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老人健康状况及发展趋势研究
发布时间:2023-08-05    作者/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课题组 发布者:宁桃丽

湖北省城市老人健康状况及发展趋势研究

来源:《人口健康蓝皮书:湖北人口与健康发展报告(2022年版)》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末期,为了应对发达国家所面临的老龄化挑战,世界卫生组织倡议把“健康老龄化”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战略。如今为了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中共中央、 国务院于2021年11月颁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了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性,指出要把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当前湖北省正处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时期。根据七普数据显示,湖北省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比已经达到了14.59%,湖北省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湖北省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其中最为严峻的是老年人口的健康问题。如果老年群体健康状况良好,那么人口老龄化可以被视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力量和人力资源的增长,如果寿命的延长伴随的是健康上的种种障碍或者能力上的局限,则意味着对国家的医疗保健和社会服务的需求更高,人口老龄化就会成为社会的负担。因此要了解湖北省老年人健康现状、发展趋势,深入研究老年人健康和变化的影响因素,提出促进老年人健康的措施建议。

二、湖北省城市老年人口健康状况及发展趋势

(一)十年间湖北省城市老人健康水平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变化趋势

2010年到2020年湖北省城市老人健康率先降后升,而不能自理老年人占比加速下降。2010年至2015年间,湖北省城市老年人的自评健康和基本健康占比出现了轻微下滑,而不能自理老年人占比从2.04%降至1.91%。2015年到2020年,湖北省城市老年人的自评健康和基本健康占比出现较大程度上升,人数占比突破了90%,而不能自理老年人占比降至2%以下。分性别来看,十年间男性健康水平一直高于女性,男性健康状况的变化与总体状况变化趋势一致,而女性不能自理老年人占比在2015年有所升高,到2020年才有所下降。

 表1  2010-2020年湖北省城乡老人健康状况变化趋势     

健康状况(%)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别

健康和

基本健康

不能自理

健康和

基本健康

不能自理

健康和

基本健康

不能自理

89.96

1.79

89.60

1.69

91.07

1.82

86.96

2.27

86.58

2.29

89.81

1.99

总体

88.42

2.04

88.04

2.00

90.41

1.91

数据来源:根据2015年湖北省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和第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二)高龄、超高龄老年群体扩大但健康水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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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0-2020年湖北省城市老人健康和基本健康、不能自理状况

数据来源:根据第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2020年城市老年人中,自评健康和基本健康老人占比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不断下降,但其下降速度与2010年相比变缓;同样地与2010年相比,2020年该群体中自评不能自理老人占比的上升趋势也有所缓和。虽然整体来看,各年龄组老年人的健康水平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值得注意的是,七普数据显示城市老年人进入超高龄阶段,身体健康状况加速恶化。如图 所示,在90到95岁年龄组中,自评健康和基本健康老人占比为61.35%,而到了95到99岁的年龄组阶段,占比下降至49.23%,其下降速度是2010年的四倍,同样地城市老人自理能力也在超高龄阶段出现急剧下降。随着高龄和超高龄老年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控制其健康水平下降速度,需要得到全方位的考虑。

(三)湖北省城市老人健康状况的空间分异和变化趋势

图1展示了2010年至2020年,湖北省各市老人健康率的空间变化状况。2010年老年健康水平较高的是“宜荆荆恩”地区,其中荆门市的健康老人占比在湖北省位列第一,其次是武汉城市圈地区。2010年至2020年,湖北省各市的健康老人占比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除了神农架林区外,湖北省16个地区中有8个地区的老年人健康占比达到90%以上。在所有地区中,随州市老人健康率增速最快,十年间增长了7.5个百分点,其次是天门市。而鄂东南(主要是咸宁市、黄冈市)部分地区出现健康率下降的趋势。2020年,湖北省中、西部出现连片高值区,而较低值都集中分布在鄂东边缘地区,其中咸宁市的老人健康占比最低,为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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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10-2020年湖北省各地区城市老人健康状况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根据第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三、湖北省城市老人的生活状况和健康水平

