,流动人口的婚姻解体的概率相对越低。调查结果显示( 见图 2) ,市内跨县流动人口的离婚率最高,为3. 03%,其次是省内跨市流动为 2.39%,最低的是跨省流动人口为2. 25%。 可能的原因是随着迁移距离的增加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语言、文化差距较大,与异性交流的机会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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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逐渐上升 

    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流动人口夫妻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越多,离婚率也会越低。从离婚率来看,未上过学的农业户籍流动人口的离婚率最高,为 3. 3%; 小学文化程度的为 2. 64%; 初中文化程度的为2. 03%。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非农流动人口离婚率也在下降,尤其是大学专科之后,离婚率从高中群体的5. 51%,下降到大专群体的3. 27%,大学本科群体的1. 93%。 4. 5 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的区域效应 按照流入地划分区域板块,东部地区的离婚率为1. 6%,中部地区为1. 4%,西部地区为 3. 3%,东 北地区为4. 7%。按照流出地划分区域板块,东部地区的离婚率为1. 5%,中部地区为 1. 6%,西部地 区为3. 1%,东北地区为4. 7%。出乎意料的是,无论从流入地还是从流出地进行测算,东、中、西和东 北区域流动人口的离婚率都非常相似。根据流出地分省统计来看,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离婚率相对较高,其次是东北 3 省, 辽宁为4. 88%,吉林为 4. 87%,黑龙江为 4. 6%; 随后是重庆市为4. 53%,四川省为 4. 26%。根据流 出地统计离婚率最低的省份为山东省,为1. 09%。各省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离婚率非常相似,相关系数达到0. 86。比如辽宁省流入和流出人口的离婚率分别为4. 76%和4. 88%;而河南省流入和流出人口的离婚率分别为1. 55%和1. 61%。我们将这种现象命名为区域性婚姻文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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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人口流动过程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计量分析 

    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设计,我们从流动方式、流动时间和流动空间 3 个维度来研究人口流动过程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在第一个估计模型中,我们选择外出时处于在婚状态的男性被访对象,估计妻子是否一起流动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在第二个模型中我们仅选择外出时处于在婚状态的样本,并且是初婚的在婚状态,基于这个样本考察流动时间类型和流动空间类型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 5. 1 人口流动、两地分居与婚姻稳定性 从表3 的回归结果来看,在控制了流动距离、流动时间、婚姻成本和地区差异等因素后,夫妻双方一起流动能够显著增加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具体结果显示,相对于妻子生最后一个孩子之前没有外出务工经历,妻子有外出务工经历会使得离婚风险降低44. 8%( 1 - e -0. 594,p < 0. 001) 。分户籍身份来看,农业户籍流动人口的回归系数为 -0. 559,城市户籍流动人口的回归系数为 -0. 74,且两者都 在0. 001 统计水平上显著。也就是说妻子随丈夫一起流动对城市户籍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的正向影响更为明显。最后一个孩子出生前妻子有外出务工经历,只是夫妻有一起流动经历的最宽泛衡量,妻子可能只是出来探望外地丈夫一次也可能是一直和丈夫在外地务工。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在模型 中选入变量:最后一个孩子怀孕期间妻子是否和丈夫一起在流动的城市。由于怀孕期需要他人照顾, 所以这个指标更能反映妻子和丈夫一起流动的意愿以及这个家庭能否承担一起流动的能力。回归结果显示,同样控制住流动距离、流动时间、婚姻成本和地区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后,最后一个孩子怀孕期 间妻子和丈夫一起在流动的城市能够使得离婚风险降低53.8%。同样该变量对城市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的影响效应更为明显,能够降低城市流动人口离婚风险63.3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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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婚前婚后流动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 

    从前文的回归分析来看,单独流动会显著提高离婚风险,但是近些年流动人口逐渐呈现家庭化迁移趋势,在我们的调查样本中夫妻一起流动的比重已经达到90%,为什么流动人口依然有较高的离婚率? 理论分析显示,流动很可能会影响婚姻匹配,尤其是婚后外出务工比婚前就有外出务工经历的人更容易发现自己先前的选择是不合适的。首先我们利用15 万个已婚家庭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相对于婚前流动,婚后流动使得流动人口离婚风险提高28. 3%( e0. 25 -1,p <0. 001) 。描述统计结果也显示,婚后外出的流动人口离婚率更高。对于非农户籍流动人口,婚前外出务工的离婚率为 2%,婚后外出的离婚率为6. 42%;对于农业户籍流动人口,婚前外出务工的离婚率为1. 35%,婚后外出的离婚率为2. 5%。无论对于农业户籍还是非农业户籍流动人口,该变量的回归系数都是正向显著。在这里,计量分析和统计描述结果都支持了假说2。 

    我们进一步通过比较最后一个孩子出生日期和初次外出务工日期,剔除离婚后外出务工以及结婚后没有孩子的样本,回归结果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婚后外出对流动人口离婚风险的影响系数变成正向,且在0. 001 统计水平上显著。相对于婚前外出务工,婚后外出者离婚的风险下降了24. 6%。区分城市和农村户籍发现,婚后外出务工对农民工群体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对城城流动人口影响系数为负,但是不再显著。 