(一)有配偶的城市老人健康状况最佳,而未婚的城市老人健康状况最差且男性健康问题更为突出

总体上看,有配偶的城市老人比无配偶的城市老人健康水平更高,而无论什么养的婚姻状况,女性健康水平都要高于男性。将“无配偶”划分为具体的“未婚”、“离婚”、“丧偶”三种情况,如表 所示未婚的老年人自评健康水平最低,并且远远低于有配偶的老年人,二者在老年人自评健康和基本健康占比上相差14.75%,在自评不能自理占比上相差5.57%;其次是丧偶老人,该人群中老人自评健康和基本健康占比稍高于未婚老人,而其中自评不能自理老人占比也稍高于未婚老人,即丧偶老人的自理水平在所有婚姻状况的老人中是最差的。

表2  2020年分性别城市老人婚姻及健康状况

健康状况(%)

健康和基本健康占比

不能自理占比

婚姻状况

总体

总体

有配偶

92.82%

92.50%

93.17%

1.25%

1.44%

1.03%

无配偶合计

81.68%

81.12%

81.89%

4.31%

4.44%

4.26%

未婚

78.07%

75.55%

83.09%

6.82%

7.80%

4.86%

离婚

89.10%

87.22%

90.88%

1.36%

1.83%

0.93%

丧偶

80.95%

80.24%

81.17%

4.56%

4.72%

4.50%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二)生活来源为低保的老年人口占比下降,但依靠该来源生存的老年人健康状况不断恶化

据七普数据显示,湖北省城市地区领取低保的老年人占全省城市老年人口总量的1.42%,与六普数据相比下降了0.8个百分点,而2020年统计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老人自评健康状况却不容乐观。如表 所示2010年至2020年十年间,除了领取低保的老年人中,自评健康和基本健康的老年人占比呈下降趋势外,其他所有类型生活来源的老人健康水平都有小幅度提升。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老年人群中,自评健康和基本健康的老年人占比从68.12%大幅下降至63.38%,并且生活不能自理占比从5.24%上升至6.35%。

表3  2010-2020年不同生活来源城市老人的健康状况

健康状况(%)

六普

七普

主要生活来源

健康和基本健康占比

生活不能自理占比

健康和基本健康占比

生活不能自理占比

劳动收入

97.26%

0.10%

98.06%

0.05%

离退休金养老金

90.61%

1.72%

91.53%

1.68%

最低生活保障金

68.12%

5.24%

63.38%

6.35%

财产性收入

89.21%

2.16%

92.87%

1.08%

家庭其他成员供养

80.54%

3.40%

83.46%

3.44%

其他

82.17%

3.15%

87.54%

3.41%

数据来源:根据第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三)城市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健康水平最差,不能自理老人高达34.24%

从城市老人的居住类型来看,我省城市地区大多数的老人都是与配偶同住,其次是选择与配偶和子女同住。在所有居住状况的老年群体中,选择第二种居住方式的老人群体健康水平最高,该群体中健康和基本健康老人数量占比为93.52%。在与子女同住和独居(无保姆)的老人群体中,健康老人占比相差不大,而对比不能自理老人占比,无论因何种原因而独居(无保姆)的老人,其自理能力更强。选择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占比最少(0.72%),该群体的健康状况最差。对比独居(有保姆)和选择机构养老的老年群体,在机构中养老的不能自理老人占比更高,这说明在我省目前社会文化背景下,机构养老是老年群体的最后选择。

表4  2020年城市老人的居住类型及健康状况

居住类型

不同居住类型占比

健康状况

健康和基本健康

不健康但能自理

不能自理

与配偶和子女同住

20.79%

93.52%

5.31%

1.17%

与配偶同住

43.45%

91.99%

6.73%

1.28%

与子女同住

16.11%

86.66%

10.09%

3.24%

独居(有保姆)

0.10%

57.87%

18.14%

23.98%

独居(无保姆)

13.79%

86.45%

12.73%

0.81%

养老机构

0.72%

39.06%

26.69%

34.24%

其他

5.05%

89.30%

7.60%

3.09%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四、湖北省城市老人所面临的健康问题

(一)高龄群体不断扩大,老年护理问题凸显

2010年湖北省城市地区高龄老人数量约为18.6万,而到2020年已经上升至大约45.5万,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增加,高龄老人群体将会越来越庞大,其健康问题也不容忽视。虽然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2020年城市不健康老人数量占比要低于2010年。但从高龄人口数量来看,无论是城市不健康老年数量,还是不能自理老人数量。都比十年前翻了一番。老龄老人所普遍面临的一系列失能失智等问题,给我省老年人护理事业规划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二)鄂东部分城市地区老人健康水平出现下降趋势