    选入模型的另外一个体现流动时间的变量是在外流动累积时间。流动人口全样本中的回归结果显示,在外流动时间每增加一年,流动人口的离婚风险会下降0. 6%。当我们将样本选择为最后一孩出生前外出务工的样本时,在外流动累积时间的回归结果依然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但是回归系数变成正向。在外流动时间每增加一年,流动人口的离婚风险会提高5. 9%,农民工的离婚风险会提高 6. 6%。可见,婚后外出务工对流动人口婚姻匹配的影响并不明显,导致离婚风险增加的重要因素还是外出务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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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 迁移距离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 

    根据婚姻搜寻成本理论,婚姻稳定性是婚姻本身的吸引力、婚姻以外其他选择的诱惑和离婚障碍平衡的结果( Levinger,1976) 。所以在模型中我们控制住离婚成本和在外流动时间,在流动人口全样本中回归结果显示,相对于市内跨县流动,跨省流动离婚风险会下降12. 5%。在最后一孩出生前外出样本中,相对于市内跨县流动,跨省流动离婚风险会下降 21. 6%。统计描述结果显示,市内跨县流动人口的离婚率最高,为3. 03%,其次是省内跨市流动为2. 39%,最低的是跨省流动人口为2. 25%。也就是说,远距离迁移能够有助于降低离婚风险。 

    那么近距离迁移为什么提高离婚风险呢? 在表5 中我们进一步分析了迁移距离与婚姻替代可能性。在本次调查中,当问到是否愿意与当地人交朋友时,跨省流动人口有52. 9%做出了非常肯定的回答,省内跨市该比重为61. 8%,而市内跨县则提高到71. 3%。关于是否愿意自己或亲人与本地人通婚,不同流动距离的差异更为明显,跨省流动人口做出非常肯定回答的比重为38. 1%,市内跨县流动 的则达到61. 1%。从流动人口对本地人友好交际的判断来看,跨省流动人口只有28. 7%认为本地人愿意接受我成为其中一员,而市内跨县流动人口这一比重达到55%,提高了一倍。还有本地人愿意与我做邻居、自己和家人与本地人相处融洽等等问题的回答结果,都反映了上述规律。可见,流动距离越短,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的文化、习俗和语言差异越少,相互交流互动也会越多。 

    这与已有的研究可以形成相互佐证( 徐安琪、叶文振,2002;高梦滔,2011) ①。与徐安琪和叶文振 ( 2002) 、高梦滔( 2011) 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基于全国层面的微观调查数据,从交流互动的角度进一步研究发现流动人口迁移距离越近,和迁入地居民互动越多,则离婚风险越大。该发现可以对婚姻搜寻成本理论进行补充性完善:性别比例失调,并且这种失调集中于年轻女性,或者异性交往机会增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异性搜寻成本,从而增加离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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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论与启示 

    本研究基于婚姻质量理论、婚姻匹配理论和婚姻搜寻成本理论,从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式、流动时间和流动空间3 个维度,来构建流动人口婚姻稳定性的分析框架,基于全国106 个城市157535 个流动人口家庭调查数据来检视流动对离婚风险的影响机理,主要发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流动人口群 体离婚率高于一般居民,城镇户籍流动人口离婚率明显高于农村户籍。( 2) 流动人口离婚率存在明显 的性别特征、年龄特征、文化程度特征和区域特征。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流动人口离婚风险相对较高。( 3) 存在区域性婚姻文化效应,地区流入和流出人口离婚率非常相似,即离婚率较高的地区流出的人口离婚风险高,流入到该地区的流动人口离婚风险也高。( 4) 妻子和丈夫一起外出流动能够有效降低离婚风险,该效应对城城流动人口的影响更为明显。( 5) 在全样本中,外出务工时间对离婚风险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但是当剔除没有孩子和离婚后外出务工的样本,我们发现外出务工时间对离婚风险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和婚后外出相比,婚前外出务工的人离婚风险更高。( 6) 流动距离越短,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的文化、习俗和语言差异越少,相互交流互动也会越多, 这样的流动会降低再婚对象搜寻成本,提高离婚风险。 

    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人口流动通过降低婚姻质量,增加婚姻替代资源的可接触性,降低婚姻搜寻成本,从而提高流动人口离婚风险。人口流动难免会导致部分流动人口在很长一段时间处于夫妻分离状态,即使是夫妻一起流动,在有配偶陪伴、监督的情况下,进入到一个异性群体接触机会更多的陌生社会,社会规范弱化而婚姻替代资源增加,流动者的婚姻稳定性依然堪忧。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人口频繁流动已逐渐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城市居民离婚率的增加也会成为一种社会趋势。相关社会政策的制定,应建立在家庭功能及其需要之上为社会成员提供有效的帮助:一方面应正视这种社会趋势,通过积极的家庭发展政策构建减轻离婚带来社会成本与个体伤害,把增强家庭功能和保证儿童发展需要的家庭服务作为目前家庭政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应该彻底取消家庭化迁移壁垒,加强城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入托和保障房公平获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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