十年间随着经济的发展,湖北省城市老人整体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但各地区老年人健康水平差异仍然较大,黄冈市、咸宁市老人健康水平出现倒退现象。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黄冈市和咸宁市的城镇化率不断提高,2020年的城镇化率分别为47.55%和56.74%,属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然而当地政府较少制定相关政策去减轻城镇化的负面影响,快速城镇化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污染,会给老年人带来更多的疾病风险,例如各种慢性病和传染病等等。

另一方面,鄂东地区流出人口数量庞大,尤其是黄冈市和咸宁市,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各个行业的人才流失,养老服务业发展缓慢,地方养老体系不健全、老年人福利政策单一,这些都是影响两地老年人健康的不利条件;另外随着青壮年劳动力的不断流出,两市的老年人口抚养比也不断增大,这都影响了该地的养老保险支出水平,并间接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条件、医疗保健。

(三)城市低保老人处境艰难,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基于六、七普数据的对比分析表明,与十年前相比,现在的低保老人群体健康水平呈现下降趋势,并且该群体中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占比提高了,一方面,动态检测下的低保制度更加严格,经过筛选后的低保老人群体生活状况更加艰难,相应的平均健康水平也降低了。

另一方面,由于城市低保老人自身的背景和原因,存在着诸多身心健康方面的问题。在身体的疾病上,失能半失能既是低保老人随年龄增长与疾病和衰老抗争过程中的伴生现象,也是城乡低保老人的普遍特征;在心理健康方面,因自身老年疾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和照料负担,以及担心因自身低保老人身份对家庭成员声誉影响,都会给其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尤其是那些在城市中无社会支持网络、无配偶的低保老人更会陷入到生活拮据、身心健康状况差的困境中去。

(四)养老机构尚不能满足老人需求,床位空置率高

现存的养老机构依然不能满足千万老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据湖北省民政厅统计,“十三五”时期,目前,全省养老机构达1968家,养老床位46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9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7%以上。然而即便如此,由于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不明晰、基础设施不完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相关养老机构监管和评估制度不健全,这些外在因素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老人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据七普数据显示,在所有城市老人中,选择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仅占0.72%,而其中不能自理的老人就高达34.24%,也就是说老人选择养老机构入住,多因生活不能自理。然而相对应的我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偏低,且由于护士责任与待遇“倒挂”的问题,使得护理人员队伍得不到持续的扩充,这些都成为阻碍我省老年服务事业发展的阻碍。

五、对策建议

(一)推进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养老模式,不断满足老年人身心健康需求

顺应传统居家养老思想,加快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以社区为依托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以机构为补充,推动养老机构品牌化建设。首先,要统筹各方资源,激活适老化改造的多元力量。其次,要加快“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提高同类型养老服务项目覆盖面。再次,政府要对养老机构实行市、区分级管理,根据服务内容、质量实行分级定价,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另外要重视高龄、失能失智老年群体,合理规划养老机构床位类型,制定好家庭养老床位管理办法。最后要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资源,引入社会资源,细化各类老人群体物质文化需求,以需求为导向提供多样化的老年服务。

(二)科学推进城镇化进程,多维度构建老年友好型城市

解决好快速城镇化带来的各类问题,让老年人更加健康、有保障的生活。首先,政府要重视城镇化给老年人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采用新型的城市规划与设计理念,加大对城市湿地、水体和大气环境的保护力度,减轻环境污染对健康的不利影响。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其次面对劳动力流失、抚养比提高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各类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另一方面可以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年轻劳动力回流。再次,要为有劳动意愿的老龄人口提供便利的就业环境和机会,实现老有所为,丰富其精神生活,提升健康水平。最后,社区也要有效组织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包括宣传健康老龄化观念、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老年人对自身疾病的认识等。

(三)加大对困难老年群体政策倾斜力度,完善社会力量协同机制

细分老年群体,根据年龄、生活状况来实施专门的优惠政策,减轻困难老人的身心负担。一方面,要为不同类型的困难老人提供专项补助,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救助制度,推进和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等机制。另一方面,城市社区要联合社会力量,建立精准长效帮扶机制。社区与医院、卫生院协同配合,定期开展服务于困难老人的义诊和心理辅导活动;社区与社会组织共同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社区内低保特困、高龄、留守等老年群体提供爱心服务